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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轉貼]蟑螂也會痛嗎?-從無脊椎動物談動物權-

  1. #1
    菁英狼 Wolfy 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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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貼]蟑螂也會痛嗎?-從無脊椎動物談動物權-

    蟑螂也會痛嗎?
    -從無脊椎動物談動物權-

    物種分級與人道標準
    自然界的物競天擇是真實且殘酷的,人類有幸被賦予了具邏輯思考的頭腦及靈巧的雙手,因而在演化的洪流中,逐漸脫穎而出,成為目前地球上力量最龐大的優勢種群(dominate species)。而一旦在溫飽、物質慾望逐漸不虞匱乏之後,漸漸地,一種經由內心深處,自我反省至週遭事物及環境的力量,便開始蔓延。於是,君主極權被推翻;種族歧視論者下臺;女權運動高漲;弱勢/同性戀團體出櫃….如此道德文明發展的趨勢推測,下一個世紀,又將是哪一堵高牆要應聲聲地倒下?

    其實早在十八世紀,即有哲人提出物種平權的概念“任何一個個體的價值,從宇宙的觀點來看,都不高於另一個個體的價值 (Henry Sidgwick, 1707)”。然而,近三百年的人類史,對動物的剝削以獲取利益的行為卻未曾稍減。一隻蟑螂的個體價值,仍然遠低於一隻肉豬,當然更不能和萬物之靈的人類相提並論。但事實是如何呢?IQ比較高,雙手比較靈活的,應當享有較多的權利嗎?那在人類社會中的智能不足者及殘疾人士是否亦理所當然地應當剝奪其自由權、人權甚至生命權?其實一旦將動物權與各種人權拿來共同比較,很容易人類這種自我蒙蔽、選擇性接受的弱點便極易被質疑及戳破。也因此許多動物保護法令的訂定,仍然普遍存在著基於人類共同利益的「但書」,目的仍然在於劃清人類與其他動物的權利差異。

    Fig 1. 蟑螂的存在與否是否真的危害到我們的生命安全?厭惡感及人本主義是否才是背後的緣由?
    當動物與人類間的鴻溝已是一個絕大的障礙時,很難去說服一個勉強接受黑猩猩有喜怒哀樂的人,進一步認知無脊椎動物也應當有相似的感官,及生命權的事實。由於人類通常視無脊椎動物無法具有感受負面心理狀態(negative mental states)的能力,如痛覺、壓力及苦痛;或者無脊椎動物對這些的感受力皆較脊椎動物弱。因此科學家在進行無脊椎動物的侵入式手術時,不使用麻醉藥;在掃除家中所謂的害蟲(無脊椎動物)時,是用在脊椎動物身上會被認為慘忍且不人道的手法。而這些案例多半由於法律目前只做到保障脊椎動物的權利(中華民國動物保護法亦同),然而,此種無脊椎動物不具有感受痛楚的假設是正確的嗎?

    負面的心理狀態
    負面的心理狀態是一種個體的經驗──即便對人類,我們也無法去測量。因此我們通常可由動物的行為反應推測其所受的刺激,假設黑猩猩手遇電流後收回,我們推論其反應是與人類接近的――亦即她有痛覺。若以此同功法則應用於非人類的動物身上,則我們不應將無脊椎動物排除在外,除非有很好的證據支持此論點。因此若一隻蝗蟲受到電擊而將腳收回,則她的感受應該是與黑猩猩及人類相似的。在此強調「相似」而非「一致」,如同動物所具有的視覺、嗅覺及呼吸作用是與人類近似的,有些較之人類發達,有些則否。無脊椎動物具有不同的感官及神經系統,因此感受到與人類不同等的痛覺,但一樣都可能會有負面的心理狀態。在人類已經承認某些動物的特定感官具有遠超過人類的優勢時(如狗的嗅覺;昆蟲觸角上的觸覺受器..等),實不應刻意忽略無脊椎動物對於痛覺的感受。相反的,同樣的邏輯應該是我們對於痛覺的感受力不應定在一百個分比,對於相同的痛覺刺激應該有生物感受更深。

