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有人把不才寫的小說挖出來了耶!?
其實這篇的最末端,也就是少年與獸人的相遇之處,寫的...很亂!很雜!
因為這是第一次小狐想試試看用第ㄧ人稱描寫,不過看來是失敗了!
如果有人問,接下去呢!?
小狐也不知道,因為有作者不想寫了!(謎:就是你!)
這篇原本的大綱是短篇,但是後來第二章寫的很雜,所以就沒有繼續下去了!
當然這是大眾小說常常犯的第ㄧ個錯,「找藉口!」

不過既然有獸很細心地幫忙找出需要更正的地方,小狐當然會欣然接受的!
可是有下列幾點小狐會想提出點反駁,也希望這位大大能看看!
同時也很感謝此位獸友批改小狐的文章唷。
穿長袍還看的到長褲嗎?而且一般人會穿著長袍在外面亂跑嗎?
還有,長刀是指武士刀。武士刀是彎的,應該不能用背的;此外,武士刀含柄大概是100到120公分,而13歲小孩的平均身高是150公分。這對一個13、14歲的小朋友而言,太長了吧?另外武器也要考慮來源,不論怎麼說,武器都算是高價品,而且,還通常身兼違禁品。小孩子要拿到這種東西,難度還蠻大的。
在下建議是改成「柴刀」,這東西是民生用品,在戰亂時,小朋友拿著也不會很奇怪。
1.在下是覺得要整體敘述一下穿著會比較妥當,小說的世界是用文字構築的,若沒敘述,難道要讀者憑空想摟?
2.人家沒說長刀等於武士刀吧!?武器來源?總可以說是父親大人留下的,畢竟那兒都是孤兒。
3.小狐是空想派的,不是社會寫實派!!!FF7的克勞德大爺都能拿大鐵刀飛來飛去了,人家就不能讓小孩拿長刀嗎?>"<

最重要的ㄧ點:這是幻想小說!!!!

在下認為這句邏輯不通。前面兩個理由分量不夠來下「不會被打」的結論。
應該是「地處偏遠」、「不是生產重鎮」、「沒有戰略價值」才不會被打。
宗教是很重要的東西。迪士尼電影-鐘樓怪人中,只要說句「尋求庇護!」連禁衛隊隊長都不敢進來抓人了!加quote=""]T是要攻擊戰略重鎮,問題是,如果你是將軍,你會打一個孤孤單單的教堂嗎?而且小狐只說沒受到牽連,並沒說沒人要打呀!(後來不是打了嗎?=ˇ=a)

可不可以不要放這句老掉牙的台詞?
那是否可請這位大大,幫小狐想句更好的呢?

看來車速大概只有時速11KM。被撞到應該不會有什麼大問題吧?
如果主角在很遠的地方就跳開了,那湯姆克魯斯演的片,你還想看嗎?
小狐承認是文筆不好,本來想創造急忙跳開的感覺,不過好像失敗啦 ~XD

這句話讓人覺得這位17歲少年有點笨,哪個正常人會在颱風天躺在路上啊?一定是出事了嘛。還是這裡想突顯少年的幽默感啊?
小狐關於這點,只能說..."劇情需要"
因為想不到要如何給個好藉口掩飾這段相遇的過程,ㄧ般人也不會沒事把一頭很像老虎的人帶回家吧!?

TO:狐仙 大
同樣種族是狐狸耶!擊個掌吧!XDD

其實小狐是覺得,有個獸友願意為文學並非壞事。
當然文筆不好的我當然是必要的,如果文筆好的那就另當別論吧!
能夠看輕自己的錯誤很重要。
而且小狐覺得,針對這篇文章,所給予的意見應該屬於正向的。
並不是沒有理由的批評,至少說的合情合理。
至於更改對話的部份,是否接受就看作者或其他讀者的感覺了。

總而言之呢,小狐認為類似這樣的指教可以讓自己學到很多~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