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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金錢龜 3年檢籠逾千 登廣告「收龜」 新法「釣龜」避耳目

【明報專訊】金錢龜有價,惹來不法分子在本港河溪設籠捕捉。漁農自然護理署說,3年來起獲捕龜陷阱數目達逾千個,最高紀錄曾在一條河流一次過發現30個陷阱。不法之徒更透過報章刊登廣告,及貼街招等形式「收龜」﹔為逃避執法人員耳目,最近更用新方法,以釣龜形式捕捉。

由於執法及禪證困難,漁護署4年來只檢控過4宗非法捕龜案件,法庭最高罰款只有數千元。當局估計,捉龜集團背後有龐大的食用市場支持,呼籲市民不要購買沒有牌照的金錢龜,令黑市市場自動萎縮。

漁護署增巡查 難杜絕

漁護署濕地及動物護理主任張家盛接受本報訪問時說,該署於1990年代中開始針對捉龜活動作巡查,發現有人放置陷阱捉龜。據調查顯示,不法之徒主要覬覦可售得高價的金錢龜,踏入2000年後情轉趨轉嚴重。

數字顯示,過去3年,以2003年的情最嚴重,漁護署搜索493次,共發現383個捕龜陷阱,平均每次巡查發現0.78個,幾乎每次都有「斬獲」﹔2004及05年,該署巡查的次數增加,但搜捕到的陷阱略為下降(見表)。

冬天設陷阱 一條河放30個籠

不過,張家盛稱,找龜籠其實是「捉迷藏」,漁護署「在明」,不法之徒「在暗」,無論如何巡查,都不能完全杜絕這些活動,但至少可控制情。

漁護署發現,手法卻層出不窮。除了鐵籠,近年有捉龜人士為了避過執法人員耳目,帶備工具到場即場製造鐵籠,及以魚絲及引龜上釣。為了捕得獵物,不法之徒不惜在一條河流放置30個籠,甚至在龜類動物冬眠時的冬天設陷阱,務求一網打盡。為了蒐集貨源,有人曾在報章刊登廣告,或在鄉村電燈柱張貼廣告,公然「收龜」,並提供聯絡電話。

4年僅檢控4宗非法捕龜

該署調查多年,發現龜籠的製作方法只有兩至三種,判斷本港約有兩三個組織,以集團式經營。

他承認,要人贓並獲有困難,郊野公園面積大,難派員24小時巡查,自2001年至今,漁護署只檢控了共4宗關於非法捕龜的案件,最高罰款僅3000元。

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任何人士除了持有許可證,不得以誘餌、陷阱、槍械或狩獵器具狩獵任何野生動物,最高刑罰是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明報記者 馬耀森 伍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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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覺得金錢龜好可憐…我以後不吃龜苓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