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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實踐”是辨証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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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7-10-05 04:07 AM 發佈 (1226 查看)
五、“實踐”是辨証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靈魂
辯証唯物主義是一種嶄新的哲學,是行動的哲學。
馬克思、恩格斯充分吸收了以黑格爾辯證法、費爾巴哈唯物主義為代表的人類一切哲學成果,結合共產主義運動的實踐要求,確立了一種具有科學實踐精神的哲學。
辯証唯物主義不同于以往的一切唯物主義。它不是機械、直觀地把世界內容看成純粹的客體形式,而是從主體出發,把世界、認識對象,當作感性的人的活動。即世界本身是與人的實踐密不可分的動態存在。哲學不得脫離人本的立場,應該堅持以人的認識看待世界。“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包括費爾巴哈的唯物主義)的主要缺點是︰對對象、現實、感性,只是從客體的或者直觀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們當作感性的人的活動,當作實踐去理解,不是從主體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義相反,能動的方面卻被唯心主義抽象地發展了,當然,唯心主義是不知道現實的、感性的活動本身的。”(馬克思︰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
辯証唯物主義不同于一切唯心主義。它拒絕把認識對象從人的活動中剝離出去、過分抽象地演繹人的能動性領域,而是將人的能動性緊緊地與認識對象捆綁起來,從主體、客體二者的互動作用來把握世界真相。即哲學不得脫離現實立場,應該堅持以人的主觀能動性認識世界、改造世界。人應當在改造世界的實踐中,證明自身的客觀性,證明自身思惟的真實性。“哲學家們只是用不同的模式解釋世界,問題在于改變世界。”“人的思惟是否具有客觀的真理性,這不是一個理論的問題,而是一個實踐的問題。人應該在實踐中證明自己思惟的真理性,即自己思惟的現實性和力量,自己思惟的此岸性。”(馬克思︰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
辨証唯物主義之“辨証”、“唯”的真正意義,在于它既非脫離人的自主認識的純粹客體主義,亦非誇大人的主觀能動性的純粹妄想主義。它超越通常使人爭辯不休的“唯物”、“唯心”非此即彼的簡單視角,以心、物互動結合,“不離心”、“不離物”而又“非心非物”的“實踐”概念,將人的主觀認識與客觀世界,有機地聯繫在一起。
物質與意識的關係問題,不是一方比另一方更重要、更強有力的問題;二者對于人,具有分別不同的意義。所謂物質決定意識,指物質是人、人的意識之所以存在的先在、先決條件,也是意識的首要內容。所謂意識反作用于物質,指意識及其對物質的作用,是人的自在、自為本質的表現,對于人類而言,具有根本性的意義。物質基礎是人存在的基礎、必要條件,意識的能動性則是人本身的性質,是人與其它生命的根本區別。
事實上,既沒有離開人的認識活動的世界,也沒有離開認識對象的認識功能,二者是矛盾互動、生生不息的動態演繹。人是客觀存在的人,客觀存在是人所認識、作用的存在。人的認識功能、認識作用,本身也具有一定的客觀實在性。意識既具有與物質一致的客觀真實性,也有自我演繹的主觀虛妄性。“理念的東西,不外是移入人的頭腦,並在人的頭腦中改造過的、物質的東西而已。”(馬克思︰資本論)
