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行的男性动物
为了挑战首领而奔走
打不到任何麋鹿野牛
却总为狼群眉头紧皱
觊觎着头狼的地位
却总放不下队尾的狗
走路时看着月亮充饥
说是要带着盲眼的狗
夜行的男性动物
徘徊在有毒的火山口
分不到半口狼群的肉
忘不掉那条迷途的狗

夜行的男性动物
从来抓不到猎物糊口
曾被问过有何德何能
除了DNA一无所有
忘不了浑浊的眼神
离不开那条败犬左右
早已跟不上狼群步伐
却不得不送他去河口
夜行的男性动物
安慰着听腻故事的狗
硫磺幻影中独自蹒跚
等不到大地下的怒吼

破防了兄弟们,破防了就写首诗吧。昨晚正在泡澡的时候,正好在赏析《加州旅馆》,正在调动艺术细菌的时候突然又遇到另一件事,当时就绷不住了。于是就干脆就着加州旅馆那个配乐的味儿写了这玩意。

写首诗是我很少见地描写俗事的诗,所以我故意用了一些有时候会出现在不那么雅观的语境里的词语要素。这是一首关于小男人,烂桃花和无力感的歌。所以我就不做含义解释了,因为含义解释起来牵扯太多,而且本来那就是打算留给读者体会的部分。我只能给出一个字面的故事梗概:就是一个夜行的男性动物,口头上总是吹嘘要当狼群的头狼,但其实根本就不会打猎。狼群中没人需要他那夸夸其谈的同情,只有一只失明的狗跟在后面,他天天赶上去照顾人家。有一天狼群经过一个有毒的火山口,瞎眼的狗走丢了。于是他就在那里来回找,最后也没有找到,狼群早就抛下他走了。他以为自己找到了,还以为狗跟他说以后要到到河口出海。他很不情愿,但还是尽量安慰着。但是实际上他只是在独自转圈子,这都是火山口的硫磺让他中毒后产生的幻觉。在他闭上眼睛前,他听见大地深处传来声音,但是还来不及看见火山喷发,他就已经倒在地上死透了。

就是这么一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