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你注意到,在水邊的人影,其實並不存在。
  於是我注意到,在水邊的人影,其實並不存在。
  於是他注意到,在水邊的人影,其實並不存在。

然後這是屋簷下/餐桌上的13人...(被毆)

  一般會說小說有三種人稱。

  第一人稱(主視點)、第二人稱(未確認)、第三人稱(全知視點)。

  第一人稱就是以「我」作為一切敘述的起點。所以「我」會知道的就會知道,但是這個角色所不知道的,即使作者讀者或是除了他以外的所有角色都知道了,他還是不能知道。

  第一人稱我覺得好用在於,可以清楚表現出這個角色的心路歷程,或是他的觀點看到的是什麼。

  第二人稱待補。

  第三人稱,大概有分為有限知跟無限知。無限知就是神,有限知比較像是說故事的人。所以無限知不應該帶有感情,如果像旁白一樣地表達出自己的評論,就變成有一個「敘事者」的存在。像是......在事後敘述案發現場狀況的偵探。


  一般來說,人稱盡可能統一。

  像是第一人稱就要完整的只以第一人稱作為敘述中心。如果前一句「我看到他從轉角走過去」,後一句「於是誰誰誰跟著誰誰誰到了轉角結果受到一記猛烈的頭捶!」很容易讓讀者混淆「剛剛的『我』去哪邊了?他看到轉角發生的一切,或是他就是撞人的/會被撞的那一個?」之外,視點的不統一也會造成讀者的無所適從。他到底該跟著主角去感受這些,或是以全知的觀點俯視一切?

  當然也可以利用一些技巧讓兩種人稱方式並行,像是在第三人稱的敘述中加入某人的獨白。但目前來說獨白可以獨立出來成為一段,或是能夠讓讀者清楚知道「這是誰的想法」是非常重要的。

  舉例來說:

  於是我注意到,在水邊的人影,其實並不存在。
  男人感到恐懼大驚失色地跑走。

  這樣感覺是否奇怪?誰跑了?我,或是男人?我是男人嗎?或是我在哪邊?

  如果都以第一人稱來寫:

  於是我注意到,在水邊的人影,其實並不存在。
  我感到驚嚇,連忙逃離水邊。

  或是都以第三人稱來寫:

  於是他注意到,在水邊的人影,其實並不存在。
  他感到恐懼襲上心頭,連忙轉身逃離水邊。

  上面兩種寫法就比較穩定一些。

  當然也可以第三人接口白:

  於是他注意到,在水邊的人影,其實並不存在。
  這是......怎麼回事?
  男子左右張望,無法確定看到的一切是否只是自己的幻覺。恐懼感在心中延伸,他連忙轉身逃離水邊。

  這樣是否有比較順一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