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冷氣工人,因為住家附近有成群結隊的流浪狗影響環境安寧,干擾到老婆坐月子,自己也睡不好,上班精神不濟,工人於是到模型店買瓦斯BB槍打狗,被警方認定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因此吃上官司,這名工人大喊冤枉,這下子問題大了,更睡不覺了。被野狗吵得睡不著覺,連媳婦坐月子,小孫子也被嚇到哭鬧不停,兒子於是買了一把BB彈瓦斯槍來打狗,野狗趕不走,反而吃上官司,感到很冤枉。

通知清潔隊來抓狗徒勞無功,自力救濟卻犯法,兒子在合法玩具店買玩具槍,質疑警方認定違法,小題大作。

當事人強調,玩具槍沒有改造,只是塑膠彈用完了,改用鋼珠彈打狗,玩具業者說國內瓦斯玩具槍的規範很嚴格,買賣持有玩具槍並不犯法,至於會吃上官司,就看持有者是如何使用。

目前原廠設計的玩具槍動能,只有2-3焦耳,一旦改造槍管,動能超過20焦耳,即構成傷害流血,等同於真槍,用玩具槍發射鋼珠,有沒有罪還要科學鑑定,只是用這種方式趕野狗,太不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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