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結果從 1 到 2 共計 2 條

主題: 2010年02月05日翠屏國中再傳丟狗墜樓事件?!

混合查看

  1. #1
    亞成狼 Shiou 的頭像
    註冊日期
    Feb 2006
    住址
    平鎮大操場
    文章
    521
    樂園幣
    711.70
    0
    在 0 個帖子中被讚了 0 次

    勳章欄

    2010年02月05日翠屏國中再傳丟狗墜樓事件?!

    還記得2008年4月9日震撼全台的【火燒小白】事件嗎???
    至今想到那時的小白,一顆心仍舊刺痛……
    至今看到那時小白的故事,眼淚仍舊激動地奪眶而出……
    那四個兇手至今悔悟了嗎?生命的價值對他們而言有更高一層的意義了嗎?


    事隔近2年…那年4月28日的抗議行動,仍歷歷在目……傷痛仍未退去……

    連結新聞影片:三立新聞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yxX2PizKs7U[/youtube]

    2010年2月5日下午4點左右,協會理事長接獲一通震驚的報案電話…
    火燒小白的一幕幕畫面突然浮現腦海…憤怒的眼淚在眼眶打轉,辦公室的志工看出了不尋常…
    一定又有狗狗遭受凌虐,讓一向堅強的理事長再度向眼淚妥協……



    一位住在高雄市楠梓區翠屏國中附近的陳先生下午在已經放寒假的翠屏校區內散步運動,突然被從天而降的物體驚嚇到…是垃圾嗎?
    怎麼會有人亂丟垃圾?直覺反應卻被事實打破…陳先生看到了剛剛墜落的黑影倒臥在血泊中抽蓄…
    頓時全身血液凝結,倒抽了一口寒氣,陳先生抬頭怒視著三樓的2名俯身下望的學生…『你們怎麼可以這麼可惡把狗丟下來?』

    一名學生全身顫抖哭泣…一名學生嚇呆了用發抖的手比了比4樓……
    探出欄杆外的是個大人…難道是老師?


    陳先生不敢相信眼前發生的一切……也許是想起了2年前火燒小白的事件,
    陳先生趕緊回家打電話給協會求救,希望還來得及救救狗狗,更希望當時眼睛看到的…心中疑慮的可以得到答案……

    協會理事長拜託報案人趕緊回到現場,絕對不可以讓狗狗被人《毀屍滅跡》!


    陳先生回到現場後赫然發現狗狗不見了!

    剛剛從四樓探頭的人原來是翠屏國中的總務主任,陳先生詢問吳主任狗的下落,吳主任遲遲不肯說…
    心憂狗狗的安危,陳先生不斷逼問終於得知狗狗被吳主任及另一名在校園溜冰的學生家長合力拖到學校資源垃圾回收站丟棄……
    吳主任表示之前為了小白事件學校已經惹了很多麻煩…希望能要求陳先生不要報案……

    陳先生對主任的舉動要求感到疑惑…更對狗狗莫名被推下樓感到憤怒…當陳先生表明已經向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報案後,吳主任立即大動作要將狗送走。

    要把狗送去哪裡?

    送去醫院!

    為什麼第一時間不送醫,而卻要在得知協會正在趕往學校的路上急忙送醫?

    陳先生奮力阻止卻仍然不敵校方的堅持……


    雖然已是傍晚,正值公家單位下班時間,但當協會告知大致情況後,高雄市動物檢疫所也不敢大意…趕緊委派人員與協會立即趕往動物醫院。


    狗狗到院前已經死亡……

    如果第一時間送醫…是否還有機會?


    狗狗是不可能無故墜樓的!檢疫所人員不敢大意…
    協會更是對如此明顯虐待動物的案件沒有水落石出前絕不鬆手!!!

    報案的陳先生將他親眼目睹的一切陳述給協會及檢疫所…不是要跟學校結下樑

    子…只因這是公民應盡的義務!

    筆錄中,吳主任表示自己發現流浪狗跑到樓上,用棍子想要驅趕牠…卻沒想到狗居然會跳牆摔死。

    輕描淡寫…一語帶過……


    又一條生命在翠屏國中裡被強迫奪取……難道生命的價值與意義在這學區內就如此廉價低賤???


    一隻才5個多月大的狗狗,好不容易在這不友善的世界裡努力生存了5個月…卻在一所培育莘莘學子的學校裡斷魂……

    當牠被人用棍棒驅趕毆打時…牠在想什麼?

    我很安分地隱身在社會角落…只求溫飽…為什麼打我趕我…只因我是狗嗎?

    當牠從四樓墜下時…牠正在想些什麼?

    我好害怕…我不要…我……下輩子不要再當狗了……


    沉痛的心無法矇蔽事實真相……回到現場…那校園的女兒牆超過半個人高,加上上面還有鐵欄杆,試問一條狗該怎麼《跳》上去呢?
    更何況才5個月大的狗……常理而言,狗被驅趕時頂多四處亂竄,怎麼可能用最不擅長的跳躍來逃命呢?太多的不尋常讓人無法相信那淡如水的自白……


    目前協會正積極蒐集證據,希望所有了解詳情證據的善心人士能盡快與協會聯絡,小黑不能如此死的不明不白……
    倘若該校仍舊無法記取兩年前的教訓,那只好讓社會大眾公評,也許翠屏國中該換一位大家長…重新領導老師及孩子們認識生命的意義。


    第六條 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罰責: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三、違反第六條規定,惡意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違反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致動物重傷或死亡】,或五年內違反前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情事二次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詳細內容:
    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 - 2010年02月05日翠屏國中再傳丟狗墜樓事件?!



    真的是氣死我了 =皿=


    頭圖 by RJ

    Shiou 就是修,請多指教 ˊˇˋ/ 

    網站 歡迎光臨!XD

  2. #2
    成狼
    註冊日期
    Nov 2006
    文章
    774
    樂園幣
    5,622.56
    0
    在 1 個帖子中被讚了 1 次

    勳章欄

    去他X的,那主任應該被革職查辦去。

    真的是...生命教育的重要性社會大眾看見了嗎!?
    究竟還要有多少類似的事件才知道嚴重性?

    逼狗跳樓的學校教出來的小孩會燒狗,上樑不正下樑歪阿。
    小時候偷東西長大就偷牽牛了,這樣的老師教出來的學生長大豈不是要殺人放火了?

發文規則

  • 不可以發表新主題
  • 不可以發表回覆
  • 不可以上傳附件
  • 不可以編輯自己的文章
  •  

聯盟網站及推薦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