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由奇奇這麼一說是有道理~不過由創設日期才開始計算是否合理?
我認為至少創設日期往前推一年都還算是"當時的最近"...
但是往前推算[一年]的話我是覺得時間軸有點過久~
畢竟[一年],如果有心的作者會壓作品分次發布~
所以是想如果要往前推算時間軸的話應該5-6個月~
有時候可能不是存心要壓作品只是整理時間過長~
所以這種情況的話允許分次發布,但是需附上前一篇作品的連結~
(但是分次發布的話就要有最低作品量和發布日期計算了。)
如果像奇奇那種拍攝了一千多張,整理出來九百多張,分次發布了五篇文章(或以上)~
每篇的作品張數至少達40張以上(會不會太多!?)~
且發布日期分別於一星期至二星期之內完成~(畢竟每個人不一定每天都能用電腦)
那允許申請~
這個是我當下沒考慮到的矛盾點~引言回覆:
如果不要求限制的話那這樣會對那些以前曾經都有在發表攝影作品的作者不公平
引言回覆:
而且又有已經離開的會員
那這樣所頒發的獎章就變得沒有意義了
勳章是申請制,已經離開的會員不會來申請吧?
因為當下忘記還可以自行申請而且離開的會員不會申請~
所以誤以為都是蔽狼在發放的 (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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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對於真的是[用心分享]而且能夠[發布作品的時間不多]的作者真的深感抱歉~
當初蔽狼沒有注意到這點~
所以對於此種狀況之會員蔽狼想用以下方法補救~
『提案』:
【對於[真心分享]又不能經常發布作品之作者的勳章申請條例規定:
1.對於此類型會員如欲自行申請【攝影師勳章】,請明確附上具一定水準之五篇以上作品。
2.代為[頒發者]請確定[授勳者]於[不能發布作品期間]在【攝影版】之活動(活躍度)狀況,其活動(活躍度)請確保於該[授勳者]對其他作者之作品討論達[每月至少討論達5篇以上],對於同一討論串中的回覆討論則以天數計算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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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
A串:回復了兩篇文章於OO/XX 隔天同在A串發表了一篇文章
【故此以兩篇做計算】
EX2:
A串:回復了高達四篇以上於同一天 OO/XX 隔天同在A串發表了一篇文章
【此則以2:1篇文章做計算:四篇文章等同兩篇文章 加上隔天新發表的一篇文章故此計算為三篇】(文章數以2:1以此類推,如欲單數則以發言情況做決定)
=====
3.回復討論之文章數切勿[洗]出來。
(同主題發言分成了好幾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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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
不合格分次發言:
[ A:這一篇文章的照片好友水準。
A:照片裡的OO東西好漂亮好真實。(第二次發言)
A:看完這些照片我也好想趕快學拍照。(第三次發言)
A不知道那些設備哪邊有在賣?(第四次發言) ]
允許可接受的分次發言:
[ A:這些照片中的廠景好像是在哪邊看過?尤其是那些......
作者/B(其他會員):在白沙灣,上次旅遊在那邊.....
A:那那邊有甚麼特色或是附近有另外那些觀光景點,我也好想實地去那邊.....
作者/B:那邊的特色是OO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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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相關條例】
至於第二點[每月至少五篇]的規定基於作品發布不一定達每月要求之數量~
故每月至少[五篇]的限制應該還算合理?
如果上述條例還有任何意見或是看法請再提出來討論~
相關條例規定將在大家達成共識後發布並實行~
在這期間可能對於部分會員的不公平~
在此蔽狼先說一聲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