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而言沒有意見

不過對於帳號申請原則中
論壇帳號名稱不雅,或使用帶有商業、政治、宗教、知名人物、過度近似長期活動之會員及管理員帳號名稱、違反大陸地區《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管理規定》之帳號名稱。(兩岸法令孰嚴原則)

過度近似的說明可以詳細一點嗎?舉個例子之類的
還有這點中的長期活動之會員
所謂的長期活動是怎麼定義的呢?是以回文數或著活動時數作的判定嗎?

以上是我的疑問,有點雞蛋裡挑骨頭的感覺不好意思>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