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狼對於科學研究不深(雖然在國高中時,生物與地球科學是本狼最有興趣之兩科。),然而本狼也認為先有雞才有蛋。

不過,如果以比較有趣的觀點來看,先有雞與先有蛋觀點互有勝負。如果以注音來看,蛋之聲符ㄉ在雞之ㄐ之前,雞之介符ㄧ在蛋之韻符ㄢ之前,兩隊平爪。如果以兩字之筆劃(排列以少到多)來看,蛋之11劃較雞之18劃為先。再以部首論斷,蛋之虫(ㄏㄨㄟˇ)部在雞之隹(ㄓㄨㄟ)部之前,蛋再下一城。

在國語如此,那麼在美文又是如何呢?CHICKEN之開頭C在EGG之E前面,雞在此扳回一城。

再來從文學以及語言學轉向物理學:雞摔則傷,蛋摔則全裂;雞在此贏得一分。雞與蛋受熱俱亡,不過蛋有兩種狀況:受精卵與未受精卵,若為未受精卵則無生命亡故問題,故蛋贏之。

接下來以變化性來論:蛋能變成雞,雞不能變成蛋只能生蛋(且限於母雞),因此蛋之變化性較雞為強,蛋獲勝。

再者以肉食動物食用難易度來論:雞可直接啃咬,羽毛吐掉即可;蛋破之殼碎多片,若梗於呼吸道有生命危險之虞,因此雞獲勝。

再以建築物與行政單位對決:中國陜西省寶雞市面積18175平方公里,遠勝中華民國台北市之台北大巨蛋面積0.18平方公里。然而,若以藝術價值論斷:羅剎國羅曼諾夫皇室之珍寶法貝熱彩蛋,於91年(2002)於蘇富比拍賣會上,以960萬美元(2.88億新台幣)賣出,蛋又勝出。

最後以建中卡其學長學弟們來作裁決:雞排比滷蛋好吃與受歡迎多啦!!!

總計:蛋與雞各贏得六分,平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