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敝茶對於鬼故事的感覺有點麻木了。(汗)
比較喜歡沒有超自然成份的恐怖故事。

端倪……?
主角踏入泳池的時間是4點45分,但是穿完泳衣的時候,已經5點55分了……
脫衣服和穿泳衣用不上一小時時間吧?其餘時間用在哪裏呢……

另外泳池都會有救生員。廣播泳池關閉的時候,救生員應該也會要求主角離開的。
就算救生員沒有勸主角離開,然而看到主角自殺,也不可能見死不救吧?
不過文章裏似乎看不到救生員的影子。

不過說起真正的端倪,應該是死亡證上寫主角5點45分死亡,而主角在55分還在泳池踢水吧。
死亡證也不可能在人死後瞬間發出,假設不是造假,也就是說主角在好幾天前就溺死了。

所以就是個主角死兩次的典型鬼故事。(晃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