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魚就這樣啊」橙果遭起訴 蔣友柏怒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0/8/25ew8.html
蔣家第四代蔣友柏開設的橙果設計公司,被檢察官因違反著作權法起訴,原因是
橙果公司曾在2007年,替丹比喜餅設計一系列名為「琉金一捻紅」的外包裝,而包裝上的金魚圖案,被一名台南技術大學學生陳玥呈控告,是抄襲她的畢業作品,求償500萬
不過蔣友柏說,他們沒有抄襲就是沒有,錢他不但不會給,還要反告對方求償1000萬。
橙果公司負責人蔣友柏:「所有東西把它極度的放大,極度的粗邊化,大家看起
來都一樣嘛,你要畫蒙娜麗莎,我的好神也是啊,那我畫媽祖,她也要X我,還是她要告我。」
蔣友柏親自出馬,捍衛一手創立的橙果公司,還把當時幫丹比喜餅設計金魚的手稿,攤在桌上讓媒體拍攝
比較一下當時橙果設計師蘇尹曼畫的金魚,和原告人陳玥呈的作品,2個顏色不太一樣,魚鰭一個圓潤、一個尖,尾巴在水中飄的方向也不同。
原告陳玥呈:「這2個都他們的,我們的是…,這個才是我的。」
金魚的創作者也拿出自己的作品,她怎麼看都覺得實在太像了,第三次告上法院,才獲得檢察官起訴,還求償500萬。
蔣友柏:「我沒有做的事情就是沒有做,所以今天不但要聲明我沒有做,我也不會賠償;我還要提出反告,我要告她誣告,因為我沒有做這件事情。」
陳玥呈:「不管怎樣,這都是我的東西,我創作的東西,盡力去做就好了,不管失敗或是成功。」
蔣友柏反告對方誣告和威脅,求償1000萬,但記者追蹤發現,被起訴的橙果蘇姓
設計師,其實是原告陳玥呈的學姐,陳玥呈說,2007年5月3日,陳玥呈先在台南
技術大學畢展展出金魚,接著2個星期後在世貿又展了一次,沒想到2007年底,
丹比的櫥窗,就出現了長的很像的金魚。
橙果堅稱一切都是原創,但原告出示筆記本,證明當初為了創作還買活的金魚回
來養,2隻金魚到底像不像?觀眾心中自有一把尺。
相關影音: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sueID/20100511
.........................................
「金魚」涉侵權?藝術創作難界定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1/1/25gyd.html
蔣家第四代蔣友柏經營的「橙果」設計,被控抄襲他人的「金魚圖形」著作。
設計學者認為,世界上創作者這麼多,的確容易出現相似的設計風格,就連班級學生的作品設計,都會發生這種情況。
法律專家則指出,藝術作品除非是拿別人的圖來照著描,否則風格相似,也不會構成侵害著作權。
(陳映竹報導)
實踐大學時尚與媒體設計研究所所長曲家瑞認為,藝術創過程中,很難因為風格雷同認定抄襲侵權的界線,簡化後的金魚造型類似
難道台灣以後要出一本設計圖鑑?
曲家瑞指出,連同班同學之間都很難避免這樣的狀況,一個班一百多個同學,最後作品呈現都會有類似風格。
因此教學時,曲家瑞會拿出國內外類似的設計作品,提醒同學注意。
國內知名著作權網站「著作權筆記」主持人章忠信表示,依照著作權規定,除非直接拷貝圖像,否則「風格」雷同是不會構成侵害著作權。
「不過藝術市場上,外界自然會評斷,這是仿人家的設計風格。」
他舉例,一個班級畫蘋果素描,不可能因為第一個完成的學生舉手,請其他人不要畫,就告侵權。
尤其是大自然的物品繪成圖,法律如果認定侵權,更必須從嚴裁量。
.................................................
〈獨家〉賣十字架銀飾竟侵權?! 攤販頻吃官司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4/8/25290.html
走到夜市或鬧區,十字架圖形的銀飾滿街都是,不過最近卻有很多賣十字架的小攤商吃上官司!因為有一家日本廠商,把變形的十字架圖案註冊商標,只要賣雷同的商品,他們就揚言要告,
很多小攤商都選擇和解,少則數萬,多則數十萬,眼看越來越多同業,都因為相同理由被告,這些小攤商心裡實在不服氣,為何十字架這麼普及的商品,也能註冊商標!