人必須徹底放下自己的主觀成見,無條件地接受一切現實內容,兼顧主觀意愿、客觀條件兩方面的原素,契入物質、精神交互活動的作用狀態本身,即投入到無窮無盡的實踐活動中去。“環境的改變和人的活動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並合理地理解為變革的實踐。”(馬克思︰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
對于人的主觀能動性與世界的客觀實在性,必須辨証、平衡把握。偏向于主觀、客觀的任何一個方面,都會偏離實踐立場,或成為狂妄自大的理想主義者,或成為在現實面前無能為力的被動存在者。
共產主義運動是人類有史以來第一次全面自主地認識、改造社會,是對于人的主觀能動性的極大發揮。共產主義已經批判了資本主義的拜物教傾向。于是,預防主觀唯心主義傾向,相對而言更為重要。我們要時刻清醒地反對一切教條主義,避免空想共產主義的錯誤,力求將馬克思主義原理變成徹底生動的實踐內容。
人們在現實中利用的原則、真理,都是相對真理,對于社會實踐只有一定程度的指導意義;一旦遭遇實踐的反對,這些原則、真理就必須加以修正。“原則不是研究的出發點,而是它的最終結果;這些原則不是被應用于自然界和人類歷史,而是從它們中抽象出來的;不是自然界和人類去適應原則,而是原則只有在符合自然界和歷史的情況下才是正確的。”(恩格斯︰反杜林論)
馬克思主義之所以科學、有效,就在于它毫無故步自封的成見,而將自身視為人類無限實踐的體現。它在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的同時,時刻檢查、批判自身發展的荒謬性,隨時加以修正。正是其實踐性、批判性,使之具有生生不息的活力。“辯證法,在其合理形態上,引起資產階級及其夸夸其談的代言人的惱怒和恐怖,因為辯證法在對現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時包含對現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對現存事物的必然滅亡的理解;辯證法對每一種既成的形式,都是從不斷的運動中,因而也是從它的暫時性方面去理解;辯證法不崇拜任何東西,按其本質來說,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馬克思︰資本論)
馬克思主義是具有自我糾錯機製的相對真理,是發展著的真理。它既承認現實的人認識真理的局限性,也相信人類認識真理不斷進步的可能性。“思惟的至上性,是在一系列非常不至上地思惟著的人中實現的;擁有無條件的真理權的認識,是在一系列相對的謬誤中實現的;二者都只有透過人類生活的無限延續才能完全實現。”(恩格斯︰反杜林論)
在辨証的歷史唯物主義看來,所謂歷史,就是人類實踐活動的歷史。歷史既非外在上帝的設計,亦非內在人心的任意構造。歷史一直是主客雙方矛盾運動的過程與結果。“全部社會生活在本質上是實踐的。”(馬克思︰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
人類歷史所有社會形態的基本情況是,存在制約意識,生產模式(生產力基礎、與生產力相適應的生產關係)制約社會關係(上層建築)及其意識型態。“人們是自己的理念、思想等等的生產者,但這裡所說的人們是現實的、從事活動的人們,他們受自己的生產力和與之相適應的交往的一定發展──直到交往的最遙遠的形態──所制約。意識在任何時候,都只能是被意識到了的存在,而人們的存在,就是他們的現實生活過程。”(馬克思和恩格斯︰德意志意識型態)
馬克思主義作為無產階級推翻、超越資本主義,建設社會主義、解放全人類的理論武器,作為人類的先進思想成果、實踐經驗,同樣必須予以辨証看待和運用。“我們的理論是發展著的理論,而不是必須背得爛熟並機械地加以重複的教條。”(馬克思和恩格斯︰書信)
世界上沒有純粹抽象的個人,沒有純粹中立的社會立場。在階級社會裡,一切理論成果都帶有階級的烙印。因此,對于馬克思主義,不應當從假設的價值中立、抽象的個人自由立場看待,而應當從對于資本主義、資產階級的批判立場看待,從消滅勞動異化、實現人的自由發展的具體歷史階段看待。“如果不把唯物主義方法當作研究歷史的指南,而把它當作現成的公式,按照它來剪裁各種歷史事實,那它就會轉變為自己的對立物。”(馬克思和恩格斯︰書信)
