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術二狼組ˊˇˋ
呵呵~~迷惑所以人類在一起吃掉吧~~(別忘了也要分給我們 *喂!!)
原來茶不為獸知得特殊能力就是食魂阿~~
呵呵,不愧是大魔王阿(嗯嗯...)
主角太嫩了啦
這點程度就敢跟獸們對抗
狼跟狗可是不一樣的喔~
第一次看到「食魂」這種能力@@
感覺那邊如果多加一點敘述會更棒>ˇ<!!
請問一下~~樓上大大說的[第一篇]在哪邊?
我看到尾巴沒有看到頭的樣子(汗)
感謝幫忙喔>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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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堅持這樣的創作行為真的令本蛙佩服....
反觀自己的小說,不知道停多久了囧
而且我感覺最難寫的是第一人稱(以有限的角度去敘述整體環境)
所以我的小說中基本上都是123人稱混用....(這種寫法是另一位K隆人教我的XD...但是沒有使用很多@@~~)
加油,一天一杯茶很棒,可是泡茶者的身體也要顧阿^^!!
咦咦,沒茶了(敲茶杯+被打XD
加油加油>W<~~~~~~~~
VARARA
</img>
感謝龍龍的贈圖>w<!
原來茶大也吃靈魂啊!(恍然大悟)(後知後覺的恍然大悟......)
所以......真實之藥最後那"我彷彿聽到靈魂與身體斷線的聲音"謎一般的句子......這事實就是謎底了嗎?
好可怕......
這下茶大簡直是萬夫莫敵了......
除了"電腦當機"之外......(被茶吃掉)
首先,我要說一件很嚴重的事。
這差點讓一天一杯茶永遠停工。
我知道你看完之後會很想揍人,我能理解的。
(下一秒被秒殺掉XDDD)
TO tsume︰
這是什麼名詞(炸)?
呵,想吃就自己過來搶吧(茶)(被毆)。
歐,茶還有其他謎樣的能力(?)。
大概會在不存在的故事裏提到吧(茶)。
嗯,不過狼和狗都屬犬科動物吧?
城市裏不好找狼,所以主角只好找狼的近親來發洩了(炸)。
不過要是遇到狼版的犬族獸友嘛……嗯,
大概也會被瞬殺掉XD
TO VARARA︰
食魂能力的敘述將放在不存在的故事裏(茶)。
(順便搶點錢XD(被毆))
這篇故事是接續生命遊戲的。
嗯,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堅持多久。
不過我的目標是1年。
1年之後,到時再決定要不要再寫下去(茶)。
第一人稱的確是最難用的。
我經常都在用的原因是……
我懶得為角色起名字(炸)。
一個「我」字通通解決,最多多用一個「你」字,真好XD(被毆)
感謝支持(大心)。
我身體一向都不是太好,所以就別管它了(被滅)。
TO Jim Allen︰
呃……那個。
我的原意是寫「主角被嚇死」了(謎︰真爛的死法)。
跟這個相撞純粹是巧合XD
嗯,反正我也打算讓茶永遠當魔王的。
變態一點也沒關係(炸)。
詛咒!這是詛咒!除了"電腦當機"之外......(被茶吃掉)
(被拖走XD)[/url]
我覺得每個人心中都有黑暗。
不過我人很好,我會樂於分享自己的黑暗。(?)
兩邊都是不好的結束阿……
因為一點事情,就很著所有的犬科生物。
這一點都不公平阿……
有時候,在下會想到,犬科生物跟狼本來都是同科的。
為什麼會差這麼多呢?
或許是野地的關係,使他們必須堅強吧。
茶茶這篇當了兩次壞人……
哇哈哈哈……茶茶真的是復黑阿XD
再看文章與寫文章之餘,別忘了要留下您的回文喔。
感謝大家的努力……
在我看來,那所謂的報復,只是一種胡鬧!
找不到該報復的真正目標,就退而求其次嗎?真是卑劣!
再次又出現了新的人物,這次是誰阿?(誰下海啦?)
茶這次這樣分歧的結局很好,讓讀者有更多的選擇,也說明了結局不一定只有一個!
比孿生子更相像...
比戀人更相戀...
比親人更相依...
相似,卻又獨特...
如同兩個相愛的自己...
「唉……」(茶)
「人類在茶的筆下幾乎都是悲慘的,無奈於爪中的用具啊。」
「所以橫豎都是死。」(嘆)
「要是見著狼人又會如何呢……」(思)
TO 小迪版主︰
誰說分歧結局就會有好的結局(燦笑)?
(被毆飛XD)
嗯,因為當錯誤發生時,人很少會自己負責任,
反而是把責任推到他人的頭上。
今次主角是把責任推到犬科動物身上,藉此證明自己所做的事是對的(茶)。
茶很開心能當兩次壞人XD(爆)
茶是大壞蛋,大壞蛋——(樂)
TO wolf1699︰
的確可說是胡鬧,
不過這胡鬧太過份就是了(茶)。
其實我覺得,主角最應該報復的,是他自己(啥)。
這次新加入的獸是皇天蒼狼喔(笑)。
今次會用分歧結局,主要是想讓蒼狼和茶各有表現的機會,
不會造成搶鏡頭XD(被滅)
TO 劍痞︰
有少部份不是太悲慘的,「幻想」系列就是如此。
不過我真的很喜歡寫悲劇嘛,我控制不了自己(死)。
在一天一杯茶裏,人類橫躺直豎都是會死的(啥)。
即使見著狼人,也是一樣吧(茶)。
我覺得每個人心中都有黑暗。
不過我人很好,我會樂於分享自己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