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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共2頁 第一第一 12
顯示結果從 11 到 20 共計 20 條

主題: 『狼之樂園:討論方針』公開表決(至5/15 24:00)

  1. #11
    封禁 少兒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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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在管理員自身的權責

    開個玩笑,只看這六點方針我差點以為天線寶寶同好會在狼之樂園開了分會呢。


    關於投票機制,我不知道狼之樂園是否只有一種,不過若說要化解爭議,那麼為何是採用記名投票?記名投票是造成對立最好的手段之一了,況且當一方以壓倒性的票數勝出時,少數反對方的人未來將如何在狼版自處?

    而且選擇只有兩種,同意以及不同意,管理員告知同意票過半數後將生效成為準則,卻沒有說不同意票過半數呢?可不可以退件要求管理員重擬一份方針出來呢?其他的可能性通通被抹煞了,只剩下圈與叉,更不用提這六點方針也不用接受檢驗討論增修。


    如果要依法行政的話,那要依甚麼法?

    如果要訂定新法的話,那要藉甚麼法?

    如果要秉公審判的話,那要憑甚麼法?

    行政立法司法說白了早就掌握在管理員手上,管理員有著最大的權力,所以其實可以不用大費周章的頒布新六點來規範。

    這次的投票基本上就是管理員用投票這個遊戲在正當化自己行為罷了,多此一舉。狼之樂園不存在法律,是管理員的意志掌控一切。

    我要問的是,觸犯以下六點的如果是管理員本身呢?是否也會依據為了平和發展這個理由豁免無罪?或是執法者就是管理員本身所以永遠不會發生這種事?

    甚至可以這麼說,近來的風波通通和管理員的權責不明有關,而在這六點裡,我看不到管理員對自身的檢討,反倒是充滿了護航管理員的意味及對異議者的警告。
     
    若這六點方針當真通過的話,希望能將這六點寫在註冊的頁面上,讓想進來的人知道自己即將踏入的是個甚麼樣的地方。

    這裡我能夠明白雪麒想要維護狼之樂園的決心,但說實話,論壇的存在與否不是管理者決定的,而是成員。

    坦白講,我從來就沒有希望狼之樂園走入歷史,相對的,我也從來沒有希望狼之樂園永遠存在下去。

    對於每個會員來說,狼之樂園就是個暫時的旅舍,我們都是過客,總有一天會起身離開,而它也並不是不可被取代的,特別是在越來越退步的現在。






















  2. #12
    幼狼 JOL busin 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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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發】

    早……不、午安,我相信你們知道我是誰的。
    趁著我這個好戰者(X)還有能說點好戰的話(X),當然必須得發文。
    不用擔心我也不會特地把帳開回來投票,所以反對票不會多一個人投的啦——
    當然我也知道根本不用擔心這一點,因為引導全體高高興興一致投同意,
    將狼版營造出超棒的超和平的我們都愛新人的氣氛,這個手法明顯很成功啊。

    說實的吧,看到那麼多人會支持我真的一開始蠻驚訝的,
    那麼簡單的語言偽術都能騙那麼多人,突然覺得其實我也沒那麼不精明,
    ……至於偽不偽術,我猜樓上和樓上上都說得很清楚了,我不必多講。

    好啦回正題。其實我最想要說的還真的就只有幾句:

    >>完完全全規范了會員們的思想和行動,然而管理員卻不需要被規范呢?我們都還記得「管理員的管理員」,真要實行狼群制,直說「我們今天就要和平,不然就滾吧」不就好了,何必投奇怪的票呢。

    >>記得跟雪麒您私下聊的時候,您認為按讚是一種「因為我是你的朋友所以我一定會站你那邊」的行為吧?那麼投票又如何了?老實說我並不意外看到那些會員的選擇,相信很多人都並不意外,不是嗎?

