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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阿嘉莎 (刊出修正版序曲&第一章)

  1. #11
    壯年狼 yoyo虎 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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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大家都開始寫小說了~
    在下也來捧場一下囉!

    感覺是跟巫師有關的小說,
    敘述的口吻很特別~
    像是對讀者說,事實上似乎是對一群律師?

    加入了很多歷史的元素~
    感覺很厲害呢,
    不過根據最後律師所言,
    看來會是個悲劇?

    期待下篇~


    金屬,衝突,平衡,黑暗
    一場神的試驗在宇宙間上演
    誰會是最後的勝利者?

    頭圖來自小幻,感謝贈圖

  2.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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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拖很晚了......但不回答一下果然還是不行 (汗 (被來支持卻得不到作者回應的眾獸炮轟

    引用 作者: yoyo虎
    不過根據最後律師所言,
    看來會是個悲劇?
    的確是悲劇,馬克最後會死 (火刑台正等著我~~ (喂 啥鬼

    提早公布結局了......不過沒什麼關係,畢竟,重要的是過程 (再一次被轟

    註: 敝作的敘事角度的確是馬克對一群律師敘述他和阿嘉莎四處流浪的經歷
    這樣的手法常被流浪漢小說利用
    例如流浪漢小說鼻祖"小癩子" 其中就是藉主角對主人報告出身的口吻說故事


    Jim Allen→ Jim Hawkins→ 狼狗傑
    拙作《寒風與雨雲們》已在DL連載到第二卷
    一生事業總成空,半世功名在夢中。死後不愁無將勇,忠魂依舊保遼東。(袁崇煥)

  3. #13
    猛狼 狼狗傑 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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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嘉莎 (修正版之序曲&第一章)

    序曲:德勒斯登,1597年

    我記得那一年我六歲。那天我親眼目睹我媽被綁在木條上活活燒死。

    幾個月前,父親把我從牧師那兒帶回家裡經營的旅店,遠遠地就看見一群人圍在旅店門口。幾個人把我母親從旅店裡抓了出來,他們也過來抓住了我父親──我父母就這樣給人抓走了。好心的鄰居暫時收留了我。

    之後,我模模糊糊聽了一些大人的耳語。他們說,我媽媽一位被指為女巫的姐妹在拷問之下供出了我母親的名字。法官想了一想,不但抓走我母親,也把我父親抓去問問,因為「配偶涉嫌重大」──

    我父親最後是被放出來了,可是我母親沒有。法官把她從頭到腳檢查了一遍,在她的腋下發現了「供惡魔吸吮的乳頭」──其實是瘜肉,這些無知的笨蛋!──於是,我母親有罪。她被綁在火刑台上。我記得,當牧師最後問她到底認不認罪的時候,她清楚地說了聲「不」,然後柴火就被點燃了。

    我媽燒剩的骨灰被撒進河裡,我父親和我也被踢出德勒斯登。

    第一章:馬克‧馮內果詳述身世

    剛才你們都問我怎麼落在伊利諾村的阿嘉莎手上的,結果聽我沒頭沒尾地這麼說一串,都火了吧?別火,且聽我從頭道來。

    我叫馬克‧馮內果──這你們是知道的。我1591年11月27日生於德勒斯登自治市。我的父親是木匠寇特‧馮內果,母親是「蘋果園」旅店老闆娘阿嘉莎‧馮內果──這你們就不知道了吧?

    我父親在德勒斯登木匠工會裡有一定的聲望。他很肯做,技術也精,所以有很多客人。他做的咕咕鐘在當時算是遠近馳名的。我媽的生意也很受歡迎,因為她服務周到,手藝也不錯,最重要的關鍵是,旅店每間房裡的被窩沒有一隻跳蚤!誰都知道,旅店的床單通常都是很不乾淨的。很多人睡過,可能在上面還會留下什麼東西呢──口水、汗水或精液──唔,抱歉。但你們是知道的,有些投宿旅店的男女就是那麼不檢點!我媽每天都很忙,因為她都在洗客人睡過的床單。每天都在洗!即使睡在上面過的是聖潔的牧師與修女,也得再洗一洗:這就是我們旅店的床單何以永遠都是這麼乾淨的緣故。

