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頁,共15頁 第一第一 ... 21011121314 ... 最後最後
顯示結果從 111 到 120 共計 144 條

主題: [keroro同人][星之沙漏]---K隆星-2──迎接(下)(5/13更新)

  1. #111
    樂園神獸 千篇千律無不自在 a70701111 的頭像
    註冊日期
    May 2007
    住址
    月形之都 水琉市
    文章
    3,510
    樂園幣
    24,056.44
    0
    在 2 個帖子中被讚了 2 次

    勳章欄

    第十六節
    久違的更新阿VARA……
    汗顏……
    這真的是,好信徒?
    眼睛所見,很容易被誤認哪……
    呃呃呃呃呃……我被驅逐了。
    VARA的感覺真的好像一道光芒般刺眼XD
    不過到後面形象全滅就是了。

    第十七節
    吸血鬼阿……
    到現在還是會有這樣子的事情嗎?
    在K隆星裡面似乎也沒有這樣的傳說。
    一場大混戰之後,魔王應該也逃出去了。
    我先來看下篇吧。

    第十八章
    嗯……言詞的部分我就不說了。
    不過ZARURU的能力,倒是比我想像的強大……
    嘎嘎嘎嘎嘎!!
    連米迦勒都出現了XD
    這樣的話,翻盤的機會很高阿(驚)。
    汗顏……艾莉莎的形象又全滅了……
    不過這些敵人,好死纏爛打。

    看完三篇之後,眼睛真的累了XD
    這幾篇雖然有我有點在意的部分。
    不過,仍然可以仔細看一下。
    期待下篇……


    再看文章與寫文章之餘,別忘了要留下您的回文喔。
    感謝大家的努力……

  2. #112
    青年狼 VARARA 的頭像
    註冊日期
    Nov 2007
    住址
    k隆星
    文章
    316
    樂園幣
    4,401.65
    0
    在 0 個帖子中被讚了 0 次

    勳章欄

    to 瀟湘:
    嗯,的確是交易。從交易者的角度來看,這種下場很公平。
    但是就如同正常父親不會讓兒子去買毒品一樣,眾光之源的目的就是不要自己的兒子們走向滅亡,所以寧可把「賣毒的商人」給殺了。

    to 小迪:
    「汗顏……
    這真的是,好信徒?」

    這是宣教團隊^^
    許多學校的基督教社團,有時候會出國去做國外宣教(我的學校今年就去澳洲傳福音XD...不過我沒時間去囧)。劇中的少年少女就是這樣傳教的喔!

    「呃呃呃呃呃……我被驅逐了。」

    vara@@??這個意義不懂...@@a...

    「VARA的感覺真的好像一道光芒般刺眼XD 」

    一閃一閃亮晶晶,滿天都是varara(被踢飛)

    「不過ZARURU的能力,倒是比我想像的強大…… 」

    開了重生金手指的人,是一定要強大的拉(炸)

    「嘎嘎嘎嘎嘎!!」

    好叫聲!varavarava~~~~~~~!(搖尾中)

    我不想讓艾莉莎變成這樣阿,不過不這樣寫後面會出現更糟糕的東西……


    喔~(海帶舞)(被巴)

    --------------------------------
    感謝各位讀者觀賞
    2-15~18,在下於每個劇情內都放了許多的寓意……
    很可惜沒提出討論
    上面提供給瀟湘的回覆,就是中心主旨^^
    盼望有想法的各位可以多發表想法喔!

    最近由於是開學周 在下又參加幹部訓練 還有社團招生...整個很忙
    不清楚最近有沒有時間完成後面的東西
    我會加油的!最後,仍是感謝各位能耐心地看到現在,感謝!(軍禮+鞠躬)

    VARARA


    </img>
    感謝龍龍的贈圖>w<!

  3. #113
    菁英狼 瀟湘 的頭像
    註冊日期
    Jan 2007
    住址
    九州之外
    文章
    1,782
    樂園幣
    11,244.20
    0
    在 0 個帖子中被讚了 0 次

    勳章欄

    引用 作者: VARARA
    to 瀟湘:
    嗯,的確是交易。從交易者的角度來看,這種下場很公平。
    但是就如同正常父親不會讓兒子去買毒品一樣,眾光之源的目的就是不要自己的兒子們走向滅亡,所以寧可把「賣毒的商人」給殺了。
    ……照這麼說,似乎眾光之源不但不認為人有自我決斷之權,甚而逕行加以控制的樣子?(思)
    人到底有沒有自主權呢……我以為是有的,只是要自行負全責而已……

    還是我理解錯了?(思)


    Tu fui, ego eris.

