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LongTzai 桑:
跟你溝通起來感覺輕鬆不少ˊ口ˋ(樂)
其實有很多狀況都是兩難,
既然不能面面兼顧,
就選擇自己最有把握的方式吧。
我無法接受這個團體說,
蝴蝶效應的過當應用會使人逡巡不前。
永遠配合他人的喜好,那自身的存在價值就沒有意義,
就是因為行為亦是想法的投射,
所以表達方式同時也是溝通時的傳達點之一。
我並不認為共鳴一定比衝突來的好,
而且不論是多完美的共鳴,
想發的傳達率也不可能達到百分之百,
因為每個人的想發都是相當複雜且零亂的,
詮釋的差異或許細微,但正因個體的獨立性而有著必然的存在性。
關於著想一事,
我覺得還好,我想應該不會有人有太負面的想法。
"過度"互相包容與尊重是不可能擴展視野的。
如果"完全地"尊重他人,
那代表與他人溝通時的話語、動作、氛圍、語氣,
都必須不傷害對方並與對方想法同步,
那麼如此一來,傳達者的想發就不存在於此條件之下,
因此便無法將接收者所沒有的資訊傳達給他。
資訊的傳達是建立在衝突的發生之上,
這裡的衝突,並不一定含有情緒的意味存在,
只是代表不同資訊的接觸時的交互作用。
當然,這是我個人分析與推斷的結論而已。
衝突往往造成犧牲,
因此參與其中的人們要懂得以正確的態度面對衝突的發生,
以理性且平穩的基礎解決問題,
而不是訴諸於武力或情緒式的解決方法,
如此一來才能降低不必要的災害。
沒錯,最後一段完全同意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