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是我生命中的彩虹。
我悄悄跟著妳,我從不敢出來面對妳,只敢看望妳的背影。
妳真是太美麗了。以我這副德行,我自知不可能配上妳。
我記下跟妳相關的所有事物。
妳喜歡吃冰淇淋,最愛喝熱巧克力。妳不喜歡聽流行曲,只聽古典音樂。妳最愛的顏色是卡其色。妳不喜歡愛情文藝,卻迷上了偵探推理。
妳在班上的成績優異,創下學校有史以來最高的成績記綠。妳人緣好,受班上所有人的愛戴。
為自己的天使記下她所喜歡的事物,是我一直感到驕傲的事。每當知道妳喜歡新的事物,或是不喜歡原本喜歡的東西了,我都會替妳記下來。
因為我相信,了解妳的全部是對妳表達愛意的方式,這也是我樂此不疲的原因。
今天我如常跟在妳身後,妳如常地沒有發現我的存在。
我看到妳跟另一個男人手拖著手逛街。我從來都沒看過妳主動拖男性的手。
你們手牽著手,逛街、吃飯、看電影,活像一對情侶。
在告別前,妳還在那男人的臉頰親了一下。
這對我簡直是晴天霹靂。我幾乎不能接受妳和他如此親密的關係。
後來我查到,妳的男朋友是鄰校的校草。一樣的成績好,人緣佳,外貌吸引。
「你倆簡直是天生一對。」學校的同學都這麼說你們。
我自我冷靜了很久,終於也接受了你們男女朋友的關係。我的確妒忌你們,不過我知道,公主是應該配王子,而不是配平民。像我這種被遺忘也不會被發現的小角色,如果配上妳,會遭天譴的。
不過,儘管如此,我還是每天像影子般跟著妳,把所有妳的事,全都寫進我的本子裏。
我簡直不敢相信,今天妳居然主動找我。妳沒有說話,只給了我一封信便走了。
我是第一次收到妳給我的信。我竟覺得自己像做夢。直到我打開信紙,我才在粉紅夢中驚醒。
妳在信中跟我說,不要再跟著妳了。原來妳早就知道我跟在妳的身後,只是一直以來都沒有揭穿。不過自從妳有了男朋友後,妳不想有電燈泡在旁阻擾著你們。
淚水滴到妳的信上,我趕忙淚擦乾。我不可以弄髒妳給我的東西。
我沒有回信給妳,因為妳已經討厭我了。
我把記下妳事物的本子送給妳男朋友,我祈禱他能給妳幸福。
然後,我要毀滅我自己。我不能讓妳看見我,惹妳討厭和不快。
今天是情人節,我選在這天動手自殺。讓我的死來換取妳的快樂,就當作我給妳的情人節禮物。
『嗯。你在幹什麼?』
一把聲音叫住了我。這時,我手上的刀片已經割穿我手腕的皮肉了。
『情場失意嗎,小伙子?』說話的是頭白狼。狼?
我把妳的事都告訴那頭狼了。
『真是癡情。』牠嘆道,然後從牠身上的木桶取出一杯熱茶。『要喝麼?』
我拒絕了。反正我也是將死之人。
『那麼執著尋死嗎?我也不會阻止。不過你所說的那個女孩,我剛才好像見過,她正身陷危境噢。』
聽到妳有危險,我的心馬上緊張起來。我趕緊問白狼妳在哪裏。
『就在那公園旁的小樹林裏。還有,拿上這個吧,會有用的。』牠給了我一把利刀。
儘管我不知道狼是否真的會說話,牠說的話又是否真的可信。不過,縱是機會是多麼渺茫,我也絕不會讓妳受到危險的!
那頭狼說的沒錯,妳就在公園一處隱密的樹林裏。妳的男朋友也在場,不過妳顯得不想接近他。
妳的上衣破了,布碎就在妳男朋友的手中。他醉醺醺的,眼神浮現出一種猥瑣。他把手按在妳胸前,妳奮力反抗,可是被制住了。然後,我看見他伸手往妳的裙子去……
「混蛋!別污辱我的女神!」
我遮住妳的眼睛,不致於看到妳男朋友的死狀。
「放心,沒事的。我不會讓妳受到任何危險。」我如此安慰著妳。
「謝謝。」妳道,然後把肩膀靠在我身上,抓住我的手。
我終於能給妳安全感。不過我還是輕輕推開妳,妳露出一臉不惑。
「我殺了人,是個污穢的存在。即使我沒有殺人,我自知自己配不起妳。」我站起身,道︰「我會去警局自首。或許我會坐一輩子牢,無法再保護妳。不過我會在牢中,每天為妳祈禱的。」
妳流淚了。我溫柔地用手帕拭去妳的淚。
「別哭,哭就不好看了。能為妳做點事,我已經覺得很幸福了。」我扶妳起身,然後我脫了自己的外衣披在妳身上,又替妳攔了一輛計程車。
「妳是我生命中的彩虹,我只是影子。彩虹是聖潔的,影子不應該陪伴彩虹。」我把妳送上計程車。
我揮手跟妳道別,永遠的分別。
「我愛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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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這個故事會感人嗎(呆)?
我沒寫過這類型的故事,應該一點也不感人吧(死)。
今次茶好像幹了好事?
不管了,反正有人死就好(炸)。
外出吃午飯去,回來補回20日的茶(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