    頭像感謝熾祈。

  4. #114
    青年狼 VARARA 的頭像
    註冊日期
    Nov 2007
    住址
    k隆星
    文章
    316
    樂園幣
    4,401.65
    0
    在 0 個帖子中被讚了 0 次

    勳章欄

    引用 作者: 瀟湘
    ……照這麼說,似乎眾光之源不但不認為人有自我決斷之權,甚而逕行加以控制的樣子?(思)
    人到底有沒有自主權呢……我以為是有的,只是要自行負全責而已……

    還是我理解錯了?(思)
    vara~XD

    關於「似乎眾光之源不但不認為人有自我決斷之權」這句,若真是這樣子,那人應該是一種不可能做出決定的動物。

    而這句「甚而逕行加以控制的樣子?」似乎有點過頭,不如這樣說:眾光之源提供了另一個選擇給人類。要?不要?決定權在自己,但卻又「因著信本乎恩」。

    然後這邊「人到底有沒有自主權呢……我以為是有的,只是要自行負全責而已……」是的,聖經上也說末日審判時,人的一切都會被表明在大庭廣眾之下,赤裸裸的呈現。我下面有提到牧師舉辦福音茶會的例子,這例子也可以套用在許多事情上面。

    重點是在於相不相信。很不公平吧?所以基督徒才稱這種叫做「恩典」----本來人根本不配得,必須完全承擔自己的過錯以至於死,卻藉著信耶穌基督而稱義,即使歷史上留的污名,神也不紀念。

    非常的不公平。但是這在必背負自己罪惡以致死的人來說,是最好的方法。於是基督徒才會這麼迫切地與人分享福音,若有信的,感謝上帝他也擺脫罪惡,若有不信的,基督徒一定會為不信者禱告,並交託給上帝。下次若大家有遇到熱心拿著「四個屬靈的定律」或發福音單張的人,不管想不想要,麻煩請微笑,因為這份分享是會被眾人厭惡、是很辛苦的(但是,為了神,我們願意去做。),耶穌也親自說過:「你們必因我的名而被萬民厭惡。」

    背負著自己的罪到死,與基督寶血洗淨人的罪過,這都是選擇。
    哪個好、哪個壞,是個人的選擇,但我仍是把基督推薦給各位----就算各位不想看這部作品也無所謂^^!!

    我的答案,是這個影片:
    <object width="425" height="344"><param name="movie" value="http://www.youtube.com/v/lSwCOs-uXzU&hl=zh_TW&fs=1&color1=0x006699&color2=0x54abd6"></param><param name="allowFullScreen" value="true"></param><embed src="http://www.youtube.com/v/lSwCOs-uXzU&hl=zh_TW&fs=1&color1=0x006699&color2=0x54abd6"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width="425" height="344"></embed></object>
    VARARA


    </img>
    感謝龍龍的贈圖>w<!

  5. #115
    青年狼 VARARA 的頭像
    註冊日期
    Nov 2007
    住址
    k隆星
    文章
    316
    樂園幣
    4,401.65
    0
    在 0 個帖子中被讚了 0 次

    勳章欄

    引用 作者: 巴薩查
    其實我還是稍微同意瀟湘論點
    畢竟天下父母心
    這觀念裡還是有部分包含父母想掌握孩子的心態
    孩子是否只能做次等選擇
    而大方向的選擇則要聽從父母命令?
    = =2點了
    明天補完

    [凡事都可做,但不都有益處。]這是聖經上說的^^
    做父母的,應當讓孩子知道哪些事情會受傷,並要他們不去做。
    例如:拿菜刀隨便亂揮,容易傷害自己以及別人,於是父母就教導孩子不要去做。

    瀟湘的說法也不是完全錯誤,你說的「有部分包含父母想掌握孩子的心態」也沒錯。
    但是可以想想,若父母沒這份心,願意勸導兒女,那兒女以後有辦法自立生存嗎?
    所謂的「次等選擇」可以從很多方面來看:例如,人類去學校受教育,他們做出來的選擇通常都會符合學校的教育觀念(指正常情況下)。
    應該是沒有學校教人會去殺人放火搶劫等等的事情@@(指正常情況下)。

    次等選擇不一定是對自由的挾制,反而會更助長自由呢^^!

    期待你的補完^^

    VARARA


    </img>
    感謝龍龍的贈圖>w<!