記者:「十字架系列好賣嗎?」銀飾店家:「都不錯,都賣得很好。」
十字架的飾品男女通吃,造型變化千百種,是銀飾店的常賣款,但有好多小攤販,賣十字架賣到吃上官司,因為有一家日本廠商主張,十字架的商標是他們
的,不能隨便賣。記者:「有人因為賣十字架被告?」銀飾店家:「不可思議。」
主張這些圖案都不能雷同,比較市面上許多十字架的變形商品,其實很多都大同小異,小攤商被告,摸摸鼻子,以為花錢消災就沒事,沒想到隔幾年官司又來
了。被害人友人張先生:「他沒有廣設行銷點,卻到處去抓人家,應該做為新式
樣的專利,應該申請專利的東西,他把他申請商標。」
血淋淋的例子,有些店家賠了50萬,有些店家賠了上百萬,但誰說花錢就買得到
教訓?灰色地帶太模糊,選擇和解收場,但這家廠商想註冊的圖案卻越來越多,
很多圖案,因為款式實在太大眾化,不具識別性,沒有註冊成功,實地走訪店
家,一探究竟,到底哪些款式的十字架,是屬於他們的?記者:「到底是怎麼樣
的爭議?」興訟廠商:「我不曉得,公司沒有告知。」
告人家的店家相當低調,被告的小攤商更低調,有的店家賠怕了,乾脆把十字架
收起來,實在好怨,賣十字架賣了這麼多年,怎麼不但老天爺沒保佑,政府也不出頭。
十字陷阱!攤商控訴 日商設局興訟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6/8/25772.html
TVBS先前獨家披露,有一家日本廠商,把相當普遍的十字架圖案註冊商標,讓很多賣十字架的小攤商面臨官司糾紛,只要賣造型類似的商品,這家業者就揚言要告;新聞播出後,全台有十幾家業者串聯,站出來希望為自己討公道,他們說因為提告的日商,一口氣註冊16種圖案,當成商標,從南到北到處抽查攤位商品,甚至假裝顧客要求攤商進同型的商品,然後再出面控告侵權,是不是真的有用這種手法,到處興訟?求證這家日本公司,對方卻說得等日本總公司回應再說。
一整排最新最潮的銀飾、項鍊,賣得最好的就是像這樣的十字架,不過要是造形想做點裝飾變化,小心官司找上門。
真的不誇張,從南到北十幾家飾品攤商,這2年來,都被同一家日商台灣代理業者,主張侵權仿冒,因為攤開業者所註冊的商標多達好幾頁。
總計有16種商標圖形、101種商品,原來商標不限數量,只要申請就會核准,只要尾端有川字流線,抓!只要有每邊有3個突角,還是抓!國外雜誌上,幾乎到處看得見的設計造型,到了台灣,就是樣樣都不行。
被告上法院的攤商,聚在一塊大吐苦水。飾品攤商杜先生:「他就直接拿搜索票進來,就說只要有尖形的十字架,都是他們的,難道說教堂上面的十字架,也是他家的東西?」
飾品攤商張小姐:「為了減輕自己的壓力,所以我就算了,答應60萬(和解金)給他,沒想到我答應60萬給他的時候,他卻說要300(萬)。」
攤商指控這家日本公司,利用台灣法律巧門大賺和解金;向被指控的業者查證,卻是這樣的結果。
記者:「能跟你們請教一個問題嗎?就是說…。」日商台灣代理商門市人員:「不好意思,我們不方便做任何答覆。」
還沒聽到問題就請吃閉門羹;業者第一時間沒有回應,究竟興訟有無糾紛?還待業者親自說明。
「平面」商標告「立體」項鍊 日商興訟未必贏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6/8/25774.html
日本公司興訟,到底告不告得成?一位跟這家公司纏訟的銀飾店老闆,他認為被
告的攤商,根本不用太慌張,因為日本公司是註冊平面商標,但銀飾產品是立體
的,不一定告得成;真的是這樣嗎?查證智慧財產局,官員表示要看立體化之後
的產品整個包裝,會不會讓人感覺出自這家日本公司?如果會,還是會被告;但
如果立體化之後,只是產品形狀雷同,但沒有給人出自這家公司的感覺,這樣法
官應該會裁量沒有侵權。
拿出自家賣的銀飾項鍊,精緻的十字架造型,和這家日本公司拿來註冊的平面商
標,真的有異曲同工之妙,崔老闆同樣也被告,但他跟所有攤商打包票,就算要
告,成功率也不高。
銀飾商崔老闆:「商標來講是個圖案,如果它是個飾品、是個墜飾的話,那跟商
標是,照理說是不符合。」
舉例來說,日商公司註冊的平面商標,和崔老闆設計的項鍊造型,不管是十字架
形狀,或是十字寶劍的設計,看起來幾乎一模一樣,如果消費者感覺,崔老闆的
項鍊是出自日本公司才可能侵權。
智慧財產局商標權組長李淑美:「今天你表示的是一個商品的形狀,那並不是把
這個形狀,來表彰你商品來源的一個標示的話,就是我們商標法,所謂不是當做
商標使用,那這個時候,你就不受別人商標權的拘束。」
崔老闆拿出自己申請的平面商標,也都是十字架造型,但也沒像日商公司到處提
告!平面商標跟立體的產品造型,是否有惡意蓄意仿冒,最後還得靠法官裁量,這也難怪其他小攤商,面對興訟會如此驚恐。
.............................
這就是台灣詭異的文創法...
和很多以『版權』來殘害創意的投機客...
到底『版權』是在保護作者還是在殘害設計
樣樣都在提倡『版權』
這簡直是在扼殺創意嘛
就以金魚事件來說
金魚不就長這樣,到底那個台南技術大學的學生在嗆啥的
難不成一條金魚在他手裡 『金魚』 難道照畫還會被畫成 『鯨魚』 嗎?
狼就是狼,難道同樣都是狼的形體,還會被仿成貓或老鼠?
盜圖和仿製
除非100%一模一樣,否則不知他們在激動啥的
在一直強調『版權』的社會裡
就會發生這麼詭異的事
到底『版權』是在保護創意還是在扼殺創意
商標法也是
當你搶先登記之後,這個東西明明不是你設計的,卻因為你搶先登記反而能告設計者
關於創作,如同這篇所講的
只要你的風格確立了,大家自然會知道這東西是你創的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1/1/25gyd.html
曲家瑞指出,連同班同學之間都很難避免這樣的狀況,一個班一百多個同學,最後作品呈現都會有類似風格。
因此教學時,曲家瑞會拿出國內外類似的設計作品,提醒同學注意。
國內知名著作權網站「著作權筆記」主持人章忠信表示,依照著作權規定,除非直接拷貝圖像,否則「風格」雷同是不會構成侵害著作權。
「不過藝術市場上,外界自然會評斷,這是仿人家的設計風格。」
根本不用在吵什麼版權不版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