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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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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7-08-16 06:29 PM 發佈 (786 查看)
嗯,只寫這個,卻放著小說不管實在沒意思。
以下出自Mirio Vargas Llosa所言
如果小說的題材都是來自於作家的生活經驗,為什麼只有一部份的經驗變成靈感,而其他大量的經驗匆匆略過呢?我想,那些被想像出的面孔、奇聞逸事、場景、衝突,恰巧就是與現實生活,眼下這個世界相對抗的那些事情。推動人們向現實世界挑戰的秘密道理,利用小說來進行代替這個世界的象徵性行動。真正的小說家根據選擇的主題而寫作,只寫從內心源於自己的體驗,而不是那些因為有其必要性而必須被涉入的主題。彷彿他接納了某個來自內心的魔鬼,用他的實力來操作這個魔鬼,同時也為魔鬼服務。以完全理智的方式來選擇主題與情節的人,不太容易寫出最吸引人的小說。主題本身不見得能夠決定小說的好壞,決定好壞的是文字與敘述結構。小說的說服力,就是讓人覺得"這不是幻想",因為如果是幻想,故事中的角色就沒有靈魂,不過是作者的傀儡,無法讓人感受到激動的情緒。最重要的是語言,也就是一種敘述風格,語言是事物連接在一起,就算劇情不夠連貫,只要敘述的語言是連貫的,一樣可以產生關係性,就算風格是讓人不太愉快的,但是如果能一直連貫下去,這種不愉快也能產生特別的效果,但是,風格應該與內容不可分割,有的故事,應該有最適合的風格敘述才對,尋找這種風格便是用詞的準確,聽起來悅耳就是了,語言與思想能夠完美結合,便是一部好文章。"敘述故事者"應該要像接力賽一樣,一個把下一個揭露出來,以便把故事繼續講下去,但是這樣的變化應該要有規則,這樣作品便能有更豐富的內容與靈性。在現代小說的風格中,敘述者通常是完全中立,至少非常謹慎;而在浪漫小說的風格中,則極為突出地顯露自己,有時候彷彿是神的評論,完全打破連貫性與一致性,然而這依然是風格的一部份。在創造敘述者時,必須訂下絕對不可跨越的規則,也就是限制、或完全不限制他的知道範圍,以免使故事失去說服力。小說中的時間全部都是心理時間,即使看起來可以跟客觀時間無異。當敘述的手法為「現在式」時,與現實的接近最大;使用「簡單過去式」時,與現實的接近最小。處於過去式而講述未來的事件時,敘述者的突出地位便會絕對而壓倒一切。現在完成式將兩個世界合併在一起,簡單過去式則把其中一個世界捨棄。時間的變動並非隨心所欲,不是為了炫耀,而是使人物與故事產生更重大的意義:強烈、複雜、緊張、多樣、突出,故事圍繞著時間與空間運轉,可以飛馳、可以徜徉、可以停滯、可以恢復、可以從過去跳到未來、可以從未來跳到過去,時間是一種被創造出來的東西。廢除時間、或是創造無限迴圈便能夠創造恐怖的氣氛,時間的逐漸變慢至停止則能製造悲劇的效果。時間的濃縮使故事逼真,吸引讀者的注意力;時間的稀釋則把隔絕的人物與故事連接起來。死亡的時間、純粹用來連繫的故事,他們則是可以讓故事前進、跳躍的情節,使故事的性質改變,偏離現實而往過去、將來或別的世界游離,或者提供情況必不可少的資訊素材。「仍然」,這一類的副詞具有把夢與現實結合的力量,指明一個客觀的時間情節與奇蹟發生的時間,同時是引起注意的呼喚、面對不尋常事件的驚訝表示(看不見的驚嘆號)。現實內容一旦與想像內容聯繫,便成為以衝突為特徵的幻想文學,重點不在現實世界的事情,在於記憶力留住並且複製生活經驗的方式。時間與空間的變化無法改變故事的本質,但是把一個現實(客觀)的世界移動到另一個純粹想像的世界去的話就會,一種突變的現象,抑或是另外一種性質的現實,也就是想像出的現實,也就是隨著故事的進行,從一個現實漸進到另一個現實裡,這就是「超現實」。省略的敘述、隱藏的材料,是玄疑性的關鍵,沉默的部份必須讓人感覺得到並且刺激好奇、希望與想像,把迴避不說的事變成強迫讀者用推測與假設去積極參與的加工工作,能提升故事的說服力。敘述者或是角色不一定只能感知到一個現實,不同的故事並行,具有互相補充的意義。文學充滿了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