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單只盜圖,盜文、盜音樂、盜遊戲等也有相類似的情況。
我也有被盜用過自己作品的經歷。
在那一時,心情是一分快樂,九分惱怒。
惱怒只然在自己辛苦創造出來的作品,被別人一個「複製」鍵就盜用掉。
那一分快樂是有人肯用自己的作品,覺得有點高興而已。
只是,我覺得無必要為了盜用者而放棄發佈創作。
把錢存在銀包和存在保險箱,同樣有被盜的風險。
如果自己的作品被盜了,那就更應該努力發佈創作,
讓所有人都知道,這些作品是你的。自然也不會有人敢盜用你的作品了。
例如說,如果某人盜用《蒙羅麗莎》,聲稱這是他畫的,肯定會被罵個狗血淋頭。
同樣的,英女皇的權杖,價值上千萬美元,卻沒有人敢偷走它。
希望銀不要為此而失落才好(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