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覺得作者寫得很有道理。從一直以來,
翔喜歡狼的原因就是因為狼聰明、強大、合作,
也許也不會改變想法吧。
之前的回文
我是十分認同這個想法的
我追隨狼道的原因之一也是尊敬狼的合作和組織

關於阿翔提到的
那不是一般的狗,是非洲野狗
當然
非洲野狗也算是組織嚴密的PACK
但是
野狗的社會基本上是奴隸制

狗群捕獵的時候,地位最底下的野狗被迫沖在最前面,給大部隊當炮灰,要知道野狗的獵物常常是牛羚、是角馬這樣動辄幾百斤甚至半噸重的大家夥。沖在最前的野狗能夠給獵物造成最大傷害,往往被獵物踢得傷痕累累,甚至致命。可是到了進食的時候,次序就掉個了,當頭領野狗先吃,地位高的狗先吃,那些出力最多,受傷最大的低等野狗最後才能進餐。

即便捕獲的獵物夠大,所有野狗都能吃個肚兒圓,別著急,回到巢穴之後,地位底下的成員還得負責把肉吐出來,喂養幼兒們,而大部分的幼兒都是首領和高等雌狗的孩子們。

擅長奴役和剝削,這就是野狗高效率的原因。

舉世聞名的金字塔,巴比倫的空中花園也都是這麽造出來的。

最近幾年人們常常喊著要學習狼的團隊精神,有人爲此還專門寫了很多本書,反複論證怎樣才可以達到最高的工作效率,取得最大的成績。要我說,他們該寫《怎樣學習野狗》,那才名副其實。
像作者這樣的觀點
似乎也不太符合非洲野狗吧?
我覺得作者描述中的這種生物性
是屬於人類,而非任何一種犬族的生物性
只有人類的組織大到可以有奴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