    感覺受器細胞
    相對於脊椎動物,無脊椎動物其實擁有許多驚人的感覺受器細胞,他們可以透過這些細胞接受環境的訊息,且不同的受器細胞對於特定的刺激較為敏感:如包括感覺觸摸的觸覺受器細胞(Tactile Receptor);感受重力拉力的重力受器細胞(Georeceptors);偵測空氣中水含量的濕受器細胞(Hygroreceptors);對伸展、壓縮、彎曲及張力這些機械性改變引起反應的本體感受細胞(Proprioceptors);對聲音敏感的音感受細胞(Phonoreceptors);對壓力改變起反應的壓力受器細胞(Baroreceptors);對飄在空氣及水中分子起反應的化學受器細胞(Chemoreceptors);能感受光的光感受細胞(Photoreceptors);以及會受溫度改變影響的溫感受細胞(Thermoreceptors)(S. Miller & P. Harley, 2001)。而所謂的痛受器細胞(Nociceptors),目前科學的認知定義是僅分布在脊椎動物的感覺神經末梢,當物理及化學性的刺激引發痛受器細胞的反應,進而藉由訊息傳遞至腦中,被解釋為痛或癢的感受。然而,由於痛受器細胞的詳細構造與生理仍存在許多未知及疑點,且痛覺其實是來自於觸覺、壓力或化學受器等的關聯反應,因此認為無脊椎動物不具有感知苦痛的能力其實是過於武斷的。

    記憶
    在演化的樹上,具有長期記憶(long-term memory)的動物通常會被放置在較高階的位置,人類之所以具有學習能力也是因為擁有絕佳記憶的關係。而僅具有短期記憶(short-term memory)的動物,由於無法藉由經驗的累積學習及修正原有行為,因而多被放置在演化樹上較低階的位置,如無脊椎動物。然而根據Dickel 於1998年對墨魚的研究顯示,在8天大的時候墨魚即已完整具備五分鐘左右的短期記憶能力;在15-60天左右時,更增長至具有60分鐘的長期記憶能力(C. M. Sherwin, 2001)。Medioni則於1993年的果蠅記憶實驗顯示,30天及50天大的記憶能力明顯低於7天大的果蠅。這些證明無脊椎動物不但具有複雜的記憶儲存空間,更具有短期及長期的記憶;並會伴隨著年齡的增加而使記憶加強或衰退。

    社會行為
    同種類的動物個體在穩定的情況下會形成一個彼此有密切關係的社會組織,期間並因而發展出交配、育幼、敵對或合作等複雜的社會行為。在演化的過程中,不同的物種更因所處環境及條件的不同而可能發展出該物種所特有的社會行為模式,這些模式固然會因物種而有所差異,無脊椎動物在社會行為所展現的複雜度卻在某些方面更高於脊椎動物。靈長類在群居的同伴中得到諸如共同覓食、禦敵、育幼等協助,但在無脊椎動物中的社會性昆蟲身上,許多群居的個體(如蜂、蟻等)已經因為演化高度分工,而使特定的工作累代地由特定的個體擔任,進而構成一個極複雜的社會組織。因此社會行為建立的價值其實取決於物種及行為模式的差異而並無所謂高低之分,更不應以此斷言無脊椎動物較為低劣。

    學習能力
    學習(learning)是一種對於環境改變行為適應的過程。我們對於脊椎動物的學習已知具有幾個不同的類型。由簡單的習慣化(Habitation)、制約(Conditioning)到複雜的認知(Cognition)學習。相對於脊椎動物,無脊椎動物其實也發展出近似的學習模式。如Dethier於1964年即以實驗證明蜜蜂可以經由訓練而於特定時間到達特定的餵食點,亦即蜜蜂將會在正常活動時間抑制其飛行行為直至指定的時間點才開始動作,顯示他們經由經驗可以自願、並修正其某些行為。而蜜蜂藉由搖擺舞(waggle dance)的不同形式而傳遞出食物來源相關的訊息,如食物的量/距離/方向等,更是眾所皆知無脊椎動物具社會學習能力的事實。雖然我們並無法藉此事實證明無脊椎動物因而可以感受負面的心理狀態,但因為無脊椎動物不具學習能力而因此無法感受負面的心理狀態卻是極具爭議的(C M Sherwin, 2001)。

