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喔喔,那我懂了XD我搞錯你回覆我的意思了XD

是這樣的,我在一開始回覆這篇文章時,後面就有寫到,獵捕不一定要殺掉,所以我前頭所寫的:「適當」的獵捕並不等於將牠撲殺,所以我並沒有要求人類去絕牠們的死活。


我指的捕獵是指由政府的單位去處理,不是民間的獵捕,由民間去處理這樣的事會很難控管,畢竟人數會很多。而我所指的政府當然是不會有不法勾當的政府,
不然結果就會像你說的一樣,每個人都假公濟私謀取其中暴利。
我只能說你所想的這些
大家都希望
但那是大同世界
要期望太難了

之前傳出要將狼移除保育名單時
當州州長還說獵殺執照他要去搶第一
不會有不法勾當的政府阿...那跟要求只有政治家沒有政客一樣難
所以當時傳要將狼移出時
樂園這邊可以看到一堆連結
都是因為利益將某些保育動物移除的案例

政府單位應該很難去處理這類的事
不太可能專門組織一個單位處理
我想都會去委託委派民間單位協助之類的
那會不會有無辜的額外戰利品,就大家心知肚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