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我開了電視,看到了一個讓我差點氣到把腦漿蒸發的新聞。

標題顯示:「為了保護自己女兒,差點把他人寵物狗活活打死」(英翻中)

被告者John David,是狗狗的主人

告者 Briten Steventson,是攻擊狗狗的人

在9月10號的早晨,Briten一家在John家裡開女而的生日party,在下午2點時,Briten隱約看見John養的混種狼狗Wolffy(狗狗的名字)壓住他女兒身上,心急之下,奪走John的兒子的水槍並用力的往Wolffy的頭敲,並即時拉起自己的女兒。

之後,他開始追著Wolffy跑,等到把Wolffy逼進角落後,並開始狠狠的用硬塑膠水強打著Wolffy的頭,等到Wolffy倒地後,依然持續攻擊著Wolffy,直到自己的妻子阻止了他。

到了法庭上,Briten一直為自己辯護,臉也開始出現緊張的狀態,連小狼我都開始懷疑他的證詞。

一開始他說著:「我看到Wolffy壓住他女兒的身上,便張開嘴巴咬著她,我邊開始心急,拿著Johnny的水槍(John的兒子)往Wolffy丟,試著把他嚇走,丟了兩三次後,它才遠離我女兒」

雖然有點合理,但當Wolffy的傷驗出來時,他的證詞開始出現誤點。

第一,他說他只是用水槍往Wolffy的方向丟,試著嚇走他,但要是這樣的話,他頭上的傷從哪來的?你的水槍哪來的殺傷力可以把Wolffy的頭丟到頭破血流?

加上Wolffy的嘴腿出現骨折現象,疑似是Briten的傑作。

第二,他說他女兒被Wolffy咬,但是當他女兒驗傷時,完全看不到他女兒有什麼傷,只是頭髮被輕咬罷了。

以這些證據來斷定,Briten明顯的共出錯誤事實,導致被法院罰將近6萬9千多澳幣,但我覺得還不夠,這種混蛋應該直接坐牢,明明人家Wolffy只是要跟你女兒玩,你竟然不分青紅皂白的攻擊人家,還差點打死Wolffy,行為實在是太差了,讓我非常失望。

事後,John一家在媒體說:「Wolffy是一隻非常乖的狗,親近各家鄰居,但經過了這一次的事件,Wolffy好像在也不相信他們家人以外的人,這讓我們非常非常的難過以及失望」

在我的眼裡,動物的生命還是沒有與人類平等,從這篇新聞來看,因為自己的斷定而想要結束動物的生命,這發生的太多了。

許許多多的動物新聞裡,大部分都是稱讚動物的貢獻以及做人類最好的夥伴,但是人類並沒有很好的榜樣,虐待動物,爛殺動物,以及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的新聞太多了,讓我不時的在想:「人類是憑什麼來說自己的生命比動物重要?」

希望這篇文章,能多感化大家來愛護動物。

PS:人家可是很稀有的混種狼狗耶,那美麗的狼毛,狼眼!(耍刀)我要你命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