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
關於民主與人民積極性
由
於 2008-06-22 01:53 PM 發佈 (5427 查看)
前幾天看到了一篇文章,這篇文章總體來說是溫文爾雅地論述了民主所應有的表現形式。
文中先評論了各種民主模型:支持多數式、保護弱者式、綜合式;講了如何避免“多數人的暴政”。文中提到了古代希臘的民主制,關於投票決定某人死活的問題,以此來說明多數人暴政的惡果。然後文中舉了例子,用打球和遊泳的比喻來說明了公民權利平等的實質。
然而,所有這些都不能隱瞞所謂民主的投機性與和稀泥本質。世界上不僅僅有打球和遊泳之類的簡單愚蠢的分歧,同時也有要決定別人生死的時候。如果不爲這種緊急情況建立模型,那就是空喊,是胡扯,是沈浸在美妙平靜的泡沫裏躲避現實生活的質問。
接下來對方指出文革就是大多數暴政的表現之一,然而,問題就在於,沒有人認爲文革是民主主義的。文革是民粹主義的,是無政府主義的。列甯說“組織起來!”就是爲了防止這種混亂的局面出現。
然後對方舉出了民主“理想”模型:多數人要給少數人的非集體主義行爲買單,要保留平等權利。然後還舉出了關於美國黑人運動的事例。
但我要指出的是:黑人運動的起因既然是州政府和中央對抗的結果,那麽難道這還不足以證明權力分散將會帶來的惡劣後果嗎?蘇聯早期也有類似的問題,有加盟共和國之間的問題,有民族之間的問題,但是列甯政府對這些問題處理得很省心:一篇讓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文書,一句“這樣不行”的口號,然後契卡就會各就各位,把帶來麻煩的人們拘捕審判。於是不難看出,所謂“讓少數人享有權利…需要付出代價”的這種情況,是在大家扯皮的前提下發生的。事實上問題就在於扯皮。扯皮總要付出代價,而且也不能不付出代價;民主的討論是一回事,專制的執行是另一回事。如果說一個決議處於“可能執行,也可能不執行”的尴尬地位,那麽有沒有這個決議還有什麽區別呢?這就是黑人事件中所體現出的全部實質。
總體來說,對方是認爲不論誰對誰錯,都應該有保留權利,當然也都要付出得到權力的代價。然而這對於那些正確的人們是不公平的。這個民主模型之所以是和稀泥的模型,就在於它完全不討論問題的對錯,就連“遊泳和打球”這個例子,也用的是不分對錯的情況。而實際上,問題正確與否,並不在於人數多少。沒有細致的討論,沒有冷靜理智的推論,單憑人數和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行動,這就是自由主義的最明顯體現。前文說過:如果四個人讓一個人死,那麽那一個人是否應該死呢?顯然只有兩種可能:第一,他確實該死。第二,他是被冤枉的。而這兩種區別,難道能夠單單用投票來決定嗎?難道能夠單憑人數多少決定嗎?如果“民主”是“人民做主”的話,那麽這種行爲本身就是一種不民主。假如奧巴馬和希拉裏的得票數是3:1,難到美國人能讓奧巴馬當3年總統然後再讓希拉裏當一年嗎?自然沒人會這麽認爲。但是不要忘了,他們兩人卻都應該有執政權。按照文中的“少數權利”說法,那麽就算全世界的民主分子都要求去共産化,紅色陣營也完全有權利保留自己的體制,而且還有權利對任何幹涉表示抗議和作出反擊。不僅如此,還不能對其進行經濟和外交上的脅迫——因爲紅色陣營應該有選擇自己政治道路的權力。但是民主陣營從未做到這一點!對於社會主義,我們可以說:社會主義陣營蛻變了,從社會主義邁入了官僚化;曾經有過社會主義體制的前身,但目前沒有了。