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他們倆之後,我在樓下大廳叫著阿奇的名字。很快地,那個賤骨頭的房裡傳出阿奇的吠聲。走上樓梯,走近緊閉的房門,我聽著房裡的動靜。
房裡除了阿奇開心的吠叫之外,我還聽見一種來自喉嚨深處的粗啞低吼。那低吼必定源自蘇萊卡──那隻我在屋頂上看到的母狼──那隻我在隔壁房間聽到她在說話的母狼──那隻因為喜歡阿奇而饒我一命的兇惡母狼!
牠們好像玩得很開心。我要進去嗎?我這一進去,不是打斷了牠們快樂的嬉戲嗎?結果,我連門都沒打開,只是下樓,在大廳中呆立著,什麼都沒做。
下午,姨甥倆興高采烈地回來。恐怕我的失意是寫在臉上了:吉姆‧愛倫一看見我,得意地對我笑了笑,爬上樓。他打開房門,又對我笑了笑,把門閤上。在這以後,那房間傳來歡愉的嬉鬧聲、小孩的叫嚷和狗兒玩耍時會發出的咳嗽聲。
我頹然坐倒在沙發上。聽著從樓上傳下來的歡樂聲響,我心裡充滿憂愁。現在看來,情況已是無法挽回了。
再見了,阿奇。這裡已經沒有讓我繼續住下去的理由了。當初我選擇接受那賤骨頭的監護權而住進這裡,都是為了有足夠的空間養阿奇。那樣龐大的遺產,只要一小部份,即可支付阿奇可觀的飼料費用。但現在──現在──
我起身,走向放置電話的茶几,打算聯絡一下我妹夫的律師,詢問他關於放棄監護權及遺產保管權的事宜。我拿起話筒,卻又掛上。
該死!不甘心!我不甘心!
對那隻狼我是沒意見。要命的是那個賤骨頭。我絕不能把阿奇讓給他!我恨他!我恨他的洋鬼子老爹!我恨他的假洋鬼子老娘!我恨這個囂張跋扈的賤骨頭!
他休想得到阿奇!
我承認我是個失敗的主人。親手養了兩個月的狗兒只花了幾天時間就和飼主行同陌路。我願將阿奇送交別人飼養。只有他,吉姆‧愛倫,是例外!
我再次拿起話筒。這次,我要打給誰?
晴芳?不。她住公寓,不能養狗。而且把阿奇送給她,吉姆‧愛倫一樣可以見到阿奇。我想要的結果是,他無法再與阿奇有任何互動的可能。
除了晴芳還有誰?沒有了!
再次地掛上話筒,我再度坐倒在沙發上。情勢毫無轉圜餘地。我再怎麼不甘願,阿奇絕對屬於他。他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