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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指印度狼沒有與其他的狼亞種相互交配接近40萬年,故此它可能並非灰狼的亞種,而是一個獨立的物種。英國自然學家荷吉森(Brian Houghton Hodgson)是第一個於1847年將印度狼描述爲獨立物種C. laniger的人,不過他真正描述的卻並非印度狼。[1]
另一名英國的自然學家William Thomas Blanford於1888年描述印度狼爲C. pallipes。他指C. pallipes比C. laniger細小,冬天的毛皮較短及薄,頭顱骨及牙齒亦較細小。再者,它指荷吉森的描述只是灰狼的亞種(C. lupus laniger)。[1]
於1941年,英國的Reginald Innes Pocock將此兩種狼都分類爲灰狼的亞種(C. l. pallipes及C. l. laniger)。後來荷吉森所描述的狼已被重置爲歐亞灰狼,而印度狼則維持其分類。[1]
線粒體DNA的研究發現印度狼是一個獨立的物種,學名現被稱爲Canis indica。另外,同樣的研究亦成立了喜瑪拉雅狼的獨立物種(C. himalayaensis)。印度狼有可能約於40萬年前的更新世遷徙至印度,且與狼的共同祖先分隔。但其他分布在阿拉伯半島及巴基斯坦(非印度)的所謂印度狼,仍被包含在灰狼的亞種中,並更名爲伊朗狼(C. l. pallip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