  6. #116
    青年狼 VARARA 的頭像
    註冊日期
    Nov 2007
    住址
    k隆星
    文章
    316
    樂園幣
    4,401.65
    0
    在 0 個帖子中被讚了 0 次

    勳章欄

    TO 巴薩查:

    所以要討論的東西應該都知道了
    那就是所謂"大環境意識"
    也可以稱做"神"

    究竟這意識能說對或者錯嗎?
    或者這只能說是對群體危害最少的選擇?
    學校例子中
    教學生如何生存的固然多數
    但的確也有以殺人甚至恐怖行動為主的存在
    雖然這關係到各國國情
    但是對他們來說
    那種恐怖份子教育卻是種合理的行為

    為何恐怖份子又稱為恐怖份子?
    不是因為他們打破其他人對和平的渴望嗎?
    但又為何他們卻稱自己叫做戰士甚至說是發動聖戰?


    嗯嗯,我想應該是對「神」這個詞定義不同的關係^^
    聖經上,神對人說:「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以賽亞書55章8節)

    所以以人類有限的生命ˋ知識ˋ一切來說,若要「理解」這位神,這是勇氣可嘉,但是那人終究會被自己的理智絆倒|||
    人要理解神,是不可能的事情;人只能「知道」神而已。
    以基督徒的觀點來看,神並非等同大環境意識,若這兩者相等,我們所信的也枉然;我們未看見而相信的,就是超乎一切----你能想像的一切、大家能想像的一切的那位神。

    若你認為大環境意識就是神,那你的說法並沒有錯,我也不會去相信這種神的存在^^(真的!XD)

    王牌天神中
    神跟金凱瑞說
    "我給你我全部的能力,但唯有自由意識你不能影響"

    其實在篇有爭議點的就是對神的定義
    到底是人類走在神所舖好的道路上
    還是人類跌跌撞撞
    自己靠雙手開出一條血路
    而神在一旁默默注視
    在必要時才提出"意見"
    而不是"介入"
    意見來說
    決定權終究在人類手上
    而介入則是以神的決定為主
    那這樣不就違反了所謂自由意識?


    在下是目的論者,認為每件事情的運作都有其最終目的。
    以聖經來說,神確實介入歷史之中,並讓人知道。
    你的說法應該稱作「神明」,以其他觀點解釋也稱為「神靈」。他們不介入歷史,只是偶爾會幫忙。
    「決定權終究在人類手上
    而介入則是以神的決定為主
    那這樣不就違反了所謂自由意識?」
    有沒有聽過咬尾蛇的概念呢?以人的理智看起來是頭咬尾巴,但是卻還是直線進行的。
    這邊還是要引用神的話:「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以賽亞書55章8節)


    那在來一個矛盾點
    能相信神絕對不會出錯嗎?
    眾人意識都很容易受到一個有能力的人影響了
    所謂三人成虎 指鹿為馬都有其道理在
    絕大多數情況下
    人類會屈服於勢力大的一方
    而持反對意見的會被視為異類
    但有時候
    反而是持反對意見的其實才是正確的

    那被稱做神的存在
    有辦法絕對公正去判定什麼是對錯嗎?
    還是做出來的決定只是"有利於己方"?
    事情的對錯
    不就是以群體意識跟道德觀念影響下
    所決定的答案?


    這邊還是要引用聖經來對你說^^
    「6: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7: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8: 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9: 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10: 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11: 因為 神不偏待人。
    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13: (原來在 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16: 就在 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羅馬書2章6~16節)

    確實,在這世界來說,所謂對與錯就是環境塑造而成。
    然而我感謝上帝,我有個方法可以選擇哪種對錯神會喜歡,於是我去選擇神所喜歡的事情為對,反之為錯。
    「那被稱做神的存在
    有辦法絕對公正去判定什麼是對錯嗎?」
    是的,即使人看起來是不順的,對神卻是順。所謂的不順,也會在神的幫助下,以祂的時間償還給那為神勞苦的人(例如:傳教士)
    在下去傳過福音,就是以單純的信心與熱心。傳福音很辛苦,但是之後的諸事順利,是我之前萬萬沒想到的(神是以這種方式來報償我^^)。至於其他人是如何經歷神的恩典,那就要看其他人的見證了^^。

    在這世界來說,事情沒有一定的對錯。
    一個牧師舉辦福音茶會,卻遭到兇手在食物內下毒,死了許多人。從結果來看,牧師是錯的;他不舉辦就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從源頭來看,牧師是對的;因為他想多少拯救靈魂,讓沒聽過福音的人有機會選擇。

    哪個是對的?哪個是錯的?
    「行律法的才稱為義」(請會意:神本身就是行律法的。沒有神就沒有律法,神本身即是律法。)

    回到選擇自由問題
    神決定大方向
    而人類只能做次等選擇
    那這不就違反了自由意志?
    還是說
    其實神是人類意識的集合體
    所以人類某種意義=神
    而神所做出的選擇
    其實也只是人類意識共同做出的選擇?