但是對於民主陣營,我們唯一只能說的就是:從這概念誕生以來,它就從未真實過,它所存在的每一秒鍾都在伴隨著撒謊!說遠的:南斯拉夫就因爲聽信了民主的謊言而慘遭滅亡。因此不妨提出一個讓民主分子打心眼裏感到不痛快的標準:共産黨在民主國家政權中所占的比例,就是該國家民主化的比例。原因很簡單:如果非資本主義和非自由主義的黨派還在遭受壓制,那麽這個政府在民主人士所提出的閃閃發光的模型中,就應該算是不合格的。而我想,在這評選中,首輪淘汰的就應該是民主口號喊得最歡的美國。
然後作者用希特勒和羅斯福的例子,舉出了三權分立的實施以及對公民自由維護的必要性。其主旨爲“不論如何都一定要維護公民自由”,說什麽“在面對自由和面包的選擇時,要找到第三條路”。然而在這一點上,我支持托派的不斷革命論。如果政府蛻變,就推翻政府,這才是“第三條路”。問題的實質就在於,人民永遠不可能被打敗。少數人統治多數人的情況,只要多數人一旦覺悟就不可能繼續維持。比如威力無比的納粹軍隊?可實際上威力無比的納粹軍隊就的確沒有敵過布爾什維克般覺悟的人民,這一點在斯大林格勒曾經得到了確切無比的驗證。而且,其實文中也提到,德國人不希望共産革命爆發才選了希特勒。但是“制止共産革命”本身就是個不講理的潛規則。而且當時能投票的德國人都是哪個階級的還得考據一下呢;作者打算捍衛的公民自由究竟包含了多少公民,這還是個未知數。作者呼籲打破潛規則,可是他自己也設立了潛規則!文中有一段話很明顯:
“這個答案無法說服少年,倒是父親的見解和一般人有點不同。他給兒子的回答是:‘因爲人民都好逸惡勞!’‘好逸惡勞?’‘這樣說好了,一般人碰到問題時,都不願靠自己的精力心思去解決,他們只期望超人或聖賢的出現,爲他們承擔所有的痛苦、困難和義務。阿道夫就抓住人性的這個弱點,伺機而動,一舉成名。’”
——這就是對人民積極性與悲劇發生的聯係的一種非常正確的觀點。然而,人民都好逸惡勞嗎?沒有。共産主義者們承認人民是曆史的創造者,只是資本家看不順眼罷了,所以爲了避免人們得出正確的結論,爲了避免資本主義制度遭到斯大林格勒那樣的慘敗,精英們設立了這麽一個聰明的潛規則…!
而對於“第三條路”,我的最後總結就是:和一切看似美妙的歪理一樣,本質在於私有制。它的前提是:面包和自由都在國家機關手裏,人民只能選擇。可是實際上不是這樣的:我是工人,我每天工作八個小時,我沒有犯罪,我的國家外無戰亂內無災荒,可是現在卻變成如果我不喪失自由就連面包也吃不到,難道這合理嗎?!還是老樣子,資本家把本該屬於工人的東西拿在手裏,又高價倒賣給工人,然後還鼓吹自己倒賣得多麽優惠!作者舉的例子主要是大蕭條時期的,因此巧妙地回避了這個問題,可是他絕口不談大蕭條的原因何在,卻對資本家們如何從災難中“拯救”了人民津津樂道!
而反觀整篇文章,從最開始的幾個反例之外,似乎打定主意不討論生死利益問題。藍方曾經指責紅方“破而不立”,指責我們只會破壞,然而民主分子有沒有對這個問題提出有建設性的方法呢?完全沒有。這就是民主分子中很流行的一句神論:“這不是我討論範圍內的事情,我有權力不回答!”然而任何一個不愚蠢的人都會指出:這樣算選擇性失明。事實上,只要是實際生活提出的問題,就必須納入討論範圍,必須回答,每一個打算實際上討論問題的人都必須回答;否則就是空喊,是撒謊,是不負責任,是和稀泥失敗之後的狼狽逃竄。
讓我們停止和稀泥吧!讓我們趕快拆穿所有的和稀泥吧。我們已經在泥潭中待的太久,許多人的腦子上已經長出蘑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