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 修諾斯說的很對 ....

你的人設 .... 一點要有特徵 ....

要特別到被人一看就認得出是你 ....

不然哦 ... 就想媽咪說的 ....

很容易就被別人混曉了......

認錯人 ... 很尷尬的哦 .....

建議你看看下面的文章 ... 希望你能得到啟發吧 ....

出處 : http://wolfbbs.net/viewtopic.php?t=10549 (人設集)
引用 作者: KUBI kitsune
-----要怎麼設定自己的人物呢?-----
大家最困擾的是這個吧~
有的時候自己設定的人物跟其他人很相似

我一在的強調特徵
這個很重要喔~特徵扮演的不只是一個表面上的紋路,他也可以說是商標
當大家看到圖的第一眼,就會認出你

特徵,是身體上天生型成的或是意外中產生的特點
我們舉例來說好了~
薩卡魯瓦的特徵就在左臉頰三角型圖騰 右眼下方貼ok繃
叢雲的特徵就在左側臉上有倉雷刺青,右側臉的眼睛上有刀疤。左耳上有缺口,兩隻眼睛的瞳孔不一樣
以上我說的特徵都在臉部,而且都是左右臉都有的
為什麼這樣設定呢?
如果今天你只畫左邊的特徵,那當你轉右臉時,人家或許會問"你哪位"
這樣多糗阿XD"
所以~臉上的特徵最好設定兩側都有~才不會出錯~

再來是次等特徵:身體上的特徵
這些是次等重要的,因為你不確定別人畫你的時候是不是會連身體也畫進去
所以身體的部分我列為次等重要

再來我強調一點
衣服不算特徵,他只能說是一種個人喜好(或是職業)
搞不好別人在畫你的時候是畫別件衣服,這下不是沒特徵可言了嗎?
所以衣服不算特徵(當然連鞋子也是)
此外,配件中無寵物這項,寵物、家禽、動物朋友
並不會納入設定集中(不等於個人設定的一部份)
雙重、多重獸格也不在特徵內,更不在設定範圍內
一但要求畫雙重的,一率打回票


-----附加-----
除非經過許可,配件不允許當特徵
審核條件:固定的
     拿不下來的
     永久佩帶
     位置在頭部
     明顯


但是不能因為這樣就把配件當特徵使用
盡量使用天生或外在形成的痕跡或明顯外觀
至少要有一項以上是身體原本的特徵(非配件服飾或是毛色)

-----資料書寫格式-----
人物設定:

種族:

職業:

特徵:

顏色:

個性設定:

配件:

其他:(腳的樣式-動物、人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