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看到這個議題的部分內容,今日才有時間作來回應。
雖然差不多到截止投票的時間,但我都想給予少許意見。

與其說六個方針,我會歸類為6個共識。
因為它們的演繹方式實在太多仍然需要釐清。

正如雪麒提出的「方針二」,
倘若現階段就把處分方法都加進去,
都只會因為有太多不清晰的地方引起爭拗,令方針不能實施,如同虛設一樣。

再者,正如白拓跟其他獸都有提出的問題:誰有權有資格及有能力判斷及處理跟方針出現的衝突?
引伸出:有甚麼機制制衝及防止有人濫用方針?
以及檢討的機制?這些都是伴隨「處分」一併需要考慮的事。
所以我認為在現階段的方針方案仍然有改進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