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印象寫吧。
2006年7月,由於雲南楚雄牟定縣有三人因患狂犬病身亡,萬惡腐敗的當地部門竟然下令屠殺全縣五萬餘犬隻,除少數警犬、守衛犬外,其餘狗無論是否註冊、是否免疫,一律全部殺滅,狗主人可獲得藐視生命的五元(約合20元新臺幣)的補貼。命令下達後,全縣幾乎所有行政單位全部出動(甚至包括司法部門),用殘忍的方法在五天時間内殺害了全縣五萬餘隻狗,國内許多大媒體紛紛爲此説情,但依然無法平息全國進步人士的憤怒之情。更讓人氣憤的是,同屬雲南楚雄的羅平縣在當年四月竟然爲了評上全國衛生城,將城區的狗全部殺害。同年秋,山東省濟寧市由於狂犬病造成數十人死亡,總共在全市範圍内定點屠殺狗十餘萬隻。大陸屠殺狗一般都是使用非常殘忍的非人道方法,現場留存的照片難以入目,而這些地區有多名攝影記者由於拍攝現場照片而被摔壞相機甚至被打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