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謝謝你對我的回覆。
至於 POBY 是否是我唆使的,這我必須說否。
我當初就很反對他來這裡,因為這裡我連待都待不下去。
要不是最近因為些事情,我也不會回來該版。

我承認你上述所說的幾點,
我就是利用該網站進行廣告。
因為在我的想法上認為,

這裡應該是最能接納大家的地方,所以想藉由這裡與大家分享一些其他的地方。
大家不也常常說這裡是樂園?

再說,我當初廣告的不過是一個小小的論壇,有必要對小論壇那麼的嚴格?
多一個交流的地方難道不好?
就一定要壟斷整個中文獸的市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