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cer=10]會員管理通則新增修改條文 - 2008/02/20


[spacer=5]會員管理通則自即日起,新增修改條文如下:


(五)、帳號管理

[spacer=10]帳號申請原則

[spacer=14]1. 同一位使用者只可以擁有一個帳號。
[spacer=14]2. 無正當理由之下,註冊、使用多帳號於狼之樂園活動
[spacer=18]將導致所有的帳號同時被停權的後果。

[spacer=10]帳號保留原則

[spacer=14]a. 以下帳號得由系統管理員不定時清理

[spacer=14]1. 註冊之後一星期內未啟用帳號。
[spacer=14]2. 啟用帳號後, 超過一個月的時間未上站, 且系統顯示文章數為 0 .
[spacer=14]3. 啟用帳號兩個月後僅發表5篇以下無重要性文章, 無法確認為同好者。

[spacer=14]b. 以下帳號將遭到停權或刪除處分

[spacer=14]1. 帳號無故重複申請。
[spacer=14]2. 違反註冊條款或版規, 干擾其他會員, 情節重大或累犯者。
[spacer=14]3. 使用者持有之樂園幣呈現非正常的負值狀態。


(六)、管理團隊

[spacer=17]任何有意願對於狼之樂園網站之公益貢獻心力者,皆歡迎加入管理團隊。

[spacer=17]版主原則上任用註冊時間 2 年以下之新進會員擔任;
[spacer=17]但因專業、必要因素、或對同好圈貢獻意願之考量,則不在此限。

[spacer=17]任何時候熱衷參與會員自發性組成之家族、朋友圈團體
[spacer=17]非以狼之樂園網站公益為第一優先考量者,不得任用為版面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