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六項否決(遭拖
人家是不殺生滴!(和平主義至上!)
其次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基本原則...
說服他(使用愛)這一項.........列入考慮(筆記
畢竟要看情況使用囉,如果理論上是我對,我會盡力去說服對方(包括我喜歡的人);相反的,如果錯的人是我,就不能這麼做囉。(可能會心虛的狡辯吧XD)
至於投靠對方也是可能性之一.........愛是第一優先的!(被打
當然凡是還是要思考在三,以理性去思考。
畢竟愛情還是有可能矇蔽一切的事實真相,進而做出錯誤的決定。
可是暫時不為敵這一項....本來是打算列入考慮的,但是括號內的詮釋就使我不得不放棄...
理由同最前面六項......人家不喜歡殺生....(汗
所以綜合我的選擇中的共同點,我的結論就是"別跟我談這種見血的東西"了(死
因為裡面"不與龍(包括喜歡的、重要的人事物)主動為敵"是最符合我的理想的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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