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之為物,所以傳情遞意;詩序云:「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正是最好的註解。作者: 商禽《長頸鹿》
相較於散文,詩是以傳遞感覺為主軸;如商禽這詩,如果寫成散文少不得要交代後果前因。
或著加上獄卒由何而來、或著加上事後思索,讓讀者知悉作者的想法,並且「理解」;然而就傳遞情感讓人「體會」而言,可以略去,如此反而言簡意賅,一如此詩。
至於格律,是詩的特質,卻不是詩的條件。
文章吟哦自成音樂,或激勵或低迴,自有不同,新詩所重乃是意境,所以格律次之,可以無韻:然而絕不是允諾拗口長句充斥,只是側重不同。
歌詞為了詠唱,自是合韻,加上比較貼近生活,或著也可說是詩之一脈。然而側重在於音律,似乎和追求意境的詩又有不同。
兩者間的取捨,只看作者感受。
至於詩的寫法,我以為自然即可;靈思懷於心中便是感性,出於筆端便是理智,豈有不通英文而寫抑揚格五步詩的道理?
一點淺見。(拱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