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上是有點罰太重了~= =

不過對於隨便賣寵物給對寵物沒有基本認知的人我到是非常的不贊同,

是說,1隻金魚也只不過幾十塊錢而已,隨便賣給一個小孩子,回家用自來水裝魚缸魚就丟進去,然後第二天就死了,這樣不應該是一個生命應該受到的對待吧。

或是在園遊會玩抽抽樂抽到的小兔子或老鼠,連籠子都沒有,抽到的人抱兔子的方法竟然是抓耳朵.......

我覺得養寵物就應該事前就要對牠有基本的認識,而不是今天逛夜市覺得很可愛就帶回家的,看過很多寵物都是因為這樣莫名其妙就因為飼主的無知而這樣子死掉了,但事實上還是有很多很多的人是因為一時覺得很可愛就買下手的,這個時候賣的老闆就應該多少做一些基本的義務吧。

不然有太多的寵物都因為這樣莫名其妙的被殘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