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該先指責警察與司法的錯誤
而是應該先去看這件悲劇的源頭

整件事的源頭都在於...

飼主把狗關在車內

如果一開始飼主沒有把狗關在車內
我想就不會有此悲劇的發生

焦點都被新聞模糊化了
最初也是最大的罪人
應該是飼主而不是警察與司法


我並不是說警察與司法沒有錯誤
但大家都只注意到司法不保障動物的權利而已
飼主的過失才是最主要的關鍵吧


說到打破車窗
警察不敢新聞有說

民眾呢??
記得現場應該有幾位民眾吧!
為什麼舉發的民眾自己聽到警察沒辦法後而自己去嘗試打破車窗救狗呢??
這也是一個新聞沒提出來的點
民眾大不了賠車窗錢嘛
可是自己遇到這種情況真的會打破車窗嗎??
如果換成是我的話
很可惜.我不會打破車窗
(抱歉.我是依我自身的情況誠實的說出)
我賠不了那塊車窗錢(一塊將近2500元上下)

還有賠錢的問題
如果那真的是個奧車主的話
我想應該要賠的錢還不止車窗錢
奧車主總是會找到理由要你賠錢

說了這麼多
到底誰對誰錯
良心.道德.法律的過失與疏忽
事情都已經發生了
與其去追究
預防下一次的這種悲劇或許會比較實際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