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dragon的居家日記

原來有心~ 都是假的 那乾脆不要有心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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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騎車出去買便當的時候

被對方撞~

我被撞當然沒啥問題呀~ 重點是撞我的兩個女生飛走了

而且有受傷

當下的我當然是想~~ 對方受傷是我的不對

所以我就留下電話~ 如果有需要再詳談

但是換來的卻是像被詐欺一樣的感覺

這感覺很不舒服

出車禍第一件事情一定是報警~

警察處理最公正了

到後來~ 東講一句 西講一句 是不是對的都搞不清楚了

但是我真的很懷疑我時速15要怎麼撞人

如果是我撞人~ 我怎麼可能會往馬路口飛勒???

反正以後最好這種事情就是少做~ 事後的馬後砲 都是無稽之談了

不過就這樣賠償5000這讓我很不服氣就是了

我只是不知道為什麼對方的朋友一口認定是我撞他們的 = =

再怎麼說 他們跌成那樣 是跌傷還是撞傷根本分不出來嘛???

反正以後出事~ 只要跟自己沒啥關西 就不用多問就是了

反正都給警察講就好了~ 我也省很多事情 只要沒有錯 我也不用心虛

管他是誰受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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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1. 渥卡.揆斯 的頭像
    !!!

    DD下次一定要記住一件事情,就是下次處理交通糾紛,一定要在當場解決,不論是請警察判定還是私下和解,若是和解的話,記得要立字據之後請第三者(路人甲乙丙)與當事者留下簽名,才可以離開這樣才可以防止那些不懂交通的死王八亂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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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是我的話,1.把車禍定點標誌清楚後移動機車,省得妨礙交通2.確定自身有無違反交通規則,定且確定對方是否有違反3.請警方協助4.有需要的話請雙方都不認識的第三者處理

    不過,台灣的交通除了很濫,連交通法規和道路規劃都該修一下

    另外,不是考過筆試可以忽略交通規則,說真的我很難苟且那些只為了減少一些時間的浪費而違反的傢伙

    認識的人我看到交通違法多少都會講幾句(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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