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VARARA
基督教只是因為「相信」這點而被歸類為人類所謂的「宗教」。
但實際上這卻是發生過的史實,就跟你我現在存在一樣真實。
事情對不對?事情根本沒有對錯。
我只是去相信一個史實,並對自己與大家都有益處,這麼好的觀念當然是「好東西跟好朋友分享」嘍!^^

有問題歡迎繼續發問,在下絕對會把寫小說的時間排在後面XD(文筆暖身操)

VARARA
對這裡提點異議
因為所謂的史實並非
恆久不變的知識
否則也無須考古和考證
之所以會被認定為宗教
而非所謂事實
有相當原因是因為信徒
對於邏輯考證有相當的排斥

且具有全知全能全善特性之上帝
由於全善不會視當前世界為合理
全能有力改變、全知知道如何改變
兼之「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
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摩太後書2章13節)
意味上帝本身不會自相矛盾
則與當前事實相悖
反駁者或說邏輯不能超越上帝
或說上帝不能被試探
不論是前者或後者
都表示全能上帝不存於邏輯架構中
且要求無條件信任的想法也超出理性判斷外

相對而言,史實是邏輯架構下的產物
不斷被推翻、分析,以求更新
將兩種隸屬不頭概念的事物加以相提並論
並在其中一種的架構下討論
猶如探求顏色的味道、光線的聲音一樣
似乎不是非常恰當。



在上帝架構下,人似乎沒有完全之自由意識
也不需為己身行為負完全責任
這似乎隱約有讓人推卸責任、減少罪惡感的意思?

我更在意的是關於原罪的概念
因為原罪無由證明
邏輯是人類統合經驗與知識
感官體驗和思想推演的總和
上帝架構下,似乎這一切都不重要了嗎?
就我看來,這似乎更像是「能而不為」
以求心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