    生理指示反應與演化證據
    一隻在馬戲團表演的棕熊知道必須做一些取悅觀眾的行為才能避免馴獸獅二次的鞭打;掠鳥在吃過顏色斑斕的蝴蝶幼蟲而嘔吐後便不會再對類似顏色食物有興趣。這種為了保護自己被進一步傷害,而從痛楚的經驗中學習避免的法則就是演化留存至今生物的條件。換言之,若該物種不具感受痛覺或負面心理狀態的能力,則外界環境的刺激對其即不具有正負面相的意義,非常低的可能這個物種尚能競爭存活於地球上。

    Fig 2. 顏色鮮豔卻不美味的樺斑蝶幼蟲

    前述痛覺屬於一種全然個體的經驗,在沒有一種客觀或精準的儀器能完全量側出該個體的「痛苦指數」前,幾個生理及行為上的證據是行為生物學家所必須掌握的(以下摘譯自Can Invertebrates Suffer? Animal Welfare 2001,10)。

    生理證據:
    無脊椎動物在受傷後所造成防禦細胞與神經傳導流動及堆積的模式,與脊椎動物受創後的反應模式近似(Stefano et al 1998)。
    在扁型動物、軟體動物、環節動物、甲殼類及昆蟲身上發現具有止痛效果的腦啡(enkephalin)及腦內啡(endorphin)(Fioito, 1986 )。
    無脊椎動物身上亦發現類鴉片先質的腦啡先質(proenkephalin)(Stefano et al 1998),腦啡在此的功能是攻擊侵入的細菌以使免疫系統中的類鴉片呔能產生,也因生化及生理的反應推測,疼痛本身也可能是此反應的構成元素之一。


    Fig 3 . 昆蟲身上發現具有止痛效果的腦啡(enkephalin)及腦內啡(endorphin)
    行為證據:
    某些脊椎動物在遭受創傷後,會隱藏受傷的徵兆或表現出僵直的外觀,目的就是避免自己再度因而成為天敵的目標,此種無法看出疼痛的現象也極可能應用在無脊椎動物受傷時,為求生存而表現出的低度反應機制上。
    當特定的刺激一開始與電擊共同給予動物時,許多的軟體動物及昆蟲會在電擊移除後仍對該刺激有縮回的反應,這與脊椎動物對電擊後的相關反應模式相當接近。
    「自割」行為通常是為了身體部分被捕捉或受傷時,潛在傷害擴及全身而作的反應。有趣的是某些蜘蛛當其創傷是由也會造成人類疼痛的化合物引起的時,會發生自割反應,反之則否。證明相同的毒性對於脊椎及無脊椎動物皆有影響。


    Fig 4. 某些蜘蛛以自割反應避免進一步傷害

    後記與省思
    在述說了許多學理上的證據後,無可諱言的,對待動物的方式終究是得要靠自我內在道德良知的反省提昇,以更謙卑的角度來看待人與萬物的關係,才能將人類發展後與動物界線的藩籬逐漸縮短,進而將控制/管理萬物的上帝角色轉化為共享世界的一份子。目前人類社會政策的實際需求,當然決不容許一隻螞蟻享有與一個嬰兒相同的權利及法定人格或法律地位。然而,這並不表示在思考一個生命的存在意義與價值時也應有高低之分:對於一隻螞蟻或是一隻黑猩猩,我們實在不應該因為利益或好惡而給他們的生命意義貼上不同的標籤,這也就是所謂的”Not the same treatment, but equal consideration”。

