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貓的十八歲楊姓女孩,兩年前向桃園動物保護協會志工劉雅甄,透露收養流浪貓的意願,但因認養人必須年滿廿歲,楊女只好拜託廿歲的程姓室友代為簽下切結書,並領養兩隻貓。但因兩貓不慎跑掉,劉女依契約向程女求償十萬元,程女嚇得辭掉工作。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700075,00.html

新聞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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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就是有那種把動物當作是"物品"而不是生命的人在
這篇新聞嚴重被模糊焦點,並且將內容導向[嚇壞認養人]
明明就是認養人有錯在先,談什麼嚇壞

原送養論壇轉貼的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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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養人這麼輕忽兩隻貓的生命
一定要訴訟到底
支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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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沒提到這點ㄟ..
光從新聞報導,真的會嚇到想認養的人..
若是今天房東搬到家具造成貓跑掉,害她陪10萬.這各認養人幹嘛不反過去要求房東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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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也是認為一下子同時兩隻貓跑掉的機率很低,
更何況若是從小就豢養在家裡的貓咪,
更沒理由大門一開就結夥往外衝.....


某虛偽送養寵物區的回文(都是狗貓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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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怕了吧
我覺得認養人也是有愛心的人呀
那個志工也太誇張了吧
表現出誠意就好了
有必要真的要追討那十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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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事報出來會讓人不敢去領養了
要給人一個教訓 真是得理不饒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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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這樣覺得說
這樣只會讓人更不敢認養貓咪
而且我覺得10萬真的有點多耶
他是真的要給他教訓還是這是個要錢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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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啊..平常看到貓X論壇的認養條件
就已經夠讓人打消念頭了
身邊幾個貓友都認為貓X論壇的認養條件太繁瑣了
而且現在送養真的很難
條件還這麼多
難怪貓X論壇擠了一大堆貓咪還送不出去



這裡有原送養者的說詞(這是位很負責的志工,我曾與他一同追討過虐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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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不負責任的僞送養區居然以[認養好危險]來當作標題數落送養人
我只能說,這些嘴炮份子根本不愛動物
都簽了認養切結書了,居然想違背切結書內容!?
不管今天貓怎麼了,都要按照切結書來
說這是不小心也就算了,是不會先打電話告知送養人嗎
把切結書當放屁...(搞不好都虐殺死了,放走了都很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