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騎著機車載我去買高鐵車票,途中經過了金獅湖。望著布滿布袋蓮的湖面,我想著丁香與閃電也許還活存在那湖水面下,作為外來種,在無天敵的環境下悠然自得,或許還繁衍不少後代,無情地排擠湖中原有生物的生活空間。

丁香與閃電,是我小學時,老爸乘著機車載著我,順著一樣的路程,在湖上放養的一公一母巴西龜──說是「放養」,不如說是「丟棄」──那時我站在橋上,還真的是像丟垃圾般地把牠們從盒裡傾倒入湖中。

我丟棄牠們的時候,牠們還比我當時的手心小。

牠們的名字是我取的。當時我們家住大樓,大樓對面騎樓前種了一排丁香樹,開花的時候從十四樓 (我們家住的樓層) 望下去,翠綠相映亮紫,煞是好看。烏龜「丁香」當然沒有什麼地方像丁香花丁香樹,但「她」是母的──花在我們的認知裡總帶有些雌性色彩。而「閃電」,比起丁香聽到雷聲就縮進殼內的表現,顯得勇敢許多,甚至挺起脖子來,昂首氣揚,無所畏懼,還像在欣賞雷聲。

我把牠們養在塑膠盒子裡,盒子當然不是我親自而是老爸老媽替我準備的。盒內裝點水,再放兩塊石頭──今天那兩塊石頭躺在我們家現在的魚缸裡,缸裡養著一隻鬥魚──水足夠讓牠們這兩隻在其中游泳,石頭則供牠們各自佔據,趴在上面休息。有空我就拿這透明到有陽光的地方,讓石頭上趴著的牠們曬太陽。我曾經是如此地喜愛牠們,一直到老爸說要把牠們「放生」都還不願割捨。

那時候我沒什麼腦袋,一下子就被老爸說動了,什麼「讓牠們自由會比讓牠們待在盒子裡更好」。也不能怪我爸,他大概也不曉得什麼外來種生物,巴西龜在台灣湖泊中為害,就跟福壽螺在田地中為害一樣嚴重。我們父子倆就這麼走上橋。我打開盒蓋,抓緊盒子一翻,啪啪兩響,丁香與閃電就墜入水中不見蹤影。「牠們死了嗎?」我急得要哭,因為看不到牠們浮上來。「放心,應該游走啦。牠們以後會過得好好的。」老爸這樣答覆。

再過幾年,書上告訴我真相,我做錯了,對台灣生態犯了不可饒恕之罪。為此我痛悔了好一段時間。現在是麻痺了,畢竟做都做了。我望著金獅湖水,自私地希望牠們這對本不該活在其中的生命還頑強地生存在其中。也許牠們已經長得比牠們曾生存其中的塑膠盒還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