    >>順便一說,我不認為那麼多人敢投不同意,就算他們不同意也不敢投,只能看了就算兩個都不選,除非是跟我一樣不是很想待狼版的人。至於為什麼?那當然是記名制的原因啊,雖然就我所知好像(只是好像)狼版只有記名投票,不過要是我想在這裡混,也不會蠢到去在一個記名投票中投「有可能之後被踢走」的選項。

    那麼就不多說啦!今天想要寫的文不只有這一篇所以就這樣囉,
    順便幫樓上白拓說一句,如果圖有點小看不清楚請右鍵用新分頁開啟喔!
    最後,祝狼版的假普選可以讓大家順利「袋住先」!2017,一定要得~!owo/



    所有的一切,都是事出有因的
    每天在上演的悲劇和不幸
    為了最終出現的美好結局,那些事都是值得的
    照這樣看,這世上可能不存在著純粹的不幸

    -絕緣的暴風雨
    ---------------------------------------------------------------
    這裡是阿普.........普是普通,卜是特殊

  3. #13
    封禁 青年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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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這麼多,再回想香港現在的假普選,總有種莫名的感觸(不可以講政治是吧?但抱歉我講的是生活)

    「袋住先」是粵語,意思是「先入袋」,亦即北京願意給多少,香港市民先收多少
    肚子餓了,就是有毒的黑心食品,也先吃進肚裡再說
    但這樣真的可以嗎?

    香港的行政長官梁振英前陣子說特首人選好提名委員會的「會」字,說明是需要「集體決定」
    如果梁振英所說的「會」字解得通,那黑社會也是「會」,選「龍頭大哥」也應該由元老作集體決定吧?但據說黑社會社團都早就實行一人一票選大佬,有意當家的人還得向社團成員拉票呢
    小圈子選舉,泛民仍然可以成為候選人,雖然注定選不上,還可以宣傳自己的主張
    然而假普選的泛民完全沒有可能成為候選人,連宣傳自己的主張都沒有機會
    接受這種「普選」,就是接受倒退,除非泛民中某些人要背棄自己的理念

    感覺跟現在的情況有點像啊...
    因為要「和平」,所以不可以講政治、不可以怎樣怎樣,不然就警告、踢人、滾蛋
    持不同政見者幾乎就會被冠上「好戰者」、意圖顛覆和平的罪名
    是白色恐怖嗎?

    不太想說太多,我投同不同意也不太重要
    我是香港人,就算中共要全面入侵,我也不會放棄香港
    但我希望我是獸的同時也能關心社會其他事物
    如果要躲在和平的假象後,那倒不如離開去更廣闊的天空

  4. #14
    青年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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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各位所存在的疑問:

    1、『方針』(Policy)的內涵是什么,與『规则』(Regulation)的区别为何?
    簡而言之,方針是『形而上』的,規則是『形而下』的,這類似於『道德』和『法律』,『應當』與『必須』的關係。
    正如表決稿導言第一段所言,方針是『社群所普遍接受並應當遵循的行為準則』。對比《會員管理通則》導言第一段『註冊時所必須知道並理解的注意事項』,兩者的關係應該十分明顯。
    通過以下表格來進一步說明這種關係:
    方針(Policy) 規則(Regulation) 說明
    有方針,但無規則 『好戰者不受歡迎』 您不會因為『好戰』而立馬受到規則的懲罰。事實上,『好戰』這一概念的定義本身就是模糊和主觀的。然而,如果您一天到晚在版面論戰,則可以合理預期,大家會用這一方針來反對您的行為。
    既有方針,又有規則 不得進行人身威脅 如果在版面進行人身威脅,其帳號將遭永久停權 有時,為了閱讀的方便,一些規則也會嵌入在方針中,而這些規則應當在其他規則性文本中進行進一步闡述。
    有規則,但無方針 公開版面嚴禁R18內容 並非R18有什麼罪惡的地方,只是因為狼之樂園是全年齡層的論壇

    2、方針的適用範圍為何?
    如表決稿導言第一段,『適用於狼之樂園的所有會員與管理者』。這是方針『形而上』特質的必然結果。

    3、方針是否過於『理想化』?有了方針,樂園就能和平嗎?
    因為方針本身就有『形而上』的特質,所以自然會包括理想化的成分。
    但也正因為這樣,單純的方針本身並不具備強制性的約束力。換言之,如果您僅僅是單純違反方針而未違反任何規則,能獲得的最大懲罰,就是遭到社群成員的口誅筆伐和敵視,以及管理員的各種勸誡和警告,而不會有其他進一步的懲罰,如封禁帳號(雖然這種情況預計很少見,因為多數方針往往搭配規則)。
    所以你也應當知道,即使有了方針,樂園也並不能獲得永久的和平,更不能立馬變成一個烏托邦式的理想社群。爭執和異議仍會出現,然而方針為各種爭執提供了一個隱形的界限:雙方都知道,如果爭執的任何一方超出了這一界限(例如,不文明,自持自傲),就將失去爭執的正當性,而遭到社群的抵制。

