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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號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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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1-10-21 09:55 PM 發佈 (1981 查看)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22/4/2q9ci.html
中國時報【曾百村/宜蘭報導】
可愛的海豚竟成為海產店中「隱藏版」的料理!一家臨蘇澳港的海產店為招攬生意,將保育類的海豚做成料理上桌,為避免查緝,還用代號「第十二、十三號菜」暗稱海豚的肉與骨,讓饕客將舞動海面的瓶鼻海豚吃下肚。
日前一名顧客向店員表示要點「十二號菜」,卻因臉孔生疏,店員不敢大意,推說沒賣這種餐。幾天後由老饕陪同進店,才點出「隱藏版」海豚肉。
老饕說,店家很小心,經熟面孔點菜,才能點出「隱藏版」菜色,並用代號來形容海豚肉或海豚骨,如要食用海豚,一定要在包廂內,以免被人通風報信查緝。
客人發現海產店將海豚肉用大量的薑絲、蒜頭、青蔥等一起炒,一盤賣五百元,依稀可見海豚的黑色皮質下有一層脂肪連接著肉質。老饕表示,海豚肉帶有腥味,所以都用辛辣的佐料搭配料理。
宜蘭縣漁業管理所所長陳文進表示,台灣東部有十七類海豚,並以瓶鼻、飛旋海豚最常見,海豚十分聰穎,模樣令人討喜,許多民眾還專程搭船出海欣賞海豚。
但漁民可不是那麼喜愛海豚,因為,海豚喜歡吃漁民的最愛─鮪魚,是漁民的眼中釘。而海豚遭捕獲後,漁民因要逃避海巡檢驗,常被殘忍的「斬首」後將海豚頭、尾、鰭部丟入海中後包裝埋於冰中,造成海巡單位查緝困難。
宜蘭縣政府農業處畜牧科表示,販賣保育類的海豚,將會面臨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還得併科卅至一百五十萬罰金,刑責相當重,呼籲店家或漁民別以身試法。
中華鯨豚協會祕書長李明華則說,近年海洋汙染嚴重,海豚體中含有高度的汞和氯,食用海豚肉對人體有害無益,加上保育野生動物的概念,希望人們不要濫捕、食用海豚肉,讓牠們自由的在海中悠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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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沒什麼可以更新的,剛好發表一下對這篇新聞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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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t:u]海產店將海豚肉用大量的薑絲、蒜頭、青蔥等一起炒,一盤賣五百元,依稀可見海豚的黑色皮質下有一層脂肪連接著肉質。老饕表示,海豚肉帶有腥味,所以都用辛辣的佐料搭配料理。
所以說...海豚肉也不是一開始就肉質鮮美有如人間佳餚對嗎?用大量薑絲、蒜頭、青蔥一起炒,肉的味道會被蓋掉吧?那老饕們到底是在吃海豚肉還是專程來吃香辛料的?
花五百元吃香辛料,而且是常見的香辛料,感覺好...浪費,八成錢多到沒地方花吧。
嗯,匪夷所思,完全無法理解。
[list][/list:u]但漁民可不是那麼喜愛海豚,因為,海豚喜歡吃漁民的最愛─鮪魚,是漁民的眼中釘。
這句話是有點問題的,確實黃鰭鮪在分布上與瓶鼻海豚有重疊之處,但這並不能代表海豚偏好食用鮪魚。另外,海豚的食性比人們想像的廣泛,同種類的海豚也會因為棲息環境不同而有少許食性的差距。
另外,網路上也有些網友的討論,有些網友認為吃海豚殘忍的話吃牛羊就不殘忍嗎?關於這一點我覺得這根本不是殘忍不殘忍的問題:
1. 海豚肉含有高度的汞和氯
2. 瓶鼻海豚在台灣屬於明文規定的保育類,不信自己去行政院農委會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看清楚,不論那些老饕來自哪個國家,我只想說:「你人在台灣,請尊重台灣的法律」
3. 我不相信這些老饕吃的下一盤沒有調味的清燙海豚肉,這種過度調味以至於沒有主食材原風味的料理是不必要的。想吃那種口感不如去吞辣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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謬思集。201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