    四、五歲的時候,我會跟在媽媽後面,幫忙店裡的事情。她每天預先洗好接著幾天要拿來鋪床的被單之後,我就會拖著裝滿濕被單的籃子,幫著她晾被單,有空的時候還會幫忙端盤子、杯子給客人。可是從五歲命名日起我就在當地某位牧師辦的小學讀書,一週五天都在學校,這一來就比較幫不上生意了。不過週末回家,我還是可以幫忙洗一下碗盤的。

    雖然我出生在德勒斯登,其實我父母根本不是本地人。我父親老家在施內貝格,母親則屬於圖林根的叔本華家族。叔本華家族是圖林根的望族,到我外公那代卻沒落了。外公據說把家產揮霍殆盡,靠外婆開當鋪撐起家裡──我說「據說」因為我根本沒見過母親那邊的家人,也許見過,只是真的不記得了──反正我父親很不喜歡他們,提到他們老是會說什麼「老猴子」﹝這是我外公。﹞或是「開當鋪的死猶太婆子」,﹝這是我外婆。﹞要不然就是說「嫁不出去的老處女」、﹝我媽的其中一個姐妹﹞「不過是個小傭兵,跩個屁?」﹝這是指我媽唯一的兄弟。﹞

    上帝啊,怎麼可以這樣罵人呢?真是罪過!何況,這麼罵媽媽的家人,也罵到媽媽了:如此一來她就是猴子與猶太婆子的小孩了呀。但是我爸可不覺得這有汙辱到媽媽;我媽對這種咒罵也不會說什麼,似乎是很認同的。

    我們家不算富裕,但還算過得去,足夠我跟著牧師先生研讀拉丁文、希臘文和神學,以後好成為一名有聲望的牧師。這情況一直到我六歲時──就跟我先前說的一樣──改變了。我那未曾謀面的老處女阿姨是個接生婆,那次接生接到一個死胎。死胎的父母指控她施巫術害死胎兒,送她進法庭。法官在她身上找到記號,逼問她還有沒有同夥,她供出了一個,就是我媽媽。

    這些當然都是我偷偷從別的大人那兒聽來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可是沒有理由去懷疑;總之我媽死了,我阿姨也是。當時在刑場我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看到她,我爸對著她咒罵,她一定是我阿姨無疑。

    我應該恨她嗎?我不知道。之前我從來對她沒有任何印象,並不能體會我父親﹝或許母親也是?﹞對她的厭惡。我只看到她的面容哀悽,不同於我母親的堅強,心裡為她感到悲哀。至於對我媽,我一直記著她那堅定的面容。她滿臉是傷,嘴唇緊緊抿著,黑色長髮散亂在風中。

    面對著死亡,她沒哭。

    死刑執行後幾天,我父親都在整理行囊,一邊告訴我這裡的人是多麼殘酷;因為我們「可能是巫師」就把我們棄之不顧。他抱怨公會把他從名單裡剔除,讓他無法再執業。他抱怨媽死了這家店居然要拱手讓人──讓給審理此案其中一個法官的親戚!他還抱怨母親,有個這麼糟的姐妹,無故為我們父子帶來災難。

    父親帶我向教導我的牧師辭行,牧師拒絕見我們。我們要走入森林時,父親回頭往德勒斯登的方向吐了口唾沫,說:你們統統都給天火燒死吧。

    然後我們往施內貝格前進。聽他說,他家鄉的人多麼有人情味,他準備在那兒作礦工,要繼續供我念書等等的。幾個月過去了,我們幾乎用光了旅費,才終於到了我叔父的旅店,我跟父親就住在那裡直到我十歲為止。

