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小克

我是想要勳章。
為了自己的權益爭論並沒有錯。
我覺得自己權益受損,因為有那個規定。
對攝影版為何特別有這限制感到不解,所以我提出問題。

不過在向諾藍反映此事前,
我也有先徵詢友人的意見,的確也有人和我一樣對時間限制感到不解。
這就表示,即便你無法信任我這個當事人,
設想也許我為了自己利益而正在做出偏狹的辯解,
但事實是也有其他人持和我相同的疑問。
那麼,就確實有必要解釋為何要有這規定。

我只是不懂為什麼,一樣花了時間心力拍照,
我的照片就不能算數。

依據諾藍的解釋,當初要時間限制是為了避免有人投機,
拿很久以前的文來申請勳章

可是我是慢慢的,持續有發文的人,我拿舊文申請,
並不表示我是投機取巧啊!(何況並不是非常舊的文)
因此我才回文做討論,看這個規定是否能更合理。

目前針對我的疑問,時間限制的部分,諾藍的決定我想還算合理。

我是一個把攝影當興趣的普通人,我的作品比較少,
對,不是我沒時間,是我不想花這麼多時間,
重點是...所以我發的文就不是文?

勳章的目的幻貓已經說了,是鼓勵性質。
為什麼要用你們的能力和想法去認定這個規則就是合理?

把攝影當作興趣就要隨身攜帶相機?
我的興趣超多,動漫.畫畫.跳舞.音樂劇.羽球.武器蒐集.旅行.拍照...
難道我說這是我的興趣,就表示我該隨身攜帶羽球拍或武士刀嗎囧

你說隨身帶著拍一張很快,是沒錯,但要是我這麼做,
才真的是想要勳章想瘋了吧?
去迎合我認為不合理的規定,叫做對不公平屈服。
任何有公民素養的人都不會這麼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