    在一年多前,筆者是一個看到蟑螂就打,看到螞蟻就捏的”清道夫”,慢慢的,我體會到擁有力量的可怕,無數生命的存滅更甚至並非因為危及個人安危或飽足,而是僅僅取決於自己的好惡一念之間,對於這些所謂「害蟲」,更是以刻意忽略的心理狀態看待被噴灑殺蟲劑後,抽槒的四肢所傳達出的訊息(相信這樣的訊息若由一隻狗傳遞出,必然我們會有更深切的感受)。重點就是,我們真的有權利僅僅因為自己喜歡與否,就去終結其他任何形式的生命嗎?新聞工作者史蒂芬 布丹斯曾經說過:「每個物種顯示出來的智慧對牠自己而言都是夠完美的;堅持說他們必須和我們一樣才真的完美是愚蠢的,也是最糟糕的一種神仁同行同性論。」今日大多數無脊椎動物在人類的道德良知及法律面前而言皆為隱形的,熱帶雨林的消失;棲地的零碎化,之中無脊椎動物是否消失可能是人類最後才會關心到的類群 — 甚至某些已消失的物種可能從來也沒被發現過。這些不會發聲的犧牲者(或是我們沒有學會如何聽?)無法阻止我們的屠戮行為,我們只能以人類最後足以自豪的理性與反省,自己阻止自己,或是試著由自己開始阻止其他人。常常我在對親友游說這些想法時,得到的反應通常是笑我「立意甚高卻不切實際」,但是我從他們的眼中看到一絲閃過的猶豫,我知道這點猶豫足夠讓他們在下次再度面對這些小生物時,收回原本習慣要去殲滅一切的手指,轉而靜靜的觀察他們離開。

    我永遠記得一個偉大的畫面:一位母親在看到因為小孩掉落的砂糖而引來的一群螞蟻時,沒有責怪小孩或要求立刻將這些螞蟻清除,相反的,她牽著小朋友的手在一旁觀看,微笑著對她的寶貝說:「Let them home!」。

    補充一下:對於動物的喜好程度,直接與人類對該動物的好惡有關,比如說,如果你看見一隻狗被人類開腸剖肚而死,多半會覺得很殘忍,但是在大賣場看見人殺魚,也是將活魚直接開腸剖肚,多半人卻不覺得奇怪。這主要是因為環境教育麻痺使然,如果你教導下一代,所有動物都應該被尊重,因為基本上動物都有"痛"覺,那麼下一代對於魚就會跟對待狗一樣的設身處地思考,等到像這樣的道德教育一代一代演替下去,所有人都會開始尊重即使是人類害蟲的蟑螂等生物,而以比較人道的方式處理或逃避這些生物,屆時,所謂的"物種主義"就可以從地球上消失了!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1305090915795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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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護生的標準

    老天......那麼護生的標準在哪兒?
    當把這種同情心擴展,豈不是一切都容不得傷害
    ﹝再多恨蟑螂也不能打下去──﹞

    反過來,若把都市人對蟑螂的厭惡合理化
    那豈不是也承認美國中西部對狼的恨
    ﹝以及其它許多許多保育反潮流......﹞

    對這篇文章,反對和同意是兩難
    ﹝既不能對自己所惡故作憐憫,
    也不能因反對而間接承認屠狼﹝以及其它許多許多生物﹞的合理﹞
    老天......那麼護生的標準在哪兒?

    引用 作者: Wolfy
    補充一下:對於動物的喜好程度,直接與人類對該動物的好惡有關,比如說,如果你看見一隻狗被人類開腸剖肚而死,多半會覺得很殘忍,但是在大賣場看見人殺魚,也是將活魚直接開腸剖肚,多半人卻不覺得奇怪。這主要是因為環境教育麻痺使然,如果你教導下一代,所有動物都應該被尊重,因為基本上動物都有"痛"覺,那麼下一代對於魚就會跟對待狗一樣的設身處地思考,等到像這樣的道德教育一代一代演替下去,所有人都會開始尊重即使是人類害蟲的蟑螂等生物,而以比較人道的方式處理或逃避這些生物,屆時,所謂的"物種主義"就可以從地球上消失了!
    看到這段,我想:哼!不痛就好了嗎?﹝謎之音:那你有更好的方法嗎?


    Jim Allen→ Jim Hawkins→ 狼狗傑
    拙作《寒風與雨雲們》已在DL連載到第二卷
    一生事業總成空,半世功名在夢中。死後不愁無將勇,忠魂依舊保遼東。(袁崇煥)

  3. #3
    亞成狼 影狼 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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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狼覺得這篇文章主要是在講要大家尊重所有的生命

    看到蟑螂本狼照樣打 但都是報紙拖鞋一擊斃命型 不是討厭蟑螂 只是因為它侵犯狼的地盤 污染狼的食物
    要是其他生物侵犯本狼的生活空間 本狼一樣會以武力維護
    不用殺蟲劑 那會污染地球
    在路上看到蟑螂 本狼就不管他

