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版規
        3、原則上必須有完整且正確的標點符號,除卻藝術效果,否則不得例外;標點符號請依「中華民國《重訂標點符號手冊》修訂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點符號用法及常見差錯辨析》」擇一使用,一律全形。
如是之,請速速修正。

作為開頭,簡明俐落,
不過除了結尾句點以外,全用逗點斷句,可以看出不善掌握標點的弱點。
建議斟酌加入分號和句號,讓文義更為清晰。

期待後續,祝好,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