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散文在廣義上所包含的範圍太廣泛了,要狹義地限制它,定義出所謂的「純散文」便有困難。這是我們「狼之樂園」論壇的散文所面對的困境──尤其是文學創作版的「散文」。
從文學創作版開始有文章分類以來,大部份被歸類為散文的文章,其實是不能當作散文的。它們都是一些過於散文化的詩,可稱之為「散文詩」,但實在不能稱之為散文。散文有個必備的條件──至少我覺得──就是「分段」,不能像詩一樣「分行」,也不應該像有些詩一樣還缺少標點符號。
根據文學創作版版主小迪在版面上發表的〈分類特質〉,散文應具有以下特質:
以上內容,小迪版主已在〈分類特質〉一文末說明來源是《新世紀實用文選》。照筆者看來,四項內容的確講得冠冕堂皇,頭頭是道,卻獨獨漏了散文最基本的分段與標點符號。1.只有情理而沒有故事。故事性強的叫做小說,而散文中若有故事只是做輔助說明之用。
2.能在內容中展現智慧、幽默,蘊含豐富、優美、深刻的情感,清新而不落俗套。
3.清楚把意念與經驗說出,是經驗的直接表達。
4.散文是文章中的「我」的心靈獨白,順乎「我」的自然本質,就能創造出獨特的風格。
反過來看,在文學創作版面,非散文分類的文章,包括回覆文章,小說──小說也是幾乎全用散文體,雖然也有所謂詩體小說的存在──以及發表在文學創作版面以外的文章,都可以歸類為廣義的散文。尤其是心情廣場暨聊天說地等版面的文章,更是符合「文章中的『我』的心靈獨白,順乎『我』的自然本質」的條件。
關於如此「非散文」比「散文」更像散文的現象,敝人提出以上意見,並希望諸位對此能提出一些看法。補充或反駁,敝人都歡迎。望各位踴躍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