    打也好 討厭也好 某些人類對於某些生物就有天生的恐懼 那怪不了他們

    那些用十大酷刑來虐待蟑螂的人 本狼才看不慣!
    蟑螂生來的生活習性就是吃殘餘剩飯 在陰暗角落生活 爲什麼因為身為蟑螂 遇到人類 就要受酷刑致死

    這篇文章說昆蟲有痛覺 應該是希望那些喜歡虐待昆蟲的人應該用更人道的方式殺死他們

    還有杜絕蟑螂的方式是維持居家整潔 食物要收好 光是打或噴藥是殺不完的


    <table><tr><td><font size=2>謝謝wingwolf大的贈圖~ 本狼好帥啊~ˇˇ</font></td><td></td></tr></table>

  4. #4
    樂園創辦狼 傳說中的狼王 狼王白牙 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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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護生的標準

    對於整個自然界來說,蟑螂扮演的是清道夫的角色,
    食物的殘渣、油膩味道重的,其他動物不碰的食物甚至排泄物,
    蟑螂在細菌及黴菌分解牠們以前,當作自己的食物,加速食物塊的分解
    所以蟑螂對於自然界來說是益蟲;凡而人類對於自然界來說是害蟲。

    大家把蟑螂當作害蟲,這個只是立場上的不同罷了,
    又不是蟑螂自願手腳上都要長毛,又不是自願讓細菌附著在身上
    我是連蟑螂都會放生的,反正好生之德一定是從身邊的微小不足道的生命作起。

    至於會不會痛?那倒不是重點;並不是草木沒有神經系統就可以隨意砍伐,
    法律上目前也沒有說不會痛的植物人就可以殺掉
    (而是以人為的方式保存生命,但是植物人該不該安樂死目前仍然在爭議中)

    蟑螂在受傷或是被噴灑殺蟲劑時一樣會呈現出掙扎的痛苦生命跡象
    至於其他更高等的,有跟我們類似有複雜的神經系統的哺乳動物更不用說了

    引用 作者: Jim Allen
    老天......那麼護生的標準在哪兒?
    當把這種同情心擴展,豈不是一切都容不得傷害
    ﹝再多恨蟑螂也不能打下去──﹞

    反過來,若把都市人對蟑螂的厭惡合理化
    那豈不是也承認美國中西部對狼的恨
    ﹝以及其它許多許多保育反潮流......﹞
    至於你可能比較不同情蟑螂、但是比較同情身邊的寵物或是哺乳動物,
    生命天生本來就是不公平的,有句話說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難道對於我們的伴侶跟家人,還有路邊的乞丐跟陌生人,你對他們的態度完全一樣嗎?
    還是說你可以對路邊的野貓以及你的寵物的態度一樣,都可以買最昂貴的寵物食品給他們?
    凡事都有重視的先後順序,沒有什麼好非議的地方

    所以如果認為為什麼蟑螂可以殺,野狼為什麼不不可以殺
    還是為什麼那些吃素的人為什麼可以吃植物,而肉類卻是不可以吃
    這些都是以人類為中心,對於支配其他物種高高在上的思維
    否則的話就要反問你,如果沒有法律約束的話,人肉可不可以吃
    如果你有辦法認為蟑螂、雞鴨、野狼以及人類同等價值的話,才是真正的貫徹公平
    -- 從自己的族類做起



    狼之樂園祝大家天天快樂

    Alexander the Great, I cannot be,
    But as Ancalagon the Black, I'll reign free.

  5. #5
    成狼 鵺影 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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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是會殺...

    結論...還是會殺...

    只是我都選擇一擊必殺型的,
    例如高溫熱水瞬間燙熟、長板狀物體瞬間打扁...
    不過...那只限於牠們過度侵入到房間內的情況。

    如果是在陽台等開放空間,我多半採用驅離的舉動...

    因為我並不喜歡殺生,尤其是沒必要的殺生舉動。

    有人問,在房間就沒辦法驅離嗎?
    請考慮到...我是否敢抓...這個小小的問題...

    如果是蜘蛛、蜈蚣、螞蟻等,處理方法相同...
    老鼠的話,會採用補鼠籠的方式,補捉到之後態到野地放生。


    《靈影時狼》操影師
    《陰陽符道》萬樹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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