    4、方針由誰來維護,方針可以成為管理員的『武器』嗎?
    方針由以管理員為帶頭的所有會員所維護,這也是方針必須藉由表決或其他全體社群成員均可參與之方式才可生效,同時提供方便的引用形式的原因。(而規則並非如此,主要由管理員來維護)
    管理員帶頭維護方針,體現在帶頭遵守方針而非使用方針。事實上,大多數情況下管理員應當避免直接使用方針,而以規則替代。

    5、方針界定出現爭議時如何處理?
    由於純粹的方針並無強制約束力,因此,這個問題也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誰說的更有道理聽誰的。
    然而,與方針所匹配的規則則應當盡量避免爭議,而這正是增修案所需要進行的部分。

    6、為何採取記名投票
    儘管記名投票有其顯著的弊病(例如,引發對立),但卻是網路社群做出重要決策所能採取的幾乎唯一方法。
    若在網路上採取非記名投票,則因為可能的傀儡帳號投票和管理員在後台修改票數的原因,公平性無法得到保障。
    此篇文章於 05-15-2015 03:15 AM 被 雪麒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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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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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有看到這個議題的部分內容,今日才有時間作來回應。
    雖然差不多到截止投票的時間,但我都想給予少許意見。

    與其說六個方針,我會歸類為6個共識。
    因為它們的演繹方式實在太多仍然需要釐清。

    正如雪麒提出的「方針二」,
    倘若現階段就把處分方法都加進去,
    都只會因為有太多不清晰的地方引起爭拗,令方針不能實施,如同虛設一樣。

    再者,正如白拓跟其他獸都有提出的問題:誰有權有資格及有能力判斷及處理跟方針出現的衝突?
    引伸出:有甚麼機制制衝及防止有人濫用方針?
    以及檢討的機制?這些都是伴隨「處分」一併需要考慮的事。
    所以我認為在現階段的方針方案仍然有改進的空間


    頭圖By 胡狼烏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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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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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版的新時代。

    本狼花了不少時間關注全篇內容,對於定義的爭執點是一切的關鍵。人類有句俗諺云:「魔鬼藏在細節裡。」不論是小到簽產品使用合約亦或大到停戰協定,任何細節和一個字定義的些微差異都能在日後引發極大規模的震動和爭議性。

    本狼還蠻欣慰有很多友獸肯認真花時間去細細詳讀方針和前面的每一條回覆,因為本狼認為你選擇中立不想淌這塘渾水或者認為這與個獸何干,很抱歉!!!當最終規則確定之時,你發現了不滿也為時已晚,因為你當時「選擇」了不參予。

    綜觀全文本狼發現有兩點最為鮮明:對新獸友善與停止爭議之處,前者本狼持正面態度,後者本狼就有不少話要嘷。如果停止爭議是封住每隻獸的嘴巴,那麼絕對是最下下之策!!!中國周厲王當政濫施暴政,民怨四起,厲王禁止民眾譴責政府,大臣召公建言道:「陛下,堵住民眾的嘴巴有如堵住河水,一旦河水潰堤就會造成嚴重傷亡;民眾之言論自由如水,應採疏通而非納堵塞之法。」奈何厲王充耳不聞,最終慘遭放逐。法國哲學家伏爾泰亦曰:「吾不同意汝之意見,然而,吾誓死捍衛汝暢言之權益!!!」生活遇到不如意固然令獸沮喪,然而,倘若連抱怨的權利也被剝奪,豈非逼獸至死角?