    在施內貝格的日子裡,我同我的父親、叔父母、姑母和幾位堂哥堂姐住在「海因利希旅店」裡。旅店的所有人雖說是叔父母,然而主掌店務卻是姑母。姑母是父親和叔父的老姐姐,是個寡婦;她有兩個兒子,都是牧師,一個在外地,另一個管的是當地的一間教堂。姑母是個精打細算的人,她指望我也做一個牧師,這樣就會有源源不斷的錢透過我流進他們家裡,﹝目前為止這錢源已經有兩座了。﹞至少也能讓我老爸不用再做礦工。於是,我那中斷了幾個月的拉丁文課程,才剛到施內貝格又開始了,不過導師已經換人,就是我那管理當地一間教堂的表哥。

    可敬的先生女士們,想必你們已經聽膩這些流水帳。我給你們跳個四年,直接說你們想聽的東西。那就是你們所謂的「女巫收徒弟」:我是何以落到伊利諾村的阿嘉莎手上的。

    那是我十歲的時候。在那四年間,我在姑媽旅店裡端盤子、洗碗,每夜入睡前還要忍受客人的鼾聲,﹝然而一直以來鼾聲最大的還是我爸──店屋頂簡直要被他掀開了。﹞而我在拉丁文方面沒啥長進,一直停在離開德勒斯登時的程度:Ave Maria.

    那晚有一場暴風雪,客人都已入寢。叔父母在櫃台子整理東西,姑母坐在搖椅上打著毛線,老爹房裡的鼾聲直達天聽,我則在木桌前聽著表哥催人好眠的拉丁文經文念誦,忍著不睡,猛點頭,最後倒是自椅子上滾到了地上。「哎,小子昏頭了。」姑姑嘴裡說道,手上仍做著她的針線活;叔父叔母從櫃台後向前探身,看了看我的窘態;表哥用拉丁語咒罵了一句,在這裡對著可敬的你們就不便說出口了。

    這時門開了,門口冷風吹入室內,令人忍不住地寒顫。門口站了個穿著黑色斗篷的身影,頭臉被斗篷帽遮蓋。接著木門被關上,黑斗篷慢慢走來,我趕緊從地土上爬起來。「客人你要什麼?要休息吧?還有房間呢。」老姑媽這麼說道。

    斗篷掀開我就看傻了,同時有個低沉卻又洪亮的聲音響起:「一盤全雞和啤酒!」

    那是一個女人,漂亮的女人。那女人在離門口最近的位子坐下,解下了披風。櫃台那頭,叔父母又忙了起來,不一會,就叫我來端雞肉和啤酒過去。我一把盤子和木製杯放上桌,這女人就跟頭狼似地吃喝起來,吃相難看不輸一個大男人。﹝比方說,我的父親﹞我相信我盯著她看的樣子很愚蠢,不僅是因為我真的是嚇呆了,還因為她對著我,這麼說了一句:

    「怎麼?想吃啊?我可以分你一塊。」她嘴裡塞滿肉因而口齒不清。

    「不了…」我口氣虛軟地回了話,聽來跟一個小姑娘似的。

    「你是這兒的伙計嗎?看起來還真小。」

    老天,我沒敢回話。這麼漂亮的女人怎麼言行那麼粗魯?

    各位聽到這裡,應該都知道這女人是誰了吧?她就是我的老師阿嘉莎啊。

    -------------------------------------------------------------------------------------.

    刪去「律師聲明」,合併第一章與第二章,把馬克的聽眾從律師法官團改成愛聽故事的群眾。也就是說,馬克不會死,他還得活著講故事。

    悲劇,與流浪漢小說,本來就是不相容的。讓我們與這對師徒從頭笑到底吧。


    Jim Allen→ Jim Hawkins→ 狼狗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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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4
    菁英狼 瀟湘 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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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來看到律師聲明時,還以為他們會變成法律無法拘束的存在呢?(思)

    序章是這麼寫啊……總感覺德勒斯登這個地方還會再出現,
    不管是成為主角重遊過去之所還是成為天火降臨之都都很有趣。(想)
    說起來1945年,德勒斯登受到史上最華麗的天火洗禮;而庫爾特.馮內果也受此感召,寫下第五號屠宰場……


    Tu fui, ego eris.

    頭像感謝熾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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