    其實這點在探討下去就牽涉到宗教信仰了
    這邊只能說每隻獸所相信的不一樣
    沒有絕對準則
    每種教派都有自己信奉的對象
    也有屬於自己教派的神蹟
    只是覺得很好玩
    為何大家總是喜歡說自己是對的
    然後想去逼迫對方服從自己?
    從溫和的傳播教義
    到激烈的宗教戰爭都有: P


    佛家說人即是神,環境的群體總加就是梵天(我應該沒記錯)。
    基督徒說人與萬物一樣是被造物,有個超越萬物(也就是環境群體)的創造者存在。
    我願意相信耶穌有很多原因
    1.唯有超越一切的才能給我規範,不然我不知道其他人給的規範對我以後有沒有用處。
    2.上帝確實幫助我們家從貧民走出來,有能力去幫助別人
    3.奉著耶穌的名與信心,神確實把鬼趕出來,感謝上帝。
    4.太多的超自然體驗要我不相信也難
    5.照著聖經上說的做,我確實能達到預定的目標

    基督教只是因為「相信」這點而被歸類為人類所謂的「宗教」。
    但實際上這卻是發生過的史實,就跟你我現在存在一樣真實。
    事情對不對?事情根本沒有對錯。
    我只是去相信一個史實,並對自己與大家都有益處,這麼好的觀念當然是「好東西跟好朋友分享」嘍!^^

    有問題歡迎繼續發問,在下絕對會把寫小說的時間排在後面XD(文筆暖身操)

    VARARA


    </img>
    感謝龍龍的贈圖>w<!

  7. #117
    青年狼 Triumph 的頭像
    註冊日期
    Aug 2007
    文章
    457
    樂園幣
    1,687.88
    0
    在 1 個帖子中被讚了 1 次
    這三話看下來.....

    第16的傳教意義很重xd
    話說的最近有去聽過一次佈教......(我媽朋友的男朋友是教友)
    只能說現在的傳教還真愉快啊xd看來唱歌,之後的個人分享很多都笑死人......
    不過該嚴肅的嚴肅。

    之後2話我看得出......varara的別名還真多啊(汗
    對話的內容和個人想法還蠻有營養啊。
    (varara有看過enjoying everyday life嗎?也是一個佈教節目)

    至於巴查和varara的討論......見你們說得這麼高興我也不加把嘴了。


    我們是唯一擁有高度發達意識的物種。可是請你將這種發展放大到大自然裡看。你真的認得出一種進步彧一種傑出的趨勢嗎?多細胞生物中有80%的進化要比人類成功得多,卻沒有自以為是所謂產生較高級神經複雜性的趨勢。僅從我們的主觀世界來看,具有精神和意識才是一種進步。到目前為此,人類這種奇特,不可思議的邊緣動物只是給地球的生態系統帶來一種東西:麻煩。

  8. #118
    青年狼 VARARA 的頭像
    註冊日期
    Nov 2007
    住址
    k隆星
    文章
    316
    樂園幣
    4,401.65
    0
    在 0 個帖子中被讚了 0 次

    勳章欄

    to Triumph:
    嗯^^16話就是在寫傳耶穌的經過,這是我們團契每個星期三都會在學校做的事情^^(當然不是每次都被人打XDDDD起碼現在沒遇到過)
    現代的聚會通常都是這樣^^
    台北靈糧堂聽說還有個小樂團,每個星期日都負責帶領詩歌@@
    初期的教會,也就是耶穌時代的教會也是這樣分享的^^

    別名嗎?那是劇情效果
    我不會常常掉毛的啦(扭捏)
    感覺TT好像在裡面收穫到一些東西XD
    提出分享如何?XD

    對於在下與巴查的談論有興趣也歡迎發言喔XD

    不用擔心離題XD

    (enjoying everyday life?沒看過呢@@我只看過700俱樂部XD)

    VARARA


    </img>
    感謝龍龍的贈圖>w<!