    二十幾年前在美國,一名名叫羅德尼‧格倫‧金(RODNEY GLEN KING)的非裔美國獸因為酒駕被四名白人警察攔下,緊接著暴力圍毆;事件發生後隔年法院判決警察無罪,從而引發洛杉磯將進一星期的暴動。金在暴動後呼籲:「咱們不能和平相處嗎?」和平相處是每獸的終極裡想,卻是有前提的,重點是百分之亰兆的尊重與容忍非己身的成員;是故,雖然時間已經過了,本狼會投下反對票,以維護眾獸的言論自由。

    【羅德尼‧金】:http://http://zh.wikipedia.org/wiki/...C2%B7%E9%87%91

  7.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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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作者: 斯冰菊 查看文章
    本狼花了不少時間關注全篇內容,對於定義的爭執點是一切的關鍵。人類有句俗諺云:「魔鬼藏在細節裡。」不論是小到簽產品使用合約亦或大到停戰協定,任何細節和一個字定義的些微差異都能在日後引發極大規模的震動和爭議性。

    本狼還蠻欣慰有很多友獸肯認真花時間去細細詳讀方針和前面的每一條回覆,因為本狼認為你選擇中立不想淌這塘渾水或者認為這與個獸何干,很抱歉!!!當最終規則確定之時,你發現了不滿也為時已晚,因為你當時「選擇」了不參予。

    綜觀全文本狼發現有兩點最為鮮明:對新獸友善與停止爭議之處,前者本狼持正面態度,後者本狼就有不少話要嘷。如果停止爭議是封住每隻獸的嘴巴,那麼絕對是最下下之策!!!中國周厲王當政濫施暴政,民怨四起,厲王禁止民眾譴責政府,大臣召公建言道:「陛下,堵住民眾的嘴巴有如堵住河水,一旦河水潰堤就會造成嚴重傷亡;民眾之言論自由如水,應採疏通而非納堵塞之法。」奈何厲王充耳不聞,最終慘遭放逐。法國哲學家伏爾泰亦曰:「吾不同意汝之意見,然而,吾誓死捍衛汝暢言之權益!!!」生活遇到不如意固然令獸沮喪,然而,倘若連抱怨的權利也被剝奪,豈非逼獸至死角?

    二十幾年前在美國,一名名叫羅德尼‧格倫‧金(RODNEY GLEN KING)的非裔美國獸因為酒駕被四名白人警察攔下,緊接著暴力圍毆;事件發生後隔年法院判決警察無罪,從而引發洛杉磯將進一星期的暴動。金在暴動後呼籲:「咱們不能和平相處嗎?」和平相處是每獸的終極裡想,卻是有前提的,重點是百分之亰兆的尊重與容忍非己身的成員;是故,雖然時間已經過了,本狼會投下反對票,以維護眾獸的言論自由。

    【羅德尼‧金】:http://http://zh.wikipedia.org/wiki/...C2%B7%E9%87%91
    我已經解釋過了,『方針』(Policy)不是『規則』(Regulation),是『形而上』的理念論述,敘述的是『應當』而非『必須』,導言第一段即有此論述。而這點應該也從各種『請不要』、『盡量』、『受到歡迎』等各種『勸誡性詞句』中顯露一斑。儘管其中為了閱讀方便而嵌入了一些規則性文本(例如豁免權,冷串),但也不涉言論自由。

    而正因如此,我不覺得此項方針之通過能夠被稱為『新紀元』。即使有了方針,樂園也並不能獲得永久的和平,更不能立馬變成一個烏托邦式的理想社群。爭執和異議仍會出現,方針僅僅是為各種爭執提供了一個『隱形的界限』。只有當方針的精神能夠貫徹於所有會員之心,大概才算是離『新紀元』更近了一步。

    我實在是不太清楚,為什麼如此多會員認為此項方針表決稿是在進行言論自由之限制,似乎是管理員想進行『封口』一般。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大的誤解。
    此篇文章於 05-16-2015 01:32 AM 被 雪麒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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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18
    菁英狼 皇天蒼狼 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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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日安,這裡是蒼狼

    如本文標題所說,這都還只是個「方針」,而非已經訂下的規矩

    所以一切都還有討論、修改空間

    此外,或許記名投票真的會讓人卻步,但蒼我想說的是

    樂園對所有會員都一視同仁,絕對不會因為你投「不同意」,而遭到管理群的針對以及打壓

    這是「大家」的樂園,並不是「管理群」的樂園

    所以麻煩請諸多會員勇於投票跟發表自己的想法吧


    <<感謝薩克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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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19
    幼狼 川崎大龍 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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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掩蓋爭議,而是讓大家更容意排解爭議

