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個玩笑,只看這六點方針我差點以為天線寶寶同好會在狼之樂園開了分會呢。
關於投票機制,我不知道狼之樂園是否只有一種,不過若說要化解爭議,那麼為何是採用記名投票?記名投票是造成對立最好的手段之一了,況且當一方以壓倒性的票數勝出時,少數反對方的人未來將如何在狼版自處?
而且選擇只有兩種,同意以及不同意,管理員告知同意票過半數後將生效成為準則,卻沒有說不同意票過半數呢?可不可以退件要求管理員重擬一份方針出來呢?其他的可能性通通被抹煞了,只剩下圈與叉,更不用提這六點方針也不用接受檢驗討論增修。
如果要依法行政的話,那要依甚麼法?
如果要訂定新法的話,那要藉甚麼法?
如果要秉公審判的話,那要憑甚麼法?
行政立法司法說白了早就掌握在管理員手上,管理員有著最大的權力,所以其實可以不用大費周章的頒布新六點來規範。
這次的投票基本上就是管理員用投票這個遊戲在正當化自己行為罷了,多此一舉。狼之樂園不存在法律,是管理員的意志掌控一切。
我要問的是,觸犯以下六點的如果是管理員本身呢?是否也會依據為了平和發展這個理由豁免無罪?或是執法者就是管理員本身所以永遠不會發生這種事?
甚至可以這麼說,近來的風波通通和管理員的權責不明有關,而在這六點裡,我看不到管理員對自身的檢討,反倒是充滿了護航管理員的意味及對異議者的警告。
若這六點方針當真通過的話,希望能將這六點寫在註冊的頁面上,讓想進來的人知道自己即將踏入的是個甚麼樣的地方。
這裡我能夠明白雪麒想要維護狼之樂園的決心,但說實話,論壇的存在與否不是管理者決定的,而是成員。
坦白講,我從來就沒有希望狼之樂園走入歷史,相對的,我也從來沒有希望狼之樂園永遠存在下去。
對於每個會員來說,狼之樂園就是個暫時的旅舍,我們都是過客,總有一天會起身離開,而它也並不是不可被取代的,特別是在越來越退步的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