  9. #119
    菁英狼 瀟湘 的頭像
    註冊日期
    Jan 2007
    住址
    九州之外
    文章
    1,782
    樂園幣
    11,244.20
    0
    在 0 個帖子中被讚了 0 次

    勳章欄

    引用 作者: VARARA
    基督教只是因為「相信」這點而被歸類為人類所謂的「宗教」。
    但實際上這卻是發生過的史實,就跟你我現在存在一樣真實。
    事情對不對?事情根本沒有對錯。
    我只是去相信一個史實,並對自己與大家都有益處,這麼好的觀念當然是「好東西跟好朋友分享」嘍!^^

    有問題歡迎繼續發問,在下絕對會把寫小說的時間排在後面XD(文筆暖身操)

    VARARA
    對這裡提點異議
    因為所謂的史實並非
    恆久不變的知識
    否則也無須考古和考證
    之所以會被認定為宗教
    而非所謂事實
    有相當原因是因為信徒
    對於邏輯考證有相當的排斥

    且具有全知全能全善特性之上帝
    由於全善不會視當前世界為合理
    全能有力改變、全知知道如何改變
    兼之「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
    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摩太後書2章13節)
    意味上帝本身不會自相矛盾
    則與當前事實相悖
    反駁者或說邏輯不能超越上帝
    或說上帝不能被試探
    不論是前者或後者
    都表示全能上帝不存於邏輯架構中
    且要求無條件信任的想法也超出理性判斷外

    相對而言,史實是邏輯架構下的產物
    不斷被推翻、分析,以求更新
    將兩種隸屬不頭概念的事物加以相提並論
    並在其中一種的架構下討論
    猶如探求顏色的味道、光線的聲音一樣
    似乎不是非常恰當。



    在上帝架構下,人似乎沒有完全之自由意識
    也不需為己身行為負完全責任
    這似乎隱約有讓人推卸責任、減少罪惡感的意思?

    我更在意的是關於原罪的概念
    因為原罪無由證明
    邏輯是人類統合經驗與知識
    感官體驗和思想推演的總和
    上帝架構下,似乎這一切都不重要了嗎?
    就我看來,這似乎更像是「能而不為」
    以求心安而已。


    Tu fui, ego eris.

    頭像感謝熾祈。

  10. #120
    青年狼 VARARA 的頭像
    註冊日期
    Nov 2007
    住址
    k隆星
    文章
    316
    樂園幣
    4,401.65
    0
    在 0 個帖子中被讚了 0 次

    勳章欄

    TO:瀟湘
    對這裡提點異議
    因為所謂的史實並非
    恆久不變的知識
    否則也無須考古和考證
    之所以會被認定為宗教
    而非所謂事實
    有相當原因是因為信徒
    對於邏輯考證有相當的排斥


    或許是「史實」字詞的認知不同
    對你來說的話,用這個詞或許比較好「一種曾經的存在」。
    史實此詞的範圍較大,我將範圍縮小------我想沒人否定基督存在過這世界的事實。(孫中山不也存在過,才會有革命以致推翻滿清^^)

    且具有全知全能全善特性之上帝
    由於全善不會視當前世界為合理
    全能有力改變、全知知道如何改變
    兼之「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
    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摩太後書2章13節)
    意味上帝本身不會自相矛盾
    則與當前事實相悖
    反駁者或說邏輯不能超越上帝
    或說上帝不能被試探
    不論是前者或後者
    都表示全能上帝不存於邏輯架構中
    且要求無條件信任的想法也超出理性判斷外


    可以用咬尾蛇的比喻來思考。
    我舉出的例子只是比喻。
    這個例子也可以參考:
    「就像一個漁夫編織了一張間隔3公分的網子 出海撈魚
    回家後就對大家說 所有的魚都在3公分以上 沒有3公分以下的魚

    後來有個漁夫用大塑膠袋去捕魚 發現有許多3公分以下的魚,於是去找那個漁夫辯論
    那漁夫說:「我只討論我這張網的範圍。」

    不是我想嘲笑科學或怎樣的,而是限制在一個框架中能夠獲得的東西實在是少了些(也是最近練琴的心得)。學識不如知識,知識不如做事,做事不如做人,我想這句話也有道理。我何管那麼多學識?只要能夠使用在生活中即可。回原題,邏輯能解釋許多事情的經過,卻無法解釋事情的源頭,這源頭似乎又被邏輯稱為「無意義」而不加以討論,在我看來跟那漁夫真的很像(汗)。

    基督的愛只有一個條件:個人願不願意接受。
    基督徒傳耶穌只有幾個目的:1.討神開心 2.好東西分享給別人
    「超乎理性判斷」,其實並不無機可尋。耶穌的愛就擺在前面,既然是白白的恩典,那我們願不願意白白的接受呢?