    川崎等了一段時間才發文,希望這樣打出來的文章比較不容易情緒化

    第一個,我想要的絕不是白色恐怖,真的不是: )
    但是川崎希望在未來處理爭論的過程中,不要變成立法院一樣大家鬧哄哄的討論來討論去,最後爭論還是沒有解決


    川崎對方針的解讀是這樣的,他不同於規定,他是 禮貌性的共識

    這份方針的立意並不是 要所有獸閉嘴 而是 讓大家不會被挑撥情緒,能幫助解決爭論,讓大家尋求共識

    川崎認為 若在爭議場合出現太情緒的發言,對方大概只會認為我是來攪局的而已,根本不會把我的話聽進去

    我寫個例子,像是討論的對象提出一個有些爭議的事件,我"想提醒他",然後我寫
    「樓上亂講,反串來囉」或「你相信這種釣魚(等等等.....)隨便講講的東西?」

    真的,我真的不知道對方究竟 聽不聽的進去? 而且,如果對方誤解 反串、釣魚 ,以為我要把他變成烤肉串,用魚鉤釣起來威脅生命呢?(這在社會新聞上有時候可以見到)

    基本上,大家不同,但我傾向「可是,我聽到是.......,這樣耶」,至少,這樣還能弄清楚他知道的是甚麼,對吧?
    (講現實的,就算他開始飆我罵我攻擊我,只要雙手一攤,「我只是說我知道,沒必要生氣吧?」,那,我錯在哪?)

    --
    我相信這份方針也不是強制性的,因為裏面的條文不若規則般清晰,也不像規定有列出懲罰,不過,我這裏舉個例子,討論的時候當然可以不停的飆對方,罵對方,把議場搞得鬧轟轟

    在這個例子裏,立法委員是真的有「全面的言論自由」(憲法第73條規定:「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我還是強調,言論自由是有必要,也應該被保護的,這是為了讓立法委員能更安全的發言,確定不會有各種利益糾紛出現,可是:

    在吵架中,提出的法案沒有被全面的討論,反而還耗費了更多心力


    這是可以迴避的問題,如果我講話平靜一點,爭議能更快解決,那我就不用忍受每天疲勞式的轟炸攻擊,再說,
    鮮少有人喜歡每天樂園首頁都是吵架文,也沒有人想要發個文章都得好好「檢查」,整個樂園白色恐怖,對吧?

    我相信方針並不是反對言論自由,只是讓爭議能更順利的討論而已,也希望方針能往這方向去做修改

    --
    不過,這裏有一個點我想提醒,也許只是多嘴了,但這點其實很關建

    >在提醒發言過當的場合時, 請不要板起面孔 ,這只會讓對立的場合更對立而已,用輕鬆的方式提一下就夠了。

    在看到厭惡的行為時難免會有情緒,但真的,請各位別火上加油吧
    --

    願狼樂在遇到任合紛爭時,都能順利解決

    川崎大龍 2015/5/18
    此篇文章於 05-18-2015 07:51 PM 被 川崎大龍 編輯。


    晨光,一天中最潔淨的時刻

  10. #20
    封禁 青年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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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發:原來不是不能『發表』,是不能『提及』啊

    我認為樂園現在的方針根本是『為了表面的和平而禁言』
    引述白拓前輩之言:「息事寧人是最爛的處理方式,因為這代表管理員沒有能力解決紛爭,只想裝作紛爭沒有出現,掩耳盜鈴的鴕鳥心態,這種和平是虛偽的」
    另外,聽說有獸一直覺得有人在後面操控,這樣的陰謀論說年青人『勾結外國勢力』有什麼分別啊…
    是不願相信單單幾隻無名獸就有能力站出來反對嗎?
    而且我最不懂的是,為何一方面說有討論空間,一方面卻說『於2015年5月16日0:00起,成為狼之樂園社群的正式方針』?
    明知道不完善,為何要急著執行?
    真的要說陰謀論的話,我倒是覺得急著執行是想把『好戰者』趕走,留下的就算之後有什麼,因為當時不表態所以也只好負上『沉默的代價』,然後就可以一統天下了
    要管理眾人就要有所規定,只是希望該規定是大家都能接受的
    我明白其他獸是無辜,所以我選擇了離開
    像我之前回文說的,如果要躲在和平的假像後面,我會去追求更廣闊的天空
    不過只有一個提醒,如果該改的不改,現在留下來的獸之後發現缺點後還是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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