鳥王朝天确

參觀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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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我該來說說今天參觀高雄高等法院的過程,畢竟今天的一切讓我有點震撼。

在遊覽車上待了10幾分鐘,到達一個鳥語花香,綠意盎然的建築。當然我沒有留意他的地址,不過很確切的知道這就是我們的目的地了。

在九彎十八拐的小路,我們最後繞到監押犯人的地方,由學姐的老爸法警來講解。

在羈押室的大空間裡平行分佈了約六個牢籠,分為男女,青少年,以及男女愛滋病患者。類操場的綠色塑料地板坐起來很舒服,但搭配上不甚亮的燈光很是森冷。

法警老爸說了些他的經驗,以及一些常識,便讓我們體驗體驗了犯人的滋味----一點也不可愛的手銬腳鐐。我從來不知道原來帶手銬是這般「舒服」的事,手腫了一個上午……覺得那些yy小說裡都是神經病,真的手銬可是你越掙越緊,硬梆梆的金屬可不會給你甚麼好的觸感……就這樣,和同學三個人銬在一起,享受了一段時間。我懷疑法警老爹是故意整我們的==

(偷拍)
緊接著,當籠中鳥更勢在必行,大家排成一列進入籠中,在門口1.3M以及20CM處皆有橫桿,需貓著腰提腳才過的去,我想這應該是避免犯人攻擊法警吧!並沒有問的很清楚。欄籠裡有許字跡,有的是怒罵,有的卻是溫情的呼喊……我覺得在這裡,感受到很多的靈魂,也許在我的心裡駐足了一會兒才翩然離去……

青少年的圍籠由於法律的一些保障,得到了明亮的日光燈以及書籍,甚至是有牆壁的隱私權,和旁邊的可謂天差地遠。不過我希望世界上再也沒有人利用少年的保護條款讓青少年做出許多,對自己或對別人,不好的事。

一旁法警的辦公室有特殊處理過的窗戶,也就是裡面看的到外面,外面卻看不到。是乎,法警大哥們,就讓我們看了一場真的羈押犯人的畫面。犯人魚列而下,手與手中正用著那我到現在想著還隱隱做痛的手銬,肅穆,犯人理的大光頭透露著可笑,但是還有可悲與諷刺。所有同學都默不作聲,或許或許……這真的能給我們心裡一個警示吧!畢竟誰又料的到將來會不會糊塗而犯下罪孽,一個強而有力的震撼也許能讓我們依舊有些懵懂的腦袋清晰起來……

出來的路又是拐彎的另一條,不過剛開始有些重複,是法警們休息的住所,不,是床位,6張雙層床密密的排列在一間比我臥室還小的房間,有的只有枕頭棉被,甚至一席舒服的墊子也無。說老實話,我有這麼一剎那對法警有種崇拜,想衝過去狠狠的拍拍他或抱住他說「好兄弟,加油!」,很蠢,可是很真實……

簡報室裡撥了一個看起來挺無聊的宣傳片,很多法律的相關知識對高中而言不過小菜一碟。不過其中看到飆車車禍那幕,又想到外公療養院裡那位飆車受傷的中年人----少年飆車,受傷,植物人,截肢……到現在已經是中年人了,不能說話,只能坐輪椅……唉!結果宣傳也只是宣傳,連有實例出現後,還是有人只願意賭自己的幸運,可笑。

終於能真的看到「法院」了,我們位於第一法庭集合。由兩位大姊帶領。我們正式著裝演了公證結婚,以及開庭審案。我是公證人,為班上兩位同學辦理結婚儀式。很有趣!



當然不可免得,我們又被某位熱情的法官邀去看開庭……咳?通姦罪?當然是場「好戲」。
莫名其妙的進入第二法庭,法官叔叔?法官爺爺?總之一位看起來熱情卻白髮蒼蒼的法官和同學對話的愉快。

被告:某男,提告者:某女丈夫,證人:某女……大概吧!

去年某日,某女與某男於某飯店發生性行為,某女疑似被某男傷害,但據某男所言他們「在玩」,對於當日性行為本為通姦,但某男有某女字條以證某女當時與其丈夫為離婚狀態……
總之某女與其丈夫這一對離了又結,結了又離,到最後不知道搞啥鬼。
通姦傷害又是恐嚇,亂七八糟,又來個偽證之類的。簡單來說,很複雜,很煩,不過我們今天到下車依舊討論著到底假使自己是法官會判給誰勝誰負。

後來,我們回到第一庭由同學的法官爸爸講解一切。我沒有注意甚麼重點,畢竟我對法律並沒有很大的興趣。倒是對於法官的心得,有一些的感悟。

「對我們而言,這只是一場遊戲,得超脫其中。……」
要讓一個明明是普通人卻掌握了神的職責,也很累吧!
連生死也是掛在自己手中……死刑~判決~雖是手不刃劍,卻是責任難免……苦惱……

也許在看過監牢以及開庭前,我從來不曉得世界上會這樣的複雜。然而,如今顛覆我所想的一切。可以想像自己構築的美好世界一片片得崩解。

法警老爹說「你不能把罪犯當人看,這是對自己的殘忍。」

或許我懂了,或許我沒懂。

腦海中浮現著的是法庭的上空一隻空洞的天眼。

法網恢恢。願無罪者免除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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