    「意味上帝本身不會自相矛盾
    則與當前事實相悖」

    耶穌早已將這時代的現象預言在新約中了。「神愛世人,幹麼還創造撒但引誘人類墮落?」神自有他的計畫,耶和華的道路不同於我們的道路。外人看似我被種種觀念挾制著,但我卻在其中找到更大的自由,就是超越生命的目標。

    信仰「理性」不是壞事,但別忘記有太多事情超乎理性,你也是見證人之一。

    相對而言,史實是邏輯架構下的產物
    不斷被推翻、分析,以求更新
    將兩種隸屬不頭概念的事物加以相提並論
    並在其中一種的架構下討論
    猶如探求顏色的味道、光線的聲音一樣
    似乎不是非常恰當。


    我這邊必須說一句看似離題的話,卻是整體的中心。
    「閉上眼睛就能看見一切」
    大家都一樣,後天的自我不斷放歌,原先的自我卻靜默不語。
    是誰給了世界枷鎖?
    人類。

    在上帝架構下,人似乎沒有完全之自由意識
    也不需為己身行為負完全責任
    這似乎隱約有讓人推卸責任、減少罪惡感的意思?


    「不需為己身行為負完全責任」
    這不對@@!因為審判乃是從神的家開始,按照聖經說,基督徒是第一批受審判的人。若不為自身行為完全負責,那這人就會利用聖經當作放縱自由的利器,俗稱狂人。

    我們依然有完全的自由意識,只不過我們寧願討神喜歡,不討人喜歡^^。

    「這似乎隱約有讓人推卸責任、減少罪惡感的意思?」
    說沒有是騙人的。但是聖經就這樣寫,神就是這樣默示的。「亞伯拉罕因信就稱成為他的義」,這是保羅說的。耶穌誠然擔當我們的罪過,但若我們繼續犯錯,這不是把耶穌當成罪惡放置處嗎?人對神的態度應該這樣?應該不是吧@@

    關於減少罪惡感,我想這並不正確。我自己在禱告中的操練,通常是越禱告越感到自己的罪之深,以至於我痛哭懺悔。若以減少罪惡感來欺騙自己,我想這叫「基督教徒」不是「基督徒」。

    基督徒就是活在矛盾中,望向永生的道。


    我更在意的是關於原罪的概念
    因為原罪無由證明
    邏輯是人類統合經驗與知識
    感官體驗和思想推演的總和
    上帝架構下,似乎這一切都不重要了嗎?
    就我看來,這似乎更像是「能而不為」
    以求心安而已。


    不是不重要,而是所謂的源頭與水流的道理。
    人類的經驗並不比神大,神看千年如一日,一日如千年(啟示錄記載),這種概念人類可以理解嗎?現階段是不能,或許以後可以。(例如撓場等等的)

    若人沒有原罪,那這世界上就不會有混亂了。(許多人將這混亂視為自然)
    從精子開始人就有罪,因為那是一種競爭。這樣說好像很好笑XDD(炸),競爭最終會留下一個,卻剔除其他的。生物學說這是自然,但從包容ˋ大愛的道德觀念來說,這並不正確。(請會意)萬物生來就是爭奪,到了人類的強人主義更死許多人,最後卻一事無成。(也有拉,歷史應該也算是產物。)

    人類因為墮落而無法體會墮落前的規律,而視墮落為當然,更享受在其中,右手指天左手指地。接著,神便差遣自然要人類認錯。科技的船,自然的船,萬物該走在哪邊?哪邊才會使地球平和?哪個比較省力?

    重要與否,就由這星球的智慧生命體決定。

    「就我看來,這似乎更像是「能而不為」」
    說到重點了。聖經內也提到神對人類的放縱,罪惡仍叫他罪惡,聖潔仍叫他聖潔(好像是新約,我記得這是耶穌親口說的)。
    若神輸給人類,那祂就是求心安。問題是神若會輸就不叫神了。

    人類該怎麼走?世界該怎麼變遷?

    嗯,人為的遺傳,就是法老。(請會意)

    VARARA


    </img>
    感謝龍龍的贈圖>w<!

發文規則

  • 不可以發表新主題
  • 不可以發表回覆
  • 不可以上傳附件
  • 不可以編輯自己的文章
  •  

聯盟網站及推薦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