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某會員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張貼了有關另一位會員在大陸社群的紛爭,
我動手刪除兩篇後,他與我表達抗議,我回答他對方沒在樂園犯你,而你犯他,
謂之主動。
但對方對這處理不夠滿意,因此我順應要求刪除了過去在 "獸話題討論版"
有關大陸社群會員的爭議串。
對於這個處理經驗,我希望採取 "狼之樂園不介入社群衝突,不引起社群衝突" 的態度。
此後,網站管理者對於提到 "大陸獸圈" 或者其他網站等事,將給予積極處理,
也就是彼方社群沒有敵意的情況,不再允許會員在狼之樂園上批評或攻擊其他社群。
因此有關弁天管理員之前所提出,心情分享版上面有一則帖子
由於牽涉到另一個同好社群,應該刪除,雖然時間點較慢但我認為
原則上是沒錯,但需對方管理員對敝站會員有對等待遇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