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有言說,半桶水響叮噹,本狼雖學過演化論,然學藝不精,如有錯誤及矛盾之處,請不論指點。

正文:
自達爾文物種起源說指出的「動物性衝動是為了繁衍後代,因此前提需為異性戀」發展出不同論點。 ....= =
物種起源是達爾文的著作,不是他的學說,他的學說是天擇。我未嘗看完物種起源這本書,所以不知道是否真的有這論點,我覺得,既然拉出達爾文,就表示撰文者想引用的學說事實上是演化論。達爾文雖然是演化論開山始祖之一,但是現今演化論已經過近百年的演進,本狼認為,如果要用演化論解決問題,不該再拿達爾文出來,簡單說....他在現代過時了(被打),這是時代知識背景因素所使然。

我自認,要回答此問題,要以動物行為學及自私的基因理論來回答(仍是以演化論為基礎)。基因所注重的,是自己本身是否能傳承下去,因此如以個體來觀看此傳承不免有見樹不見林之惑,是以要將視野擴大到族群,擴大到族群時,就須將行為學的部分加入討論。

演化論認為,一個成功的個體,就是要將自己的基因傳下去。然而,基因的傳遞並不一定要親自操刀(笑),你的子代生上流有你1/2之血統(或是說,基因),但是在理論上,你兄弟的子代跟你的基因相似度有1/4,就是說,以基因觀點來看,一個兒子和兩個外甥,傳遞的程度是一樣的。
是以,有理論認為,同性戀行為之表現,如果一物種具有群居之行為的話,同性戀個體雖然缺乏子代,但相對的,其在子代照料上所花費的心力將會轉移到別的地方,如,照顧外甥....^^|||,依上段理論,你拉拔兩個外甥長大,等於你的一個兒子。有獸或許會說,如果你產下一子代的話,那基因的傳承是1/4+1/4+1/2=1,大於兩外甥之1/2,然要記得,環境資源有限,設一族群一生殖季可產下20隻子代,然實際上可活至生殖年齡者可能只得5隻。如果族群中有同性戀個體存在的話,由於資源分配的轉變,及族群育幼行為增加quote="ddffghj100"]式A然可活至生殖年齡者可能提高到8隻。即是說,重點不是生出多少隻,而是有多少隻能到達生殖年齡。

結尾:
本論點適用於具有社會性行為之物種,然如果物種為單獨育幼或是群聚卻無社會性行為表現者,將不適用於此種論點。



本來打得更長的,按錯鍵通通洗掉了...倒地



『雄性糞蠅則是與其他同性交配,目的使對方「精疲力竭」以此減少追求雌性的競爭者。』
這點頗有趣~
我認為,應該是求偶行為的表現而不是交配行為之產生,不過我不知道求偶行為是否真的會花到如此多隻經歷而精疲力竭。
(而且就算真的是交配行為,累得似乎也是自己不是競爭對手吧...XD)

不過猛然想到一篇以前的文章
http://www.sciscape.org/news_detail.php?news_id=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