馬克思主義運用于各國的實踐,必須充分地從各國的實際出發,為各國工農大眾的現實政治、經濟需要服務。只有一切從實際出發,馬克思主義的正確性才能得以實現。“馬克思的歷史理論是任何堅定不移和始終一貫的革命策略的基本條件;為了找到這種策略,需要的只是把這一理論應用于本國的經濟條件和政治條件。”(馬克思和恩格斯︰書信)
馬克思主義永遠服務于人性的基本需求。一切理論的存在合理性,在于為現實利益、為現實的社會活動服務。做自主、自由的人,保持、發揚自身的社會性、人性,避免勞動異化、人的異化,建立人性健康發展的社會體系,是人、人類的正當希望、要求。
當今世界現實條件下的社會主義者,要保障工農大眾的自主政權,利用市場工具創造財富而又不至於危害工人階級的根本利益,允許資產階級的一定存在與發展而又不至於被僭越、篡奪主權,要保持一國的社會主義實踐而又不至於被資本主義陣營扼殺,更加需要實事求是,發揮創造性智慧。我們別無選擇,只有透過不斷革命、不斷實踐,開辟解放自身、實現共產主義的道路。“人們自己創造自己的歷史,但是他們並不是隨心所欲地創造,並不是在他們自己選定的條件下創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從過去承繼下來的條件下創造。”(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
階級社會的一切理論探索,都難以避免階級立場、利益的影響,都不可忽略其潛在的階級屬性。基本的事實認定與邏輯推理,可以在學術界形成一定的公論、共識。但是,從此推論、應用于實踐領域,怎樣轉化,選擇怎樣的結論,不是公論、共識可以解決的。說到底,理論之運用于實踐,乃至根據一定的現實要求而選擇理論,是人的社會性所決定的,是具體的個人、群體所在的階級立場、意識型態情結決定的。因此,所有運用于社會實踐的理論,都會失去其客觀中立性、普遍適用性,而成為動態演變的假設、理想,為不同的人群、階級帶來或利或害的影響。“經濟學所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之間的關係,歸根到底是階級和階級之間的關係;可是這些關係總是同物結合著,並且作為物出現。”(恩格斯︰凱爾?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 第一分冊》)
當今世界,需要以辨証唯物主義的眼光,看待人權、民主、自由等概念及其現實意義。
人權,是在人類社會發展的各個階段,個人作為人類一員,所應獲得的基本權利。社會階段不同,人權的側重點不同。最初、最基礎的基本人權,是生存權。發展權是成長性的基本人權。
生存權有兩個層次的意義︰一是作為活的生命而存在的權利,二是作為人類的成員而存在的權利。在生存權的基礎上,人類圍繞生存活動與存在意義問題,展開各種文化創造活動。這種社會性的文化創造,體現出另一種基本人權──發展權。沒有發展權的人權,近似于動物之天然生存權;正是發展權,賦予人類萬物之靈的驕傲與個性。
自我實現,即個人依照自己的衝動或理想,在社會中展現自我的獨特價值、貢獻。即各人成為他自己。自我實現是發展權的內容。由於個人能力與社會條件的限制,各人的自我實現程度必然有異。在各個社會階段,只要個人的自我實現行為,對于社會的整體進步不造成重大阻礙,對于他人的基本人權不造成實質損害,則社會應充分尊重個人的自我實現權利,儘可能地為其實現提供服務。惡意阻止他人的自我實現,實質上是扼殺他人的社會性,導致人的異化。
民主,即人自主命運。它既指應有的、有待運作的權利,也指相應的現實活動(利益鬥爭),也指人類歷史上一些相應的範例(政治制度及其作用結果)。民主既體現下個人層面,也體現下群體層面。由於人的社會性,個民眾主與群體(集體)民主,具有相對區分的意義,而並非截然不同的領域。與民主對立的概念,是奴役,即自主權的喪失。
自由本意乃自主,多指民主一定程度的實現,是人類掙脫自然界和社會自身發展的羈絆,顯揚人性活力的體現。
