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結果從 1 到 5 共計 5 條

主題: [新聞]虐殺貓狗或賣屠體 重罰百萬

  1. #1
    菁英狼
    註冊日期
    Jun 2005
    文章
    2,085
    樂園幣
    12,579.87
    0
    在 0 個帖子中被讚了 0 次

    勳章欄

    [新聞]虐殺貓狗或賣屠體 重罰百萬

    虐待貓狗事件頻傳,經動物保護團體和立委關切,行政院版《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千呼萬喚下出爐,大幅加重罰則,草案明訂虐待動物、宰殺貓狗或販賣其屠體,最重可處一百萬元罰款,並得公布姓名、照片,遏阻動物受虐案持續發生。


     此外,行政院版草案強化對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規範,新增地方主管機關應訂定期限對上述業者查核評鑑。另草案約束出售寵物來源必須合法,否則可處最高二十萬元罰款。


     動保法修正 規範繁殖買賣


     立委蕭美琴表示,該法是她立委任期「遺願」,她將力推草案在立院本會期結束前完成三讀。


     近年虐待貓狗問題,持續引起社會關注。在社會壓力下,農委會昨天終於提出修正草案,並向民進黨立院黨團經濟政策小組報告修法方向。


     行政院版動保法草案大幅增減、翻修共四十條條文,強化「動物保護」、「寵物管理」、「行政監督」與「罰則」,並將「虐待」定義明文入法,指除飼養等必須行為外,以暴力、不當使用藥品或其他方法傷害動物,或讓動物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行為,都是虐待。


     施虐者將公布姓名、照片


     外界關注的罰則部分,草案增訂虐待或傷害動物,導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死亡者,或者宰殺貓、犬,可處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罰款,犯行重大或二年內再犯者,罰則更可提高至二十萬元至一百萬元;草案增加「影響名譽」裁罰,上述犯行還可公布姓名、照片。


     草案另增列對情節重大動物遭虐待或傷害案件,主管機關得沒入動物,進行緊急救援照護。且虐待動物飼主,還禁止其至公立動物收容所領養動物,並禁止其經營寵物買賣、繁殖等行業。


     捕抓動物不得使用爆裂物


     為避免不當捕抓動物,增加動物痛苦或受傷,草案還新增捕抓動物時,不得使用爆裂物、毒物、電器、腐蝕性物質、麻醉槍以外其他槍械和捕獸夾等。


     寵物管理部分,草案增訂地方政府得開放適當公共場地,讓飼主攜帶寵物活動,增訂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廣告行銷遵行事項。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14/4/o8jt.html

  2. #2
    少兒狼 羅傑 的頭像
    註冊日期
    Apr 2006
    住址
    台北
    文章
    185
    樂園幣
    2,069.23
    0
    在 0 個帖子中被讚了 0 次
    喔喔 終於!!
    要制定重罰來嚇阻"小白們"虐待動物!!
    雖然不干我的事 ....
    但是卻不知道為什麼感覺很高興^口^


    [獸人族跟人類之間...橫隔著一道無法越過的高牆...
    即使同樣是獸人族 依然隔著一道無法越過的高牆]
    再快的網路也無法傳達我的執意
    再好的軟體也抓不到想要的愛情
    再大的空間也存不下我們的回憶

  3. #3
    胚胎
    註冊日期
    Nov 2007
    文章
    4
    樂園幣
    13.68
    0
    在 0 個帖子中被讚了 0 次
    一直覺的那些虐待動物的人是心裏變態。

    發泄的話可以去砸自己家的冰箱啊,電視機啊什麽的。何必用動物呢?怎麽不去虐自己呀。

    無限鄙視那些變態。

  4. #4
    菁英狼 皇天蒼狼 的頭像
    註冊日期
    Oct 2007
    住址
    天魔居城     職業:    時間行者     技能:    永恆瞬間
    文章
    1,726
    頭像出處
    薩克
    樂園幣
    8,978.28
    302
    在 191 個帖子中被讚了 571 次

    勳章欄

    那些虐待動物的大概小時候也被這樣過吧

    要發洩的話應該去打牆壁怎會去虐待貓狗

    根本有病!!!

  5. #5
    青年狼 信犬 的頭像
    註冊日期
    Nov 2007
    住址
    榮耀國
    文章
    320
    樂園幣
    1,148.02
    0
    在 0 個帖子中被讚了 0 次
    果然法律還是有情的,把他們那些虐帶動物們的人抓起來集體虐待(喂)

發文規則

  • 不可以發表新主題
  • 不可以發表回覆
  • 不可以上傳附件
  • 不可以編輯自己的文章
  •  

聯盟網站及推薦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