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狼王操之過急了,我們或許可以先討論有爭議的部分
先感謝您的耐心閱讀~

Part0.5頭像繪製勳章
法律上有個原則叫信賴保護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英語:Legitimate expectation,香港譯為合法期望),是起源自英國行政法的法律概念。法院在進行違憲審查時,乃在保護人民對於國家正當合理的信賴;人民因信賴特定行政行為所形成之法秩序,而政府安排其生活或處置其財產時,不能因為嗣後行政行為之變更而影響人民之既得權益、使其遭受不可預見之損害。──維基百科
套用在薩克的例子上,即薩克基於認知了先前的規定而進行此項活動,因此不能因為規定後續的變動而導致他不能獲得該勳章
總之頒給他就對了啦!

Part1:收費問題

開委託者大都會自訂名額、限時等等條件以免自身無法負擔
如果是為了防範所謂"不斷索圖的會員、無貢獻之會員",繪師大有權利主動拒絕其委託

在這樣的一個論壇裡,我認為大部分開委託者重視的不是營利,而是和其他會員的互動,或是對自我的鍛鍊
況且樂園幣並不能算是實質利益,對新獸參與活動也會是一項阻礙
再者,"樂園幣的流通"有任何實質上的必要性嗎?
或許也可以考慮以其他非貨幣形式的功能取代也說不定?換個名稱什麼的


Part2:不特定會員

想知道什麼是"不特定會員",希望能有個說明

Part3:繪師、畫家(Part1延伸)
在這裡我先視兩者相同以方便說明,都是"公認會畫畫的獸"

假設以後有收費委託,而且收費事宜是由樂園管理方明文規定的
那這邊的繪師/畫師就要有個標準吧?
那要怎麼樣才能達到"官方認可的收費繪師/畫家"?
若要實行"官方認可"勢必要有一套審核機制,樂園有可能多做這樣的人事支出嗎?


反過來講,若不需要有審核認可,那"開委託者"即"繪師/畫家",而這位繪師/畫家可以自由決定是否收費
這麼一來是不是不需要另外多訂這條"細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