民主、自由,是人類一貫的理想。理想,即意味著尚不夠現實、一時難以徹底實現。在個人、群體的複雜互動中,民主與自由之實質、形式、進程等,經過排列組合,未必能夠同步促進,有時甚至背道而馳。
任何概念自身,都含有向其反面演化的意義,需要在實踐中,綜合辨証地把握其形式與實質、過程與結果的相對關係。集體民主、個人自由,往往成為一對矛盾。貴族(少數人)民主,意味著對平民(多數人)獨裁(專政)。民眾(多數人)民主,意味著對少數人專政(甚至暴政)。一個人做主,意味著對所有其他人獨裁。形式民主,有可能意味著實質獨裁。形式獨裁,有可能意味著實質的為民做主(仁政)。
形式是實質的載體與表現。形式與實質之間,有可能保持一致性,也可能互相異化。人類對社會發展與自我實現的追求,既有形式的演化,亦有實質的變遷。如對民主的追求,形式上多著眼于普遍參與權和表決權。但民主的形式,未必能夠保障民主的實質。人的認識水準與行為能力的局限性,社會運動中的利益衝突,往往妨礙民主的實現。
過程與結果之間,也可能保持一致或互相異化。過程指整個動態進展,結果指某個橫截面、分界點的情景。
辨証而言,在社會活動中,對于事物的形式與實質、過程與結果,應該平衡把握,不可偏廢。應該結合社會主要矛盾與矛盾的主要方面,對症下藥,暫時有所偏重,不苛求完美。
人類社會生活充滿矛盾運動。在一定社會範圍內,影響該社會多數成員、影響社會成員根本利益的矛盾,是主要矛盾。矛盾運動的雙方,互為反動。決定矛盾產生、發展進程的一方,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的雙方,都不會自行退出歷史舞台,其進退都是鬥爭的結果。
平等與公正,是與民主、自由密切相關的一對概念。平等、公正是民主、自由應有之義,是人類進化、社會進步的必要條件。
人的平等,起點是作為人類的平等。對基本人權的保障,體現了人類的平等。由於人們生而有之,以及后天習得的差異,作為存在結果的人,即處于社會不同層次和領域的人,必然表現出具體的不平等。
社會公正,即在社會生活的起點上,在人邁入社會、逐步社會化的過程中,盡量保障人們的機會、待遇平等。公正主要體現為對基本人權的保障,即平等而充分地保障生存權,基本保障每個人的發展機會和活動空間。
愛與宗教,是人類的心靈需求及其外部表現。人的社會性,可以表述為人因“愛”而存在。人與人相互依存,各自透過“非自我”(自我之外)的他人,體現自我價值。
作為人類存在前提的“愛”,超越人類社會具體階段裡善、惡之類的相對價值區分。它只是指明最基本的事實,即人是社會動物,人是群體性的存在。愛,即愛人、愛生命(愛存在),即自在(自我存在、相互依存)、自為(自主作為、共同發展)。
人類歷史上具有強大生命力的宗教,通常圍繞人“愛的本質”進行思考,並衍生相應的哲學理想與道德規定。由於宗教大多寄希望于理想,其“愛”的宗旨對于現實生活的貫徹,難免虛化。
民族,是具有共同血脈或文化傳承、普遍獲得其成員名義、情感認同的人群。若失去其成員的普遍認同,則該民族的存在合理性喪失。
國家,是社會關係緊密的一群人的政治、經濟、文化共同體,是歷史較長、規模較大、形態比較穩定的社會組織,多為一個民族或數個民族構成。國家是人類生存、發展的階段性工具。在不同的社會階段,國家表現為民族、人群、階級互動、鬥爭的共同舞台。國家的合理性基礎,在于維護人性,保障人權,推展社會進步。若國家的存在已成為其多數成員的禍害,弊大于利,則該國家的存在合理性喪失。
規則比較明確、有一定社會力量推展和保障的,個人、群體、國家之間的互動關係,即為政治。政治的主要內容常以法律形式公佈于眾。由於社會運動的複雜性、不平衡性,政治通常呈現出明顯的價值偏向,需要強製力作為保障。政治的根本表現,是對于人際關係的調整。由於人的社會性,人人不可避免地參與政治之中,或多或少地承受其利害影響。
法律是社會現實關係的規範化表現。其內容一方面是社會習俗、道德規範以及社會生產、生活行為的操作性規定,另一方面是統治階級的政治主張,及其對人們思想、行為的強製性規定。所以,法律一方面是全體社會成員的實用工具(公器),另一方面只是部分人